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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20201纳税筹划6/17/202026/17/20203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营改增中的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房地产的纳税筹划6/17/20204格言:世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科尔贝(英)6/17/20205一个小CASE带来的启示王先生有100,000元人民币计划投资于债券市场,现有两种债券可供选择:一是年利率为5%的国家债券;一是年利率为6%的企业债券。王先生该如何选择呢?6/17/20206分析王先生在作投资方案选择时,如果仅从票面利率上看,企业债券利率6%高于国家债券利率5%,但由于两种债券的税收政策不同,必然会影响到两种债券的税后收益率。对王先生来说,税后收益率才是他的净收益率。国家债券的税后收益率=5%企业债券的税后收益率=6%×(1-20%)=4.8%王先生通过纳税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后最大收益。6/17/20207愚昧者抗税愚蠢者偷税聪明者避税精明者筹税2020/6/17肖全章76/17/20208亚当·斯密赋税理论亚当斯密提出四大赋税原则,即公平、确定、便利、经济。公平:一国国民应尽可能按其能力以支持政府,亦即国民应按其在政府保护下所享有的利得比例纳税。确定:各国民应当缴纳的税捐,须确定并不得随意变更,缴纳时期、缴纳方法、应付税额,都应对纳税人清楚宣示。便利:一切税捐,都应在最适合于纳税人的时间与方法收之。经济:每一税捐都应善加设计,务使公民缴付国库以外,在他的财力上受到最少可能的激动。6/17/20209亚当.斯密是经济学说史上第一个应用“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家“经济人”具有两个特质:一是自利,二是理性。所谓自利,指人们行为动机在于实现自身利益。所谓理性,指人们的行为具有目的性,同时也内涵人具有对目的和手段关系进行分析和比较的能力。6/17/202010问题的引入6/17/202011纳税人的权利1、知情权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2020/6/17肖全章11我的权利是?6/17/202012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代理权10、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12、税收法律救济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6/17/2020136/17/202014一、纳税筹划的含义(一)定义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6/17/202015包括三个定义:(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2)纳税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3)纳税筹划的实质是节税6/17/202016二、纳税筹划的特点进行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在企业行为发生前就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纳税筹划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6/17/202017目的性(一)选择低税负,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务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二)延期纳税,将纳税期推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6/17/202018纳税筹划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好的税收筹划,需要多种专业知识的运用企业决策时不仅仅考虑纳税因素,还要整体考虑整体性专业性风险性二、纳税筹划的特征6/17/202019整体性:纳税筹划成本纳税筹划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显性成本例如,纳税人拟采用能获得税收收益的筹划方案,预计采用该方案能节税3万元,但制定该方案时需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指出代理费用5万元,其成本增加5万元,综合比较,考虑整体性,还是应放弃该筹划方案。6/17/202020整体性:纳税成本隐含成本隐含成本即为机会成本。例如纳税人由于采用获得税收收益的方案而导致资金占用量增加,资金占用量增加实质上是投资机会的丧失,这种由于资金占用量增加而引起的投资机会的丧失就是机会成本。6/17/202021专业性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日趋复杂,各国税制也越趋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务筹划已显得力不从心,税务代理、咨询及筹划业务应运而生,税务筹划呈日益明显的专业化特点。6/17/202022偷税逃税漏税抗税骗税欠税避税三、纳税筹划与其他行为的区别6/17/2020231.偷税定义: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6/17/2020242.逃税以非法手段逃避税收负担的行为非法手段:隐瞒—虚假申报应税收入和应税交易项目欺骗—虚假申报伪造交易事项假报数额不提供纳税申报6/17/2020253.漏税纳税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少交或者不交税款的行为“无意识”纳税人对政策理解模糊不清计算错误处罚:税务稽查部门在遇到漏税案件时,往往会认定为逃税。6/17/2020264.抗税抗税是以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违反刑法,要接受刑事处罚是绝对不可取的一种手段,也是缺乏基本法制观念的一种极端错误的表现6/17/2020275.骗税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等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行为,虚构成发生的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行为伪造成大额的应税行为,从而从国家骗取出口退税款的一种少交税款的行为。我国对骗税的打击力度非常大。骗税不是某一个单独的企业或机关就可以做得到的,这是一种集体犯罪行为。6/17/2020286.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欠税类别:①主观欠税:企业有钱而不交②客观欠税:企业想交税,但是没钱交处罚主观欠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客观欠税的企业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缓交,但缓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6/17/2020297.避税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减轻纳税义务的行为,即纳税人通过利用税法的漏洞,以合法形式来规避、降低或递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是与税法的法意识相悖的,它是利用税法的不足进行反制约,所以是政府反对的行为,很多国家在其税法中加入了反避税条款的内容我国对避税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但还是采取了可以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调整,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的反避税措施6/17/202030内容节税避税从法律角度看合法、合理不违法不合理从立法本意看完全符合背道而驰从税法角度看善意利用破坏性利用从税收政策看符合税收政策不符合税收政策目的税收支付的节约少缴税或不缴税对经济的影响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破坏市场规则节税与避税的区别6/17/202031为什么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纳税可以测算税收优惠的存在税收政策存在的差异性6/17/202032税务机关除了要征税还要帮纳税人节税宣传税法让纳税人知道税收优惠政策6/17/202033四、税收筹划平台与技术1、避税筹划2、节税筹划3、转嫁筹划4、实现涉税零风险6/17/2020341、价格平台核心:转让定价关联企业注意问题:A.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B.价格波动应在一定范围内,税法容忍的范围,防止被调整C.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6/17/2020352、优惠平台优惠平台筹划方法直接利用临界点属地变更挂靠6/17/202036注意问题:尽量挖掘信息源充分利用保持联系,得到认可6/17/2020373、漏洞平台时间地点人员技术注意问题:财务税务专业知识纳税操作经验保密,隐蔽性风险---收益分析6/17/2020384.规避平台利用临界点税基临界点优惠临界点6/17/202039纳税筹划操作的技术手段免税技术减税技术税率差异技术扣除技术抵免技术退税技术分劈技术延期纳税2020/6/17396/17/202040案例刘某是某一发明的发明人,应出版社的邀请,就其发明专利的原理、推广应用的操作方法、价值及发明经过等写了一本书,能够取得4000元的稿酬收入。在写作过程中,其夫人提供了许多建议,并收集了资料,还承担了其中一章的写作和全部文字的润色工作。署名时,署刘某一人的名字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在税法处理上有什么不同?2020/6/17肖全章406/17/202041——计税依据金额上的可调整性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对一栋办公楼进行改建、装修,已知该栋办公楼的原值为5000万元,董事会决定这次的维修费用预算为2500万元左右。6/17/202042税法上的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延长2年以上6/17/202043如果把维修费用支出控制在2500万元以下,则其维修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维修费用超过2500万元,则属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维修支出应按照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一次性计入费用支出与分期摊销相比可实现递延纳税的节税利益。两种不同方法对企业计税依据确定产生不同影响.6/17/202044【案例】某纺织厂拟用1000万元购进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年均盈利200万元,该纺织厂适用25%的所得税率。对于1000万资金的筹集有两种方案:方案一,用企业自有资金支付,但企业需积累10年;方案二,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年利息15万。从节税的角度看,应选择哪种方案?6/17/202045该厂盈利后每年应纳所得税额:200×25%=50万元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50万×10=500万元若该厂不用自我积累的资金,而是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融资。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1000万元的贷款,年息支付15万元;企业年均盈利仍为200万元则企业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00万一15万)×25%=46.25万元则实际税负为:46.25万/200万=23.125%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46.25万×l0=462.5万元6/17/2020466/17/202047概述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同时印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包括一个办法两个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试点。6/17/20204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6/17/202049试点地区应自2012年8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确保试点顺利推进,按期实现新旧税制转换。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6/17/202050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税率为11%;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为6%;
本文标题:营改增实务操作-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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