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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汇付和托收汇付托收乐从到萍乡物流货运公司正汉物流【TEL:18620280086】≡≡020-87433656≡≡只要你一个电话≡≡≡让你身在家中坐≡≡≡货在全国走汇付(Remittance)和托收(Collection)都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从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可以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方法。顺汇是指资金的流动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方法。逆汇是指资金的流转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逆汇方法。第一节汇付•汇付是付款人主动将资金送交银行支付给国外的收款人。属于顺汇(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进口人或债务人主动支付行为.)•一、汇付当事人(一)汇款人(remitter)汇款人是向银行缴款付费,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的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是进口商、被索赔的出口商或者其他需要移交款项的人。•(二)汇出行(remittingbank)•汇出行是接受汇款人的委托,转托国外分行或代理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收款人的银行。通常是汇款人所在地的银行。•(三)汇入行(payingbank)。•汇入行是接受海外分行或代理行的委托,按其指示或支付命令,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通常是收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四)收款人(payee/beneficiary)•收款人是汇款人指定的、收取款项的人,通常是出口商。二、汇付的种类1、信汇(MailTransfer,简称M/T)。它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方式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2、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简称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方式的优点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汇款,但费用较高。3、票汇(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简称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的特点是费用低、时间长。由于资金在途时间长,汇出行可以占用一定邮程的资金,所以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相对较低。在邮递过程中因为中转环节多,容易发生遗失或延误等意外事件,所以信汇只能用来进行金额不大、收款不急的汇付,不能满足大额、急需的资金转移要求。随着电讯事业的发展,信汇方式的使用已日趋减少了。•电汇是银行之间的直接通讯,发生错误和遗失的可能性很小。银行通常会在当天处理汇款,由于不能占用资金,所以银行收取的费用很高。由于安全、高速的特点,电汇已成为目前汇付中使用最普遍的方式。电汇汇率可以作为外汇市场的基本汇率,其他汇率以电汇汇率作为计算的基础。•与信汇、电汇方式相比,票汇方式有很大的灵活性,只要汇票抬头允许,取款人可以是汇款人自己,也可以是国外的债权人。信汇与电汇方式的收款人要接到汇入行的汇款通知后才能收款,而票汇方式的收款人可以主动持汇票收款。另外,信汇与电汇方式凭汇款通知取款,汇款通知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转让的,而票汇方式使用的是银行汇票,可以进行背书转让或向国外银行进行贴现,可以灵活地发挥支付功能。汇付的特点1、风险大。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能否按时收汇或能否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2、资金负担不平衡。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几乎全部由他们来提供。3简单,银行的手续费用也较少。因此,在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或在跨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的结算,可以采用汇付方式。•因为汇付交易凭双方的商业信用,一旦付了款或发了货就会失去制约对方的手段,能否及时安全地收货或收款,完全依赖于对方的信用。汇付方式的使用•实务中汇付方式通常有预付货款(paymentinadvance)、随定单付款(cashwithorder)、交货后付款(cashondelivery)、记帐赊销(openaccounttrade)等几种主要方式。•其中预付货款和随定单付款对卖方有利,因为可以先得到货款再发货,收汇安全有保证;交货后付款和记帐赊销对买方有利,因为可以在收到货物后再付款,占用了对方的资金。•汇付方式还用于支付订金、分期付款、待付货款尾数以及佣金等费用的支付。第二节托收一、托收(Collection)的含义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银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往来银行(代理行)代向进口人收取货款。二、托收的当事人•1、委托人(principal)•委托人是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商(买方)收取款项的人,是债权人,一般是出口商(卖方)。•2、托收行(remittingbank)•托收行是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向国外的债务人收取款项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地的银行。•(三)代收行(collectingbank)•代收行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进口地银行。代收行大都是托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四)付款人(payer)•付款人是向代收行支付款项的人,是债务人,一般为进口商(买方)。(一)光票托收(cleanbillfor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对金融单据的托收,卖方仅凭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光票托收,一般金额都不会太大,通常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代垫费用、进口小额赔款和样品费等从属费用,大多是即期付款,远期付款的比较少。三、托收的种类(二)跟单托收(documentarybillforcollection)跟单托收是对商业单据的托收,可以附带金融单据,也可以不附带金融单据。由卖方开立汇票连同整套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国内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欧洲一些国家的出口商为了避免因签发汇票而支付印花税(stampduty)一般都仅凭商业票据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1、付款交单托收(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付款交单托收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付款为条件向其交付货运单据的托收方式。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托收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但不论是即期还是远期,进口商都必须在付清货款后方能取得货运单据,即所谓的“付款赎单”。(1)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指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开立即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交银行托收。当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时,进口商应立即付款,代收行在收到货款后将单据交付进口商。采用这种托收方式,原则上进口商在相关单据第一次提示的时候就应该付款。按照国际惯例,银行一般给进口商付款赎单的时间为24小时,以便进口商能在单据第一次提示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实际业务活动中,有些进口商为了减少风险,往往会坚持在货物到达后再付款赎单。付款人合同代收行托收行委托人(2)远期付款交单(D/Pat……daysaftersightorafterdateofdraft)。指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交银行托收,代收行收到单据后,立即向进口商提示远期汇票和单据,进口商予以签字承兑,代收行收回汇票及单据,待汇票到期时再次向进口商提示要求付款,在收到货款后将单据交付进口商。这种方式与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的主要区别是进口商在银行第一次提示的时候应承兑汇票,然后去筹集资金,在承兑汇票到期后再付款才能取得全套货运单据。付款人合同代收行托收行委托人2、承兑交单托收(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承兑交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开立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交银行托收,当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时,进口商对远期汇票进行合格承兑,代收行将全套货运单据交付进口商,待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再向进口商提示要求付款的托收方式。付款人合同代收行托收行委托人承兑交单中货运单据一经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就交付给进口商,是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进口商无需付款即可得到物权,汇票到期时,如果进口商违约拒付,或者发生破产、倒闭等事件而无力偿付货款,出口商就会陷于既得不到货款又收不回货物的境地,因此承兑交单的方式风险很大,在我国对外贸易实务中很少使用。选择:承兑交单的起算日应为()A出票日B付款人见票承兑日C付款日D托收日三种跟单托收方式的比较举例:假定提示日是11月18日,如果是远期付款,则期限为一个月。提示日承兑日交单日付款日D/P即期D/P远期D/A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2月18日12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2月18日判断——D/A30天比D/P30天,对出口商来说承担的风险大。D/P远期与D/A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交单的条件不同买方付清货款买方承兑汇票或单据交单与付款的时间不同同时发生(一付款就交单)先交单,后付款卖方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相对较小绝对很大T/R借单问题进口商可以在承兑汇票到期日之前向银行先“借单提货”。银行允许资信较好的进口商凭信托收据,从银行借出货运单据先行提货,待承兑汇票到期后再向银行支付货款。所谓信托收据(trustreceipt;T/R),是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代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证明。信托收据确定了银行和进口商的信托关系,代收行是信托人,代表出口商掌握物权;进口商是被信托人,代表信托人处理货物。进口商借得单据提货,处理货物并回笼资金,在承兑汇票到期时支付足额货款,收回汇票,赎回信托收据。这实际上是代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问题:如果到期进口商不能付款赎单,那责任在谁?或者说出口商该如何办?心得:在对外贸易中,如果出口商不能得到付款,他(她)就该问:1、我的货在哪里?2、我的单据在哪里?在这种T/R借单方式下,因为是代收行私下与进口商达成的协议,所以与托收委托人(出口商)是无关的。故代收行应负责向委托人偿付。但如果是托收委托人(出口商)在托收委托书中授权代收行可以凭进口人的T/R进行借单,那一切后果就由出口商自己负责。•托收的性质和特点•托收一般通过银行办理,故称为“银行托收”•托收属于逆汇(ReverseRemittance)•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的程序Principal进出口合同Drawee委托人付款人(出口商)交付货物(进口商)托收申请书支付货款支付货款提示付款交付单据交付单据转移货款RemittingBankCollectingBank托收行委托收款代收行/提示行传递单据PresentingBank四个基本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代收行买卖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没有关系选择:使用托收方式时,托收行和代收行在货款收进方面()A没有责任B承担部分责任C有责任D视情况分析(四)托收的利弊采用的托收方式,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但是,由于托收方式属商业信用,存在着收不回货款的风险,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五)托收的国际惯例国际商会为规范各有关当事人之间权益,以利于商业和金融活动的开展,曾于1958年草拟《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ofCommercialPaper),并建议各国银行采用。其后,经过数次的修订,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PublicationNo.522),并于1995年起实施。它分七大部分,共计26条。•我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以D/Pafter60daysatsight方式结算货款,出口商按时出货交单。单据抵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