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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中国土资发[2009]65号关于上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巴市人岗字[2009]73号)文件和(巴国土资字[2009]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乌拉特中旗分局业务中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阅。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岗位设置方案报告巴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2009年6月30日印发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巴市人发[2009]17号)、(巴市人发[2009]17号)文件《关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巴人岗字[2009]73号)文件和(巴国土字[2009]68号)转发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主要职能职责情况:依据巴彦淖尔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国土资源局各旗县区(农垦、开发区)分局业务中心等机构和领导职数核准备案的通知》(巴机编发[2006]77号)确定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全旗土地交易、矿产资源招拍挂操作规程,按期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做好监督应用工作;负责全旗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确权、发证工作;负责全旗各类闲置土地的清理登记工作,实施土地收购、征收和开发,建立土地数据库、实施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提供储备技术支持,完成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纠纷等工作。二、聘用方案的原则岗位聘用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岗取酬的原则。三、聘用范围聘用的范围是现单位所有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四、编制、机构及岗位设置(一)编制和机构市编委核定我分局业务中心事业编制26个,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19人。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9个,即综合办公室、监察大队、土地收储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交易所、业务服务大厅、乌加河中心所、石哈河中心所、牧区中心所。(二)岗位设置具体情况根据〈关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分局业务中心设置岗位29个,其中管理岗位16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三)在岗人员2009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因工作需要,进行了部分调整。将我旗2名业务干部调走,分别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业务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6名,其中管理岗位22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为:中级1名;工勤技能岗位3个。通过工人技术等级资格情况为:技师1名。1、管理岗位:设置八级职员岗位1个、九级职员岗位12个、十级职员岗位9个。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七级岗位1个。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一级1个、四级2个。六、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各类各级别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按照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巴市人发〔2008〕84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基本条件的规定执行:(一)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分级任职条件聘用岗位等级:管理岗位为八级至十级,三个等级。聘用条件:在具备岗位设置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有关部门的任(聘)职文件的前提下,各级别在聘任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八级职员中专以上学历,在九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并且有组织、人事部门聘任职务备案批复文件(副科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业务中心设置业务中心主任1个岗位。任职需要下列条件:能够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秉公守法、作风正派;大局观念强,工作深入,善于团结同志;热爱国土事业,有奉献精神;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各年度考核达到称职以上。2、九级职员取得专科学历或工龄在二十四年以上,在十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业务中心共设十二个九级职员,即:综合办公室主任、监察大队长、监察员、土地收储中心主任、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整理中心工作人员、交易所所长、石哈河镇中心所所长、业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乌加河镇中心所所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负责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督查、保密、保卫、机关财物、资产管理以及业务中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的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工作以及重要综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负责单位的外事接待和车辆的日常调度管理,监督管理单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监察大队长的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大队的工作;依法及时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纠纷;依法受理和承办各类国土资源信仿事项;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监察员任职条件:依法及时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纠纷;依法受理和承办各类国土资源信仿事项;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土地收储中心主任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各类闲置、空闲土地的清理登记工作;实施土地收购、征收、收回和一级开发等工作;建立土地储备库;实施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提供储备技术支持;完成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计划、年度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报县政府批准;根据县政府确定的收购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城市改造需要利用的存量土地和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筹措、管理、运做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土地整理中心主任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已收购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进行土地整理的论证、立项准备工作,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签订土地整理项目合同,监督土地整理工程进度;负责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的初验;负责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的审查报审工作,完成业务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整理中心工作人员任职条件:负责已收购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进行土地整理的论证、立项准备工作,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签订土地整理项目合同,监督土地整理工程进度;负责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的初验;负责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的审查报审工作,完成业务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交易所所长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土地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土地交易、矿产资源招拍挂、操作规程。按期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并做好监督、应用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数据报送工作;发布土地交易信息和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土地市场管理规则、负责开标过程中的数据输入和现场记录服务。负责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落实到位,具体操作规范、档案齐全,无违法、违规、违反程序的出让行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目工作。石哈河镇中心所所长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石哈河镇国土资源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土地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辖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无证采矿,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业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任职条件:负责全旗城乡地籍管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旗乡两级单位的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和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及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并拟定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及权属调查;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及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乌加河镇中心所所长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乌加河镇国土资源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土地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辖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无证采矿,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乌加河镇中心所所员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乌加河镇国土资源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土地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辖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无证采矿,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交易所所员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土地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土地交易、矿产资源招拍挂、操作规程。按期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并做好监督、应用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数据报送工作;发布土地交易信息和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土地市场管理规则、负责开标过程中的数据输入和现场记录服务。负责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落实到位,具体操作规范、档案齐全,无违法、违规、违反程序的出让行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目工作。3、十级职员:专科以上学历,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分局业务中心共设置9个十级职员,即:监察员、交易所工作人员、业务服务大厅主任、业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牧区中心所所长。监察员任职条件:依法及时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纠纷;依法受理和承办各类国土资源信仿事项;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交易所工作人员任职条件:贯彻执行土地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土地交易、矿产资源招拍挂、操作规程。按期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并做好监督、应用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数据报送工作;发布土地交易信息和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土地市场管理规则、负责开标过程中的数据输入和现场记录服务。负责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落实到位,具体操作规范、档案齐全,无违法、违规、违反程序的出让行为;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目工作。业务服务大厅主任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全旗城乡地籍管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旗乡两级单位的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和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及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并拟定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及权属调查;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及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业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任职条件:负责全旗城乡地籍管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旗乡两级单位的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和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及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并拟定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及权属调查;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及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及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牧区中心所所长任职条件:在分局业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牧区中心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文标题:乌拉特中旗土地登记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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