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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ChinaEasternAirlinesCorporationLimite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普通股300,000,000股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副主承销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分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苏省证券公司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市推荐人:国泰证券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单位:人民币元)面值发行价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每股1.002.450.0472.403合计300,000,000735,000,00014,150,000720,850,000一、绪言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系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法规和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写的,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董事已确认本招股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投资者如对本说明书有疑问,可咨询公司和主承销商。投资人自行负担买卖公司股票所应支付的税款,公司、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二、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称谓具有如下意义:公司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集团公司指东方航空集团公司A股指每股面值为1.00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及买卖。H股指公司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以港元认购及买卖。ADR指由证券存股机构发行代表拥有100股H股的美国存股证券,已于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A股发行指向社会公众发行的30000万股A股。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指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三、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1、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富允弼法定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联系电话:021-62686268传真:021-62686116联系人:罗祝平2、主承销商及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法定代表人:金建栋法定地址:上海市乳山路63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电话:021-62587719传真:021-62581911联系人:戴敏云张骏邹黎3、副主承销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岐山法定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电话:010-68561166传真:010-685611454、分销商(1)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景师法定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6号南方国际大酒店电话:010-67642137传真:010-67617384(2)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庆法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5号电话:021-62672001传真:021-62712514(3)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小华法定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8层电话:0755-3228877传真:0755-3228737(4)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鲍友德法定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2电话:021-63231111传真:021-63212805(5)江苏省证券公司负责人:吴万善法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2号电话:025-4527517传真:025-4527517(6)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绍丰法定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6号电话:0532-3865713传真:0532-3865713(7)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振国法定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10层电话:010-65227550传真:010-65227560(8)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刁玉良法定地址:北京站东街6号电话:010-65158640传真:010-651586425、资产评估确认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张佑才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5号电话:010-68483089传真:010-684830896、发行人的法律顾问和经办律师:通商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韩小京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714号经办律师:刘钢白涛电话:010-65992255传真:010-659926787、承销商的法律顾问和经办律师:方达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李骐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38号永华大厦15楼E、F座经办律师:黄伟民、周志峰电话:021-58793228传真:021-587923388、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李德渊地址:上海市瑞金二路42号经办会计师:李德渊郑帼琼电话:021-64312178传真:021-643781669、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王文彬地址:上海市浦东即墨路95号2号楼经办评估人员:王永康徐建一3电话:021-58872507传真:021-5887250710、土地评估机构:中国地产咨询评估中心法定代表人:冯庆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1号经办评估人员:范树印徐国飞朱兰新电话:010-62172347传真:010-6217668111、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屠光绍地址:上海黄浦路15号电话:021-6306888812、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迪彬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电话:021-63068888四、发行情况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2、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3、发行日期:1997年10月24日4、发行地区: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地区的证券交易网点5、发行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及境内法人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6、承销期:自1997年10月24日至1997年10月29日7、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8、发行方式: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9、每股发行价格:2.45元10、市盈率:18倍11、每股面值:1.00元12、发行数量:300,000,000股13、发行总市值:73500万元1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45元/股五、风险因素与对策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1、经营风险(1)燃料供应与成本风险航空燃料的供应与成本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效果有重大影响。1996年,燃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20.23%。国内市场所需要的燃料主要购自中国民航油料总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由民航总局根据市场及其他条件规定统一价格。公司无法预测燃油成本日后的转变方向及幅度。(2)安全风险近年来由于中国的空运量迅速增大,中国民航业的各个部分,包括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合格的飞行人员供应及机场设施都承受着极大的压力。近年来,民航总局4日益重视中国各航空公司的安全问题,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改善安全记录的措施。公司有良好的安全记录,并且把安全飞行作为经营的最重要的环节。公司飞机自1994年以来并无涉及任何伤亡事故。如公司在飞行安全上出现任何意外,都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营运,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3)进一步的融资需求而导致的债务风险公司已订购5架A340飞机及9架MD90飞机,交货期为1997年到2000年。并且将投资上海浦东机场基地及其他华东地区的机场地面设施。公司将需要大量外来融资以满足对资本的需求,并可能需要更多融资以资助其他业务。公司目前及日后的债务负担将会影响公司日后的盈利率。公司的融资能力将受到财务状况、抵押能力以及整个经济条件及一般融资成本的影响。如公司无法获得资本需求的大部分融资,那么购买新飞机或扩大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4)价格限制的风险根据民航法,国内航线机票价格主要由民航总局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自1996年7月1日起,除若干旅行团及学生票外,各航空公司概不得以民航总局所规定的价格范围以外价格发售中国居民国内机票。国际航线的公布票价通常按照各国政府间签定的航空协定、协议条款,对外进行运价协调后,报民航总局批准后执行。没有签定航空协定、协议的,参照国际运输协会(IATA)协调的国际航线收费标准决定。(香港航线的运价比照国际航线执行)2、行业风险民航业内部的竞争日趋激烈。目前民航总局已批准成立了24家航空公司。公司在其服务的各个市场上面临与其他航空公司不同程度的竞争。近年来,公司与其他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上的竞争变得更加剧烈。公司高利润的香港地区航线亦同样竞争剧烈。在国际航线上,公司的许多竞争对手经营历史比公司要长得多。上海浦东机场的兴建,在机场业务越趋频繁时,可能会使公司在机场启用后,在上海航线的竞争更加激烈。3、市场风险(1)市场周期的影响民航运输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民航业的发展速度一般为国民生产总值(GNP)增长速度的两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航业的发展也已证实了这一点。如国民经济增长缓慢,会影响公司所处民航业的发展。(2)香港地区性航线所涉及的风险目前,香港与内地间最终起始于台湾的客货运输有益于公司的香港地区航线。如果台湾与祖国大陆之间直航,则公司的香港地区航线可能会受到若干影响,而且无人可以保证公司可以获取足够的台湾与祖国大陆航线,或从这些航线所得到的利润足以弥补它们对公司的香港航线的不良影响。根据中英政府之间关于中国与香港航空服务的互惠协议,以香港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航线上的可用座位量只可为总可用座位量的三分之一。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后,这些现存的航空服务的互惠协议可能会由中国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重新谈判而更改或中止,民航总局已通知公司,他们预计这些协议不会有任何重大变动。(3)经营杠杆高的风险5民航业很大的一个特点是利润与营业额不一定成正比。由于固定成本高,每条航线及营运有关的费用与其运载的乘客数量并不成比例,而每个航班的收入与其运载的乘客数量及航班的收费结构有直接关系。因此,收入的下降可导致利润不成比例地下降。(4)营运能力限制的风险公司营运能力的发挥有赖于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飞行和维修能力;并且取决于机场设施和空中交通管制的改善。公司的飞行员队伍建设将影响其飞行能力的进一部发挥,如公司缺乏足够的、合格的飞行员,营运能力将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如公司的维修能力不能满足机队日益扩张对维修的要求,将会降低公司飞机的可利用率,从而影响公司的营运能力。目前,机场设施和空中交通管制的滞后可能会影响公司营运能力的发挥。4、外汇收支及汇率风险人民币目前不能自由兑换。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人民币兑换外汇实施统一管理,并实行结售汇制度。公司目前在若干外汇银行的外汇帐户中保留部分外汇所得。如公司要留存超额外汇,则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从指定的银行购买。公司如无法从这些银行中购买,或无法买到足够的超额外汇,那么,公司的外汇需求就无法实现。公司在发售H股后,有权并将申请成为外商投资公司,一旦取得这一资格,公司在外汇结算及发放H股股息时可以直接兑换外汇。公司能否取得外商投资公司的资格并无保证,公司是否会取得足够的外汇来支付股息或满足其外汇责任都无保障。人民币汇率受到国家政策变化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影响。由于公司留存的外汇收入受到国家外管局的限制,因此无法有效防止因人民币汇率变动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在未来的任何汇价变动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还可能受到除人民币之外其他货币价值变更的影响。5、政策性风险(1)行业监管中国民航业受到民航总局的高度管制。民航总局颁布及实施的管理制度基本上涉及航空营运的各个方面,包括成立航空公司、分配国内、香港地区及国际航线权、制定国内机票价格、向飞行员发放执照、营运安全标准、飞机购买及飞机适航管理证、燃油价格、飞机维修的标准及空运管理及机场的经营标准。1996年3月实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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