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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别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逢偶数年举办一届,校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每逢奇数年举办一届(对应的省级、国家级“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在其第二年举行)。第三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由校团委主办,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工程训练中心协办,院(系)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宗旨是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第五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分为产品类和概念产品、服务类两大类。第六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基本程序2是以院(系)为单位组织作品参赛,学校聘请专家评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具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相应的奖励。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成立“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第八条由校组委会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评审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一经校组委会批准成立,则有权在本办法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九条院(系)应高度重视“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由各院(系)院长(主任)牵头,主管学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领导分工负责,认真组织好本院(系)的初评,做好作品的选拔和推荐、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确定工作。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第十条凡在举办对应的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均可申报作品参赛。第十一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作品必须是距河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均应是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含三人)的项目,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需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3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参加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小组(团队)的参赛作品应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校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创业计划竞赛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以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把握这一机会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提示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第十二条参赛作品须由作者本人申报或集体申报,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院(系)分团委审核确认后报校团委。第十三条每个院(系)选送的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5件(每人只限报1件作品),其中,作品中本科生的作品不少于3件,研究生的作品不超过2件。研究生处、工程训练中心可分别单独选送5件作品。第十四条院(系)在上一届的各级竞赛中,有如下情况者,可增加申报作品数量:(1)在上一届全国“挑战杯”竞赛中,院(系)每获一项特等奖,可增报6件作品参赛;每获一项一等奖,可增报5件作品参赛;每获一项二等奖,可增报4件作品参赛;每获一项三等奖,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2)在上一届河南省“挑战杯”竞赛中,院(系)每获一项特等奖,可增报4件作品参赛;院(系)每获一项一等奖,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院(系)每获一项二等奖,可增报2件作品参赛;院(系)每获一项三等奖,可增报1件作品参赛。4(3)在上一届学校“挑战杯”竞赛中,院(系)每获一项一等奖,可增报1件作品参赛。(4)在上一届学校“挑战杯”竞赛中,获团体总分前六名的院(系),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5)同一作品多次获奖,按该作品的最高奖项计算增报作品数。第四章评审与奖励第十五条校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10%、30%和60%。一等奖的产生必须经过专家组合议。经专家组合议后,若不能产生一等奖,则一等奖可以空缺。第十六条校级“挑战杯”竞赛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获校级“挑战杯”竞赛一等奖的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未通过学校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2)团体总分由校级“挑战杯”竞赛所得分数累加而得。(3)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校级竞赛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第十七条校级“挑战杯”竞赛设立的最高荣誉流动奖杯“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设“优胜杯”5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院(系)。第十八条对在全国、河南省和学校“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集体和个人,学校按项目颁发专项奖金,奖金额度如下:级别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5国家级30000元20000元15000元8000元省级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校级500元300元100元同时,对获得各级竞赛奖励的学生,经校“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认定,给予参赛本科生相应的学分奖励,加分情况如下:级别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7分5分3分2分省级5分3分2分1分校级3分2分1分3学分以内(含三学分)奖励的只作为第二课堂和创新实践学分,超过3学分奖励的学分,可冲抵(免修或覆盖)相应分值的课内选修课学分。参赛研究生获得校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可获得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培养环节学分。第十九条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参加“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且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生,视情况可优先推荐。第二十条在全国、河南省和学校“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学校对指导教师作如下奖励:级别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30000元20000元15000元8000元省级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校级500元300元100元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岗位考核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二十一条在全国和河南省“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作品,6学校对选送单位作如下奖励:1.获全国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件作品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获河南省竞赛一等奖,每件作品分别奖励3000元。第二十二条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时,以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累计计算。第二十三条参加学校终审决赛的作品,由校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第五章推荐与资助第二十四条学校推荐在校级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参加河南省“挑战杯”竞赛。第二十五条学校对“挑战杯”竞赛项目资助分两部分,即研究阶段资助和竞赛阶段资助。研究阶段资助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和产品开发。研究阶段资助所需费用,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步步高”大学生科技攀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一般资助项目”的规定执行,由项目组向校组委会办公室申请立项进行资助。竞赛阶段资助主要用以在学校层面上经筛选后参加全国和省级“挑战杯”竞赛的参赛作品。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步步高”大学生科技攀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重点资助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组向校团委申请立项进行资助。第二十六条凡申请“挑战杯”竞赛阶段资助的参赛作品,按以下程序进行:(1)学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最新公告或校团委网站下载),经所在院(系)审核推荐后,报校组委会办公室;(2)校组委会办公室提请校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确定资助作品的金额;(3)校评审委员会将专家评审意见报校组委会批准,并执行校组委会意见。第二十七条对项目的资助仅用于购买与开展项目有关的物品,不得用于其它用途。7第二十八条项目检查不符合进度要求的,校组委会办公室有权终止该项目,并冻结其资助经费。第二十九条资助经费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和校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凭发票报账。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河南理工大学。第三十一条学校支持、鼓励参加竞赛活动的团队或个人争取社会赞助,用于竞赛项目。参赛时间和相关安排敬请关注校园网最新公告栏。
本文标题:河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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