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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职责三、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网络图四、煤气控制程序五、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六、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七、炼钢厂煤气防护器材使用管理规定八、炼钢厂煤气抢、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九、煤气排水器安全管理规定十、安全标志和安全色管理办法十一、转炉煤气加臭站安全管理规定十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12.1受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12.2受限空间作业工作票12.3受限空间作业点清单十三、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十四、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规程十五、转炉烟气危险告知书十六、煤气专业班组管理制度十七、炼钢厂煤气危险源(点)管理控制措施十八、炼钢厂煤气事故应急预案十九、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考核细则二十、煤气各类阀门、管道、辅助设施维修操作工作票二十一、煤气各类检查表二十二、煤气防护日志2/126文件会签、审批表zh/R35编制单位:炼钢厂文件名称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编号LG/lg21-2013编写人周亚辉日期2014年2月20日会签单位姓名单位姓名会签日期2013年11月23日审核人编写单位负责人:日期王建祥日期孙浪波日期日期批准人杨召朋日期2014年2月5日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6日实施日期2014年3月1日备注3/126一、总则为响应公司煤气防护一级达标,促进炼钢厂煤气管理升级,特制定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以煤气安全防护APT管理模式为载体,以煤气设备安全本质化和煤气特殊工种管理为基础,专业引领,分级推动标准化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做保障,建立健全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二、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职责1、目的为确保炼钢厂所有煤气系统从业人员安全及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顺行,依照分厂煤气防护站《龙钢煤气防护管理职责》要求,特制定本职责。2、职责2.1炼钢厂厂长:全面负责炼钢厂煤气系统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分厂煤气工作会议,批准煤气管理制度,对重点问题做出批示。2.2安全主管厂长:全面负责炼钢厂所有煤气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及各煤气系统的安全生产运行工作。2.3设备主管厂长:负责炼钢厂煤气系统设备设施的隐患整改、大中修、抢检修、设备技术改造、煤气设备评估、设备专业检查、专业维护保养、材料备件组织工作。2.4生产组织负责人:全面协调指挥炼钢厂煤气系统运行过程的协调调度分配,与炼钢厂外相关单位部门信息传递工作,紧急状态下有权调用炼钢厂区域内一切抢险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2.5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内的煤气安全工作,煤气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制定落实,煤气防护演练培训工作,煤气安全专项检查、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管理、煤气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煤气一类危险作业安全方案的制定监督执行工作。2.6安全督察:全面负责当班煤气设备设施运行工作。2.7工艺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煤气工艺工作,对涉及煤气系统工艺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生产作业过程中工艺技术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一类煤气作业煤气清扫方案、气体置换方案以及送气前气体置换方案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工作。2.8人力资源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煤气从业人员的配置、培训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审核等工作。2.9组织宣传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各类煤气活动的现场组织、现场布置、宣传等工作。2.10各单位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内部的煤气安全生产工作。2.11各单位联系人负责本区域内部煤气生产、净化、使用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执行各项煤气工艺安全管理制度,二类以下煤气危险作业安全方案制定,特殊情况下的煤气事故预案启动落实工作。-100-/126三、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网络图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LG/LG.MQ-20141/126四、煤气控制程序1.目的:规范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使用,加强对煤气设备维护、检修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杜绝煤气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和煤气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2.范围:炼钢所有煤气控制管理活动。3.定义:3.1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3.2煤气从业人员:专指从事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储存、输送、使用过程中的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4.职责:4.1安全环保科4.1.1掌握分厂煤气动态,对煤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及检修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4.1.2负责建立分厂煤气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煤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应急演练。4.1.3组织分厂煤气专业检查和隐患管理工作。4.1.4负责煤气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4.1.5负责煤气日常防火防爆措施监督落实及煤气危险作业消防措施审批落实;4.1.6.负责对煤气危险作业防火、防爆措施及动火单位(人员)资质审批,签署专业审批指导意见。4.1.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煤气设备设施项目的施工队伍资质审核,4.1.8负责组织对煤气三大事故的现场救护工作。4.1.9负责各类煤气事故的调查处理。4.2生产调度室4.2.1负责煤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的检查和平衡管理。4.2.2负责煤气调度管理工作。4.2.3负责转炉冶炼过程中引风系统、除尘系统在安全指标参数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4.2.4参与煤气设备设施实施方案的审批。4.2.5负责对分厂煤气系统的重大信息进行处置。4.2.6负责对煤气作业时间、系统影响及介质停(送)进行审批把关。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LG/LG.MQ-20142/1264.2.7负责组织煤气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4.4设备管理科4.4.1负责煤气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新增煤气用户的审批管理工作。4.4.2负责煤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4.3对煤气设备设施作业实施方案审批,对检修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署专业审批指导意见。4.4.4负责相关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资质审核把关以及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4.4.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煤气设备设施项目的施工过程明确安全管理,对施工质量把关,并及时归整有关技术资料。4.5工艺技术科4.5.1负责煤气“四新项目”管理工作。4.5.2负责煤气烘烤设施工艺技术管理工作。4.5.3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危险作业的工艺技术措施进行把关审批。4.6辅助维修负责煤气监测设备的管理和周检工作。4.7综合管理科负责分厂煤气从业人员年度教培计划监督落实工作及从业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工作。4.8煤气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煤气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相应管理职责。5.工作程序5.1煤气设备、设施设计5.1.1设备科对实施煤气项目设备、设施的设计应书面委托设计院,设计必须符合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文件以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征求煤气防护站等有关管理部门意见,做到安全可靠,设计合理。对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必须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5.1.2凡煤气设施、设备、管道等设计,在经常检修的部位,必须增设可靠的切断煤气装置和具备介质进行置换的条件,为煤气设备、设施等的检修及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5.2煤气设备、设施施工5.2.1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5.2.2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设计更改通知。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LG/LG.MQ-20143/1265.2.3煤气工程的隐蔽部分,工程项目部应组织煤气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煤气防护站和分厂安全环保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能封闭。5.2.4煤气工程施工完毕,工程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设备科负责资料的收集存档。5.3煤气工程竣工验收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煤气设备、设施,由设备科牵头组织生产调度室、安环科、辅助维修、施工单位、工艺科、使用单位等组成验收小组编制书面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证符合安全要求,验收小组成员全部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擅自盲目竣工投产。5.4煤气安全教育5.4.1各单位根据需求合理编制年度煤气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5.4.2各单位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煤气安全知识教育培训。5.4.3安环科根据专业动态、管理实际、培训需求编制分厂年度煤气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5.4.4凡在煤气区进行煤气设施施工的人员都必须经煤气管辖单位安全环保科的煤气安全教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同意方可进入煤气区域,并遵守煤气安全有关规定。5.4.5安环科根据煤气设备设施及实际风险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煤气事故综合预案演练。5.4.6安环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分厂级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定期对各单位煤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及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5煤气安全检查与整改5.5.1分厂、各职能科室、作业区(车间)、班组和岗位分级进行检查。5.5.2以工作日,天,周,月,季、年为周期进行相应检查分季节、时间或时段进行检查,5.5.3检查内容分常规性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形式。5.5.4各单位每年四月份、十一月份对煤气管道排水器进行清理清扫一次;每年三月份、九月份进行一次管网和操作平台清扫、整理工作,发现腐蚀或栏杆脱焊等及时处理;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进行煤气管道标识、标志刷新及阀门设施润滑工作;每年五月份对煤气管网接地电阻、防雷设施、防雨、防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对煤气设备设施的泄爆、防爆装置检查。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LG/LG.MQ-20144/1265.5.5设备科按照设备检查的要求每月对煤气设备设施检查外,每年雨季前组织一次测量,对重大煤气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防雷设施;每年根据实际组织煤气管网及附属设施防腐补刷工作;每年冬季前组织各单位落实煤气管道设施防冻保温工作;每年对管网设施壁厚测量不少于二次;每年对分厂煤气管网、重大设备地基标高测量一次;按照设备运行特点定期对分厂重要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技术性评价(每年不少于二次),有关各种检查与检测应有详细记录归档。5.6煤气设备、设施的操作5.6.1停煤气操作前要和生产调度室、煤气主管进行信息传递。5.6.2煤气使用单位制定停煤气操作方案,做好必要的准备;如遇特殊情况下的突发事故,按紧急停止煤气操作规程处理。5.7送煤气操作各单位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5.8煤气安全监测与防护5.8.1安全督察对分厂级煤气危险区域进行分类分级监测检查,具体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8.2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煤气危险区域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监测检查。5.8.3煤气监测报警装置的检验、审校,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5.8.4各单位建立健全煤气监测检查、监测仪器、防护装备档案。5.8.5设备科对各产户、用户煤气参数、指标、质量考核管理。5.9煤气危险作业管理5.9.1安环科对分厂级煤气作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危险作业管理执行分厂《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2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煤气危险作业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管理。5.9.3突发事故引发的煤气危险作业由生产调度室组织安全、设备、工艺商讨形成临时作业方案进行处理。6.煤气事故的处理6.1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泄漏事故的报告和救援,具体执行分厂《煤气事故应急预案》。6.2安环科参与各类煤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及时进行事故通报,采取措施,加强煤气安全管理。7.日常管理7.1煤气调度职能由生产调度室履行,生产调度室制定并执行《水、气(汽)调度管理制度》。7.1.1用量的协调由生产调度室负责,停、送煤气的指令由分厂调度控制中心下达。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LG/LG.MQ-20145/1267.1.2特殊情况下由分厂调度控制中心根据生产作业计划调整用气。7.1.3停、送煤气过程可能引发煤气压力较大波动的情况,调度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安全督察现场监督落实。7.2除尘运行做好转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的管理工作,放散时保证点火放散,出现异常情况,要对周边单位区域进行安全告知
本文标题:炼钢煤气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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