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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汉巴试验设备有限公司质量环境文件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HB-GL-01版本号A/0修改状态0分发号使用部门编制综合管理部审核王新永批准龙德中2005年10月01日发布2005年10月01日实施重庆汉巴试验设备有限公司目录1:安全环境管理职责2:安全环保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消防管理制度5: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废弃物管理制度7:废水排放控制8:化学品管理制度9: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10:能源、资源管理制度11: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办法12: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说明:此管理文件以环境管理体系为基础,同时参考了安全管理体系部分内容。安全环境管理职责1目的明确各部门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环境管理职责。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各相关部门。3职责3.1总经理3.1.1制定质量、安全、环境方针。3.1.2确认批准重大环境及危险因素。3.1.3确认批准安全/环境管理方案。3.1.4为体系运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任命管理者代表。3.1.5了解体系运作状况,主持管理评审。3.2管理者代表3.2.1审核公司重大环境及危害因素。3.2.2审核获取的适用法律法规。3.2.3审核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方案。3.2.4向最高管理者汇报体系运作状况,与其沟通。3.2.5掌握及监督体系运行控制及监测测量事项。3.2.6组织人员进行内审,完成对管理评审的输入。3.3综合管理部3.3.1识别环境、危害因素,评价重大因素,发放《环境因素识别表》、《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清单》、《环境因素汇总表》、《重要环境因素登记表》、《重要危害因素登记表》。3.3.2收集适用法规,发放到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3.3.3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安全/环境管理方案》3.3.4收集信息沟通内容按《信息交流记录表》3.3.5工程承包方管理及处理。《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信息交流记录表》3.3.6废弃物分类管理及处理。《废弃物管理制度》3.3.7组织并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应急计划、组织演习。《演习计划》、《演习报告》3.3.8运行控制监控。《安全环境检查月报》3.3.9法规符合性评价。3.3.10绩效监控(委外)。3.3.11《特种作业人员档案》。3.4生产部门3.4.1化学品、原料储存及生产过程管理按《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3.4.2现场废弃物分类投放。3.4.3生产过程中设备安全问题按《安全环境设施管理制度》执行。3.4.4生产过程安全用电,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3.4.53.5综合管理部3.5.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a)方针;基本环境、安全法规;目标;安全环保消防知识培训(新员工进厂、全员)。b)环境安全标准;体系文件培训(全员)。c)重要岗位培训(内审员、化学品管理及现场使用人员、废弃物分类投放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等)。d)其它相关培训。3.6生产部门3.6.1对更新设备或新安装设备要进行环境、危害因素识别。3.6.2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按规定的周期保养。3.6.3工程承包方管理:《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信息交流记录表》3.7采购部门3.7.1及时与供应商交流环境安全信息,对供应商的环境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调查或评审。3.7.2运输承包方的管理。《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进行。3.8技术部门3.8.1负责建立、完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3.8.2在设计阶段,考虑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及安全危害,纳入设计评审。3.9销售部门3.11.1向客户传达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及其它信息(传真或其它方法)。3.12各部门公共职责3.12.1了解部门主要环境因素及危害因素,了解公司重大环境、危害因素。3.12.2了解公司的安全环境方针、目标、指标。3.12.3了解主要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安全环境注意事项。3.12.4对与本部门有关的目标完成监控情况,交综合管理部保办存档。安全环境检查月报部门: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备注环境方面安全消防方面健康方面建议事项综合管理部:检查日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1.目的落实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确保本公司生产正常运转。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工作3.职责3.1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季度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3.2厂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每月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3.3部门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周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3.4班组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天对本班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3.5安全主任及安全执勤员每天进行安全环保巡查。4.工作程序4.1各级安全环保责任人签定责任合约书。4.2安全环保检查范围主要是厂区内重点部位:原料仓、车间、成品仓、办公区。4.3检查类别:4.3.1周期性检查:厂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安全环保责任人。4.3.2检查可包括如下内容:a)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b)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环保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掌握安全环保知识的情况;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h)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安全防火情况;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j)安全环保巡查情况;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4.3.3检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检查记录》4.3.4日常巡检由安全执勤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4.3.5巡查内容: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d)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f)其他安全环保情况;4.3.6巡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巡查表》5记录5.1《安全环保检查记录》5.2《安全环保巡查表》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并明确各级安全消防责任人职责,本制度规定了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生产过程及其活动。3.管理规定3.1安全防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搞好。3.2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消防责任人,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消防工作。3.3部门主管安全消防责任3.3.1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消防规定,贯彻实施防火安全措施。3.3.2负责所辖区域及员工的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等工作。3.3.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部门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3.3.4在所辖区域内发现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或其它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制止。3.3.5协助追查火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4安全消防责任人安全消防责任3.4.1贯彻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保障单位安全消防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3.4.2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计划;3.4.3将安全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4.4组织安全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安全消防的重大问题;3.4.5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3.4.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3.5公司安全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兼)安全消防职责3.5.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3.5.2组织制订安全消防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5.3组织实施安全消防检查和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3.5.4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安全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3.5.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3.6各班组安全消防责任3.6.1负责本班组本岗位的消防工作。3.6.2熟识本岗位的安全消防工作,并向本岗位员工讲解具体安全消防注意事项。3.6.3及时消除岗位安全消防隐患。3.6.4会报火警和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3.6.5班前班后、节前节后要对本岗位进行安全消防检查。3.7各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责任3.7.1清楚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注意事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3.7.2发现安全消防隐患立即报告。3.7.3会报火警和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避免因火灾造成的人员、财产、环境的影响。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项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3.职责3.1总经理总体负责消防安全的各事项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配备,职责权限的分工及监督执行情况。3.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厂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3各级部门负责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3.3综合管理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3.4安全值勤小组负责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4.工作程序4.1综合管理部协助行政部对新进员工、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方面培训。4.2综合管理部对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管理按《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4.3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4.4安全值勤小组进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4.5在公司内施工动火时,具体操作应按照《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4.6在禁火区施工应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中具体规定执行。4.7外来人员及进厂车辆的消防安全管理详见《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办法》。5.相关文件5.1《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2《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5.3《安全环境设施管理制度》5.4《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办法》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2.范围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3.工作程序3.1动火类别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3.1.2在生产现场及保险公司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等。3.1.3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3.1.43.2厂内区域划分3.2.1非生产动火区: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3.2.2禁火区3.2.2.1危险区,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3.3动火原则3.3.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3.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3.3.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3.3.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3.3.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综合管理部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综合管理部领取。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3.4.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3.4.5动火
本文标题: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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