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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1、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责任制2、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祁连县汽车站监督检查制度4、祁连县汽车站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5、祁连县汽车站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6、祁连县汽车站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祁连县汽车站车辆技术管理制度8、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9、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办法10、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联动机制11、祁连县汽车站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12、祁连县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定我站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我站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第二条:祁连汽车站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等责任制,我站制定了“—岗两责”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人。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四条:我站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来具体开展汽车站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马爱珺(站长)组长:全面负责汽车站生产工作。李发元(大厅班长):负责汽车站一线安全生产工作。安进祥:负责汽车站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李发元(调度组)、张宝玲(行包组)、郝秀旗(办公室)为成员,各自负责分工,明确管理。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第五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工作,预防道路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各自的管理制贵。第六条:制定本单位各项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管理规范化,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第七条:具体岗位制度。1、汽车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2、汽车站财务安全管理制度3、汽车站会计安全岗位制度4、汽车站出纳安全岗位制度5、汽车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6、汽车站调度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7、汽车站安检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8、汽车站售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9、汽车站检票员、问事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10、汽车站行包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第八条:我站应遵守安全法规,贯彻预防为主、安防结合方针,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制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办法。2、制定了祁连汽车站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王作制度。3、制定了祁连汽车站“三不进站,互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4、建立了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职动机制,5、制定了祁连县汽车站安全生产事故高度统计报告制度。第九条:根据检查内容具体分为: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有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检查单位职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素质。2、查制度:检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工作中是否贯彻执行,有无、违规现象。3、查纪律:检查安全纪录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4、查人员: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所安全]二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入员是否到位。5、查隐患:深入现象、检查落实、检查消防、检查设备,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对随时有可能造成的重大隐患。6、查整改: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建立档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第十条:安全检查方式,具体分为:1、经常性检查,要求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日、周、月检查。2、定期检查,站长及其负责人,按日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组织与实施,坚持站长和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方法与事实求是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总结经验与吸取教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做好安全检查的准备,安全检查的执行工作。第十二条:检查总结,检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好的验存在的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并且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局并存档。第五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三条: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目标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第十四条:汽车站应当对进出汽车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落实。1、“三不进站”是指:危险晶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2、“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第十五条:汽车站应与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站应按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第十七条:汽车站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相关领导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第十八条:汽车站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落弱还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第十九条:汽车站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资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设施购置和维护。2、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3、安全教育培训。4、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进行安全检查。1、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2、设置专门的检查场所,及必要设备仪器。3、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检登记表。4、“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小时有效,调度部门要认真核实,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建立出站登记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第六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第二条:汽车站应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具体包括:1、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2、派专职人员学习安全技能培训。3、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培训。4、应急预案的演练。5、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第七章:汽车站消防安全制度。第十十三条:汽车站应成立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小组,并做明确责任和各自分工第二十四条:汽车站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进站车辆安全消防检查(车辆消防器材、防滑设备)。2、候车区(发车区)定期安全消防检查。3、办公区和生活区定期安全消防检查。4、夜间防火安全检查和夜间值班检查。第二十五条:汽车站应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二十六条:汽车站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第八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二十七条:汽车站为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发现研究分析,解决安全工作问题,实行安全管理例会制度。第二十八条:汽车站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全会,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九章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制度第二十九条: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和住处资源,安全工作档案是档案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安全工作的真实记录。第三十条:安全工作档案必须遵循完整、准确、系统、真实的原第三十一条: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职责。1、保管、存放好安全工作档案。2、收集、鉴别和整理安全工作方面材料。3、为相关部门提供安全工作方面的材料。4、维护档案的自身秘密,确保所进档案信息安全第三十二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I、安全工作的制定实施内容。2、各种安全培训记录。3、安全事故记录。4、学习宣传记录。第三十三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更换档案管理人员时,由站领导主持在场监督移交。汽车站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文通事故的发生。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汽车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3小时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3、严查超员、超载和擅自装载“三品”。确保行车安全发车。4、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汽车站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5、车辆出站时,须检查超员、超载和擅自装载“三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6、要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8、定期对车辆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汽车站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觌章规则,安全驾车。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1、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为旅客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4、汽车站将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
本文标题:汽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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