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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电力公司文件鄂电司基〔2011〕1号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属各供电公司、省电建一公司、省电建二公司、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宏源公司、鄂电监理公司、总包公司,本部办公室、人事董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安全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为切实强化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意识,解决当前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业主项目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水平,公司制定了《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及考核办法》(以下-2-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一、加强宣贯学习,提升质量工艺管理意识各单位要组织对《办法》进行专题宣贯学习,将《办法》要求传达到各单位领导班子、有关职能部门、各在建项目的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管理人员,确保《办法》的有关要求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提升各级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打下基础。各新建项目在项目开工前的培训中,各单位要将《办法》进行重点培训,使《办法》成为夯实质量工艺管理基础,实现质量工艺持久提升的重要手段。公司将在后续的各项检查中,对《办法》的学习宣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有关要点进行抽查考核,进一步提升落实《办法》的执行力。二、认真落实质量工艺管理的重点工作《办法》明确了签订质量工艺合同、质量工艺策划、分包队伍选择、样板施工、单体工程确认、成品保护和移交。达标投产和创优、运行期质保等质量工艺管理流程,各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切实落实到工程策划、建设、移交、质保的全过程中,有关重点要求强调如下:1、认真签订质量工艺合同。公司对施工总包、设计、施工、监理、分包等各个类型主体已经制定并发布了质量工艺合同范本,各单位在后续项目签订合同时,务必按范本要求签订质量工艺合同,不得自行篡改合同条款。2、切实落实质量工艺策划。各建设管理单位对新开工项目,-3-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完成质量工艺策划并按里程碑计划的要求报送省公司审查。未经省公司审查或未审查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因此影响项目建设里程碑计划的,由各业主项目部承担责任。3、精心选择施工分包队伍。对于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各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要在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定进行资质审查的基础上,组织在建设管理单位招标平台进行招标,招标要严格落实资信文件审查、专家技术答疑、类似项目考察等要求,并整理招标资料和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照片资料,留存于现场备查。分包队伍进场时,由监理按照标书对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照片资料进行验证,确保与投标要求一致。4、严格实施样板施工。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先制作施工样板并自评合格后,报请监理、设计、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推广。监理、设计、业主项目部在进行评价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未进行样板施工、样板达不到要求现场即开始施工,因此发生质量工艺事故的,责任由业主项目部承担。5、高度重视成品确认工作。施工成品的确认工作与质量工艺考核应同步进行,在各单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监理、业主要及时进行确认、考核,未及时确认造成后续问题的,责任由业主项目部承担。6、持续改进投产后续工作。工程项目投产后,各单位要及时按要求申报优质工程,存在质量工艺事故且未获优质工程的项目,-4-公司除按《办法》进行处罚外,将纳入基建综合评价范畴进行考核。对运行期发生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工艺问题,公司将按照终身负责制的原则进行追溯,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严格质量工艺考核各业主项目部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及时组织自评并上报公司,确保项目质量工艺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防止造成质量工艺问题影响的扩大化。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互查,确保考核及时、有效。各单位所属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以及系统外有关单位的质量工艺考核由各业主项目部负责,造成质量工艺事故的责任由各建设管理单位承担。四、切实提高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水平各有关单位应在落实《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本单位质量工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针对性的组织、经济、技术等措施,确保公司质量工艺管理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质量工艺水平得到普遍提升。1、培养人才队伍。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管理、技术人才队伍,结合《办法》,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和任用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考核,建立由高水平管理队伍和高技能操作人员为主体,各层次人员构成,配置合理的基建管理、作业队伍,为实现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持续提升提供保证。2、落实绩效考核。各单位要以《办法》为主要依据,将有关-5-要求进行细化,把质量工艺责任落实到有关人员的绩效考核和项目的结算工作中,确保奖罚分明,建立质量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3、推进技术创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力度,结合自身质量工艺重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创新施工方法,改进作业装备,实现质量工艺水平提升的稳定性、先进性。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及考核办法二○一一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办法通知-6-抄送:湖北环宇监理公司、湖北汉伦项目管理公司、宜昌宜电监理公司、荆州荆力监理公司、黄石诚信监理公司、孝感蓝天监理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办公室2011年1月12日印发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提高电网建设工程质量工艺水平,提高电网建设项目建设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基建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第三条输变电工程的质量工艺管理目标是:1、质量工艺达到国网公司工艺标准。2、满足规模条件的工程实现创省公司优质工程、国网公司优质工程以及国家优质工程目标。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省公司基建部1、负责制定和动态更新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控制要点,对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组织审查和确认。2、负责建立质量工艺合同范本并参加项目招标文件编制,-7-参与评标。3、负责组建质量工艺巡检组对各项目的质量工艺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报、考核。4、认定、批准、下达一般及以上质量工艺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罚意见。5、负责监督和协调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考核的实施;负责协调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考核的争议。第五条业主项目部(建设管理单位)1、负责落实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标准及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2、负责与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签订质量工艺合同,并严格落实考核。3、负责施工样板的确认,负责各单体工程的验收确认工作。4、确认对有关质量工艺缺陷和问题的处理方案。5、认定、批准、下达质量工艺缺陷的责任划分及处罚意见。6、对确认、接受或未及时确认、接受项目的质量工艺问题负责。第六条设计单位1、参与编制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并将策划要求落实到设计图纸中。2、负责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质量的确认,参与施工样板的确认工作。3、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工艺问题负责。4、对有关质量工艺缺陷和问题提出处理方案。5、参加对质量事故进行的调查。-8-第七条施工项目部1、负责组织参建人员对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标准及要求进行培训。2、参与编制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并将策划要求落实到施工过程中。3、负责上报施工样板、隐蔽工程、成品移交等工作。4、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工艺问题负责。5、对有关质量工艺缺陷和问题按确定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6、参加对质量事故进行的调查。第八条监理项目部1、负责组织参建人员对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标准及要求进行培训。2、参与编制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并将策划要求落实到监理过程中。3、负责复核施工样板、隐蔽工程、成品确认等工作,并拍摄合格的数码照片。4、对因未及时复核、或因拍摄数码照片不能明确责任的质量工艺问题负责。5、对有关质量工艺缺陷和问题的处理方案进行复核。6、参加对质量事故进行的调查。第三章质量工艺管理程序第九条签订质量工艺合同1、公司编制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工艺管理合同范本,明确质量管理标准、分清管理责任,并建立质量工艺保证-9-金制度。公司在施工、设计、监理招标时,将质量工艺合同纳入招标文件。2、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质量工艺合同并严格落实。第十条质量工艺策划1、公司根据国网公司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国网公司系统质量工艺先进水平,制定各个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质量工艺总体策划范本,明确安全质量管理的标准、要求、效果。2、业主项目部根据范本组织参建单位制定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由建设管理单位审查后,报公司会审。业主项目部根据公司会审意见对总体策划进行修改后,认真组织落实。3、工程项目开工前,各单位根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分别编制创优策划并落实到工程建设过程中。4、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由公司基建部组织并纳入里程碑节点考核。第十一条分包队伍选择1、施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合格分包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相应等级资质。(2)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所承建的工程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3)近三年内参加过省公司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项目,并至少有一个项目获得省(网)优质工程称号。或虽未参加过省公司22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项目,但在近三年内-10-有获得过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类似项目。2、分包必须在建设管理单位招标平台进行招标,有关规定如下:(1)参加投标的单位,标书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上款要求。(2)分包招标文件须按质量工艺总体策划要求编制。(3)评标必须包括以下程序:——建设管理单位选聘有关专家对投标单位的标书文件进行审查;——建设管理单位选聘有关专家对质量工艺的关键要求进行提问;——建设管理单位选聘有关专家对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进行考察。(4)发包单位必须和分包单位签订质量工艺合同,分包队伍进场前,必须经监理按照标书对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照片资料进行验证,确保与投标要求一致。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包单位投入。其中,劳务分包价、工程分包合同价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金额比例不得低于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第十二条样板施工1、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先制作施工样板并自评合格后,报请监理、设计、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推广。2、样板未通过监理或业主项目部批准的,由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重新选择专业队伍。-11-3、连续施工项目的施工队伍,可不施工样板,但必须报请监理、设计业主项目部到前一项目实地检查。第十三条单体工程确认1、施工单位在各单体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先报监理复核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工艺标准,监理复核通过,由业主项目部负责确认。2、未确认通过的工程项目,由设计制定处理方案,监理复核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施工单位负责实施,以达到规定的标准。3、经确认无法处理的问题和缺陷由业主项目部实施处罚。第十四条成品保护和移交施工单位对于通过单体工程确认的项目,负责成品保护直到工程移交。移交应移交给不同单位,直到项目投产送电。第十五条达标投产和创优工程在投产3个月后,110kV及以下项目由各地市公司组织达标投产复查,公司批准。220kV以上项目由公司组织达标投产复查并上报。工程投产2年内,公司组织对符合评优条件的项目组织优质工程复查,批准110kV及以下项目省公司优质工程,配合国网公司对220kV及以上项目优质工程复查。第十六条运行期质保工程在运行期质保期限内,运行单位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省公司基建部,下达整改通知单到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整改。第四章质量工艺事故第十七条本办法考核的质量工艺事故分为重大质量工艺-12-事故、一般质量工艺事故和质量工艺缺陷。第十八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工艺事故1、质保期间发现的室内外地坪沉降超标、房屋屋面漏水和墙体渗水。2、建设期间发现的室内外地坪沉降超标、房屋屋面漏水和墙体渗水,虽经整改但未达到效果。3、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出现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超标、主体结构强度不足。4、影响安全、降低使用
本文标题: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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