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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贸工业电商企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以淘宝交易为例石佳禾(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陕西西安710068)摘要:淘宝作为当前代表性的电商企业,包含丰富的新型交易模式9以淘宝交易为例,明确了淘宝销售收入核算对象以及确认和计量原则,同时针对一般销售业务和特殊销售业务的流程和特点,对收入确认所采用的具体方式以及对应的会计账务处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总结Q关键词:电商;销售;收入;淘宝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30.0561引言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经济环境的自动化、无纸化、数字化,也改变了许多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在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经销商和消费者改变了原先在实体店线下交易的习惯,将精力投向高效、精准的网络交易平台。这些以几何级数增长的消费潜力和网络信息数据因为能给企业带来巨额潜在收益,从而使买卖双方的企业都开始投资基于互联网的电子交易模式,“电子商务”便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作为因特网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电子商务给会计领域收人确认和计量的相关问题带来冲击和挑战。如何处理会计确认、计tt对于企业财务的核算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现金互联网时代研究电子商务的会计确认和计董方法具有深远意义。淘宝是当前极具代表性的电子商务企业,是我国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因此所包含的新型交易模式十分丰富《本文以海宝交易为例,结合淘宝不同的交易模式,来研究卖方对应的会计收人确认方法以及相关分录的编写,以求规范“互联网十”时代下收入的会计处理s2淘宝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2.1销售收入的核算对象分类根据淘宝目前销售的产品性质的不同,本文将销售收入的核算对象分为两类:传统有形商品销售和无形商品销售。2.1.1传统有形商品销售传统有形商品销售是指商家通过淘宝这个商务平台来销售具有一定的物理形态,且需要通过物流运送到客户手中的商品。因此,这类商品的销售与物流紧密结合,要经过商家的发货、买家的收货确认这一过程。2.1.2无形商品销售无形商品是没有具体实物形态的,这种商品销售过程不涉及具体实物的转移,因此不存在物流费用6无形商品销售收人主要由服务销售收人构成,企业通过淘宝交易平台向客户提供基础服务,也可以按照客户需求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具体的包括像电子书、信息、计算机或手机软件等数字产品出售,此外还有与广告、网络游戏、理财、教育等有关的增值服务。2.2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人》的规定,销售商品收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收人: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人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电乎商务环境下,由于淘宝交易乎台新型销售模式不同于实体店铺,因此销售收人确认根据不同业务的流程的不同,收人确认的时点、金额也都不一样。本文将在后面对淘宝存在的一般销售业务和特殊销售业务进行具体的讨论。3淘宝一般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淘宝的交易流程通常都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于一般的销售业务具体的交易流程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第一步:买家拍下商品提交订单,向支付宝支付货款和运费,支付宝通知卖家发货。此时,卖家不用做任何处理,因为此时并没有发生商品的所有权上转移。第二步:卖家收到通知后根据订单中买家的收货地址联系快递公司发出商品s此步骤将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3.1商品不能退回(若无质量问题)对于不能无质儀问题不能退货的商品,卖家一般可以在发货后就确认收人,因为卖家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卖方已经不能对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此时,卖家以实际收到的货款确认相应的收人和增值税,同时确认相应的成本。3.2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回(七天或七天以上无理由退货)根据收人的会计准则内容,如果企业能够根据以往的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回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人。像国内学者杨志强、黄林娜、黄椿丽等(2014)认为可以运用经验法来核算商家的销售收人,卖家根据以往的销售经验,估计出合理的退货率,在发出商品时就对不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销售收人。由于退货率的估计对于卖家来说主观性较大,特别是淘宝交易的稳定性不强容易使估计数和实际数有较大偏离,因此本文认为可以通过设置“预收账款支付宝”这t会计科目,基于权责发生制遵循收人的确认原则来实现收人的确认。即在发出商品时,卖家的账务处理为:借:预收账款——支付宝贷:主背业务收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现代商贸工亚I2016年第30期J117:财经管理贷:库存商品第三步:快递公司将商品送至买家。此步骤没有涉及卖家的经济业务,因此卖家不用进行账户处理。第四步:买家收到商品。(1)买家确认收货,或在付款期限截止前仍未发生退货,资金从支付宝平台立接转到卖家的支付宝账户上,此时卖家不用做账务处理。(2)买家提交退货申请,卖家同意后买家联系快递根据卖家提供的退货地址将商品退回,卖家收到商品后确认退货处理,资金从支付宝平台转到买家的支付宝账户9此时,卖家的账务处理为:借:库存商品贷:预收账款支付宝(3)如果存在换货情况,步骤等于退货后卖家再发货,最终买家确认收货后资金转人卖家账户e卖家的账务处理方法与之前的步骤相同。4淘宝特殊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4.1淘宝试用业务在淘宝的交易平台上,许多商家为了对新产品进行推广,会让消费者试用。这项业务中商家没有经济利益流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自产、委托加7: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本文认为商家应将试用业务视为销售。淘宝的试用销售方式主要分为免费使用和付邮费使用,在这两种不同的试用方法下,商家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也不同。4.1.1免费使用免费试用是消费者对试用商品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商家根据消费者的收货地址将商品寄出。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没有任何资金支出,而商家除将商品免费赠送给消费者外还:支付快递费用e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商品成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邮费(快递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2付邮费试用付邮费试用是消费者需要支付商品寄往消费者住址的快递费用。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商品成本)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4.2店铺红包和优惠券、满减及直接打折店铺红包和优惠券是消费者在淘宝特定的店铺中领取,可以直接抵用或者是当消费者在该店铺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金额时才能抵用。满减活动是店铺直接推出的促销方案,即当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金额后,买家拍下商品支付时会自动扣除满足条件的优惠金额。直接打折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折扣。这些淘宝的交易的促销模式在实质上都属于涉及商业折扣的销售商品9因此,当出现店铺红包和优惠券、满减及直接打折时,卖家按照折扣后的金额也就是卖家实际收到的价款来确定销售商品收人金额,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特别的,对于购买不同的商品而使用这些优惠折扣,在确认收人的时候可以把实际收到的价款按照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在商品之间进行分摊,从而来确认每件商品的销售收人,4.3“好评返现”在淘宝的平台上,很多店铺在销售商品时会采用“好评返现”的销售方式,也就是消费者在收到商品确认收货以后,对商品发布五星好评,截图告知商家后,商家会向买家的支付宝账号支付小额的现金9这种交易方式主要是为了提尚商品的好评率,能够影响其他的潜在消费者对此商品的选择,同时还能够加快资金的回收,提高资金的回笼效率。从操作流程和使用目的来看,这是一个明显的营销手段,因此本文认为应该将“返现”的金额作为销售费用来进行账务处理。4.4搭配套餐搭配套餐也是在淘宝中商家常使用的一种销售手段,具体来说就是商家为了能让消费者购买更多的商品,会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搭配成套餐进行捆绑销售,这样的模式下买家支付的套餐总额要小于单独购买每个商品价格之和。本文认为,在搭配套餐的业务模式下,商家应该按照各商品的成本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人。4.5分期付分期付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下而推出的一种新型支付方式,它改变了消费者对资金的利用程度,对于价格较高的商品,分期付款的方式大大减小了消费者的心理压力,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也提高了消费者潜在的购买能力。对于货款收回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商品价值不大,销售业务实质1:不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本文认为可以分期确认收人并结转成本,即按照约定的实家付款日期分别确认销售收入。但是对于货款收回期限较长,且商品价值较高,销售业务在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本文认为:按照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来处理。因此在一开始雷要将商品的总价值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并按照未来还款期限收款额的现值来确认“主营业务收人”,确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4.6附“运费险’’的销售退回近几年来,保险企业进驻淘宝开始与各商家开展合作,针对淘宝销售业务中退货率较高的情况退出了新型保险运费险。一种退货运费险是卖家提前为商品购买运费险,当买家购买此商品后如果发生退货行为,买家先自行垫付运费,留下快递单号,当卖家收到退回的商品并确认退货时,保险公司在退货完成的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向买家进行运费的赔付。本文认为这种卖家支付“运费险”的方式属于一种明显的销售手段,因此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可以把此费用支出计人“销售费用”科目。另一种退货运费险是买家在购买商品时可以自愿选择购买运费险,这种由买家支付运费险的销售退回过程,对卖家来说没有发生额外的资金流动,因此卖家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即可。参考文献[1]姚慕.支付宝交易下淘宝店铺的会计收入确认[J].中外企业家,2015,(8).[2;]张成娟.淘宝卖家销售行为的会计确认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3).[幻徐燕.电子商务交易的会计核算问题探析——以淘宝网中etc交易为例[J].当代经济,2015,(19).[4]杨志强,黄林娜,黄椿丽等.电子商务会计收入确认探讨——基于淘宝网络商家收入确认视角DO.财会通讯,2011,(10).118]现代商贸工业丨2016年第30期
本文标题:电商企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以淘宝交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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