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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简介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总则5年为一个评审周期。新建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年后方可申请评审省、市评审委员会分级评审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原则:●重视内涵建设,淡化硬件配置●重视学科建设,弱化项目扩大●重视信息管理,改变传统模式●重视依法准入,避免盲目攀比●重视人员素质,着眼持续发展●重视日常考核,减少形式主义●重视规范落实,保证医疗质量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细则△医疗机构分三大类: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各级各类医院评审分三级六等△由卫生厅统一组织评审并授牌综合性医院中,三甲、三乙、二甲医院的比例保持在1:3:6△三甲医院名额全省共享△三乙、二甲考虑区域分布医院等级的确认对具备所申请等级资格的医疗机构,以专家评分值为基础,由相应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后具名投票确认名额超过该等级控制总额范围的,按申报级别低一级确认凡超过本评审委员会认定权限的医疗机构,转下一级评审委员会确认医疗机构等级实行有效期制到期前六个月申报,到期不申报自动取消评审的日常考核评审与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发挥各级医疗质控中心的作用,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的质量抽查结果以20%的比例列入相应评审内容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组织及职能设省、市两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评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评审委员会职责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三甲、三乙、二甲医疗机构等级的评审及认定工作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二乙、一甲、一乙医疗机构的评审及认定工作评审办公室及其职责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下设三个评审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的评审第二办公室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评审第三办公室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评审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日常工作及一、二类指标的初审评审专家库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下设专家库评审时由办公室随机从专家库抽取,组成若干个专业检查组具体负责医疗机构的评审、考核工作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程序符合评审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在评审周期内根据自查结果,确定申报相应的等级,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机构评审总结报告、《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分标准》自查结果、《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审申请表》卫生行政部门职责申报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至省评审委员会相应办公室审核申报二乙及以下等级的医疗机构,报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评审办公室职责省、市评审办公室根据权限,对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次作出计划安排及时告知被评审医疗机构的预计评审时间在计划的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职责评审结果报省、市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由相应的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发证将符合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及等级在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医院评审程序自查申报资格审查审批发证等级公示考核评审评审标准的基本构架一类指标:否决性指标,共4项,一项未达标延缓一年参加评审二类指标:准入指标,共16项,14项为合格三类指标:评审指标,共1000分,900分为合格,其中:临床组、医技组的得分率必须分别在90%以上一类指标(否决指标)凡评审期内发生所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行风建设出院病人满意度≧85%评审组随机调查200名出院病人医疗安全评审期内有定性为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重大事件因管理原因直接造成重大事件重大事件造成后果隐瞒不报“重大事件”指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件二类指标评审标准(准入指标)二类指标是评审细则的缩影是申报相应级别的基本条件是导向性指标16项,每一项目中若有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该项作为不合格1、医院核定床位数三级甲等≥700张三级乙等≥500张床位使用率≥90%(基数为核定床位数)2、床位主要专科分科数三级甲等:大内、大外科床位相加≥医院总床位数50%三级乙等:大内、大外科床位相加≥医院总床位数55%3、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三级甲等≤16天三级乙等≤14天4、完成指令性任务完成率达100%5、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比例床位∶卫技人员1∶1.15床位∶护理人员1∶0.60按核定床位数考核若实际开放床位数大于核定床位数的,按实际开放床位数考核6、主要科室高级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三级甲等: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求均有正高职称人员,其中内、外科要求各有8个正高,妇产、儿科需2个正高职称三级乙等:要求内、外、妇、儿、急诊有正高职称人员,其中内、外科要求各有4个正高共16项,允许有1项不达标,但需达到下一等级医院的标准7、卫生技术人员学位三级甲等:硕士以上≥25名(其中博士≥10名三级乙等:硕士以上≥15名8、医学教学与进修为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接受进修:三级甲等≥2个三级和4个二级医院三级乙等≥3个二级以上医院9、科研立项与成果科研立项:三级甲等:国家级1项或省部级2项三级乙等:省部级1项或厅市级2项科研成果:三级甲等: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三级乙等:省部级三等奖或或厅市级二等奖以上1项10、外聘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外聘的专、兼职人员职称、执业资格符合要求,手续齐全。本区域外聘人员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外区域外聘人员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11、技术准入许可开展大器官移植需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准入许可12、医疗收费收费项目明码标价住院病人实行一日清单制并提供查询系统服务物价部门通报批评或群众举报经主管部门核实三次以上13、药品政策药品比例药品招标有无假冒伪劣药品14、特类及四类手术比例三甲医院≥20%三乙医院≥12%15、信息管理运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管理性软件;医院信息系统(HIS)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开放,可随时进入系统查询16、医疗安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有专门的医疗安全服务监控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评审期内没有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的二级医疗事故和负有次要或轻微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三类指标(评分指标)平时成绩+评审成绩=终审成绩平时成绩占20%分值,主要是指省市级质控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检成绩评审成绩占80%分值,指对医院申报评审的系统检查成绩检查分组行政组临床组医技组综合组行政组27%医技组20%综合组7%临床组46%行政组临床组医技组综合组分值示意图评审得分在900分及以上,其中:临床组、医技组的得分率必须分别在90%以上,方可达到所申请等级医院的合格资格浙江省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相关概念及工作安排简介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指标中的几个概念问题三类栏目评分说明评分栏中除注明倒扣外,其余栏目均不实行倒扣,分数扣完为止床位数概念未注明为核定床位数的,均指实际开放床位数人员配备涉及按床位比例配置的人员:不足1人的,可兼职配置主要科室高级卫技人员配备:含符合手续,正式录用的返聘、延聘人员卫技人员学位:含延聘、返聘人员“重点专科”与“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指医院确定的重点发展的学科重点学科: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医学重点学科,包括重点扶持学科医疗服务辐射能力“本市地区(省辖市)外”指省辖市地区范围外“本市、县区外”指省、市、区级医院应为市城区范围外,县(市)医院为县(市)范围外麻醉科、放射科分组说明麻醉科为临床科室,因评分考核时,麻醉科考核、检查方法与医技科室相似,故归入医技科室检查放射科开展介入治疗经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批准后可为临床科室,但其诊断、技术组仍属医技部门,且检查方法按医技科室,故归入医技科室检查主干教研室指内、外、妇、儿教研室住院病历检查当年病历,现诊病历由检查组到病房随机抽查,归档病历的病种、时间由检查组决定病例讨论制度若病历上已有详细记录,记录本上可只记录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病人姓名、住院号技术水平按照要求的必备科室、医院的科室设置和医院确定的重点专科考核本次检查资料的时限确定原则评审标准中已确定时限的,按照评审标准要求查2003—2004年资料,动态数据以评审时数据为准科研立项、科研成果、技术水平查近5年资料医疗事故查2002年9月1日以后资料住院病历查2004年资料以上时间段若查阅的资料不能反映问题,则查上一年度资料特殊情况由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确定评审标准下发后,若国家和省里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与标准相矛盾的,以新的规定和要求为准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进度5月31日前三甲医院申报6月30日前三乙医院申报6月、7月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医院的一、二类指标进行评审8—10月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一、二类指标评审合格的医院进行三类指标的评审11月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合格的医院集体讨论,确定医院等级12月公布评审结果谢谢!
本文标题:浙江医院等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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