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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仪器仪表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9月电子工业部发布(1986年9月电子工业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仪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第三章仪器计划、选型与购置第四章仪器验收、登记、建帐建卡第五章仪器的使用、高度与管理第六章仪器周期检定第七章仪器维护与修理第八章精密贵重关键仪器的使用与管理第九章仪器闲置、封存、启用及处理第十章仪器更新第十一章仪器报废第十二章仪器事故的处理第十三章仪器全过程管理中有关部门及人员职责第十四章仪器管理的奖惩第十五章仪器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表格返回目录第一章总则一、仪器仪表(以下简称仪器)是企(事)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计量器具的组成部分。仪器是鉴定科研生产成果、保证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性能、获取信息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和工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生产对仪器的性能、功能、精度的要求不断提高,投资费用也越来越多。根据国家计量法的要求,为科研生产配置技术性能先进、适量、合用的仪器,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发展科研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仪器管理,适应电子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二、列为固定资产的仪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2.仪器单价:中央企业在80O元以上,研究所在500元以上,地方企业按地方财政规定。凡列为固定资产的仪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为低值易耗仪器,除计值不列入固定资产外,其他管理与固定资产相同。三、本办法中所指仪器,包括电子测量仪器,电工、热工、光学、理化和长度计量器具等仪器、仪表。四、仪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仪器实行全过程管理,使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提高利用率,为促进科研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采用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和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达到在满足全厂(所)仪器需要的前提下使用经费最少的目的。有条件的厂(所)要逐渐开展使用微机对仪器进行管理。返回目录第二章仪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五、部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订电子行业仪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对各厂(所)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评比,审批原直属厂(所)精密、贵重、关键仪器调拨和报废工作。厂(所)应把仪器管理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并有一名厂(所)级领导分管仪器管理工作。各厂(所)应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仪器管理实施细则。六、厂(所)应设立仪器主管部门,即计量仪表科(室),归口负责本单位的仪器管理工作。对仪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购置,统一调度,统一计量和修理,统一报废处理,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仪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七、各厂(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仪器管理人员(包括管理、计量、修理等各类人员),人员素质必须具有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仪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车间、科室等使用单位,应根据情况设置专(兼)职仪器管理员,以适应仪器管理的需要。返回目录第三章仪器计划、选型与购置八、各厂(所)应根据科研生产任务,结合本厂(所)发展方向、规模及现有仪器的数量和质量状况,经过认真的经济、技术论证,制定出仪器的更新计划和长远计划。编制更新计划和长远规划时,要考虑到在满足科研生产需要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使仪器固定资产的占有量最少。九、根据仪器长远更新规划和当年科研、生产任务及资金财源,编制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由基层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计量仪表科(室)汇总后与计划、生产、财务、技术等科室进行综合平衡,经过反复论证,报厂(所)主管领导批准,交计量仪表科(室)具体实施。精密、进口仪器的添置计划,必须在主管领导的主持下,召集仪器、计划、技术、生产、财务等有关单位参加,经过严格的技术经济论证后,方可作出购置计划。十、对确定购置的仪表,要认真进行选型选厂。计量仪表科(室)应根据仪器的技术指标,选择那些性能好、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经济效益高的仪器。同类产品的选型选厂应尽可能集中,以便于管理、修理和计量。同时,应经常收集国内外仪器情报,掌握仪器的发展动态,为购置仪器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并经常与仪器生产厂家保持联系,做好仪器的质量反馈工作,使生产厂家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十一、仪器选型选厂后,计量仪表科(室)应派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熟悉业务,了解行情,遵守国家法令,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对国内生产的精密、贵重及计量标准仪器,应预先派人到生产厂和其他用户进行技术、质量考察后方可做出订购决定。采购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将执行合同的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如供货日期、价格、验收事项、付款方式、运输要求等,以便供需双方认真执行。对购置仪器如不符使用要求、质量低劣、使用率不高等纯系主观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必要时给予经济、行政处罚。返回目录第四章仪器验收、登记、建帐建卡十二、新购仪器入厂后,由计量仪表科(室)管理人员及时开箱检验外观。按装箱单清点技术资料。附件及备件,并进行详细登记。如发现外观破损,技术资料、附件、备件不全,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同时与生产厂联系,查明原因,补齐缺件。进口仪器要及时通知商检部门出具证明,报负责进口的公司处理。对外观完好无损、资料附件备件齐全者,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送验单,送计量室(组)验收。十三、检定人员接到验收送验单后,应严格按技术指标进行检定,并做好检定记录。仪器验收合格后,计量室(组)出具合格证,并将记录记入仪器履历本做好原始记录,仪器交管理组编号登帐、建卡入库。对入厂验收不合格的仪器,检定人员应立即将信息反馈管理组。管理人员首先通知财务科停止付款,并立即与生产厂联系,采取返修、调换等措施。若仪器质量低劣,无法达到技术指标,应坚持退货,以兔造成经济损失。仪器的验收应力争在托收承收期及索赔期内做完。进口仪器检定前,要认真翻译主要随机资料,并认真消化使用说明书,了解仪器性能、技术指标、测试方法以后,方能通电检查、验收;必要时要由上级计量部门帮助验收。如有问题,及时报负责进口的公司处理。十四、新仪器经验收合格后,管理组应按仪器十八大类及统一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建帐卡。具体做法是:1.新仪器验收合格人库时,附件装入附件袋,随仪器存放,备件由库房保管员分类存放,以备后用;2.制做统一编号标记,并固定在仪器商标明显处;3.将记有入厂检定记录的仪器履历本归档保存,资料说明书交资料员建帐,归档保管;4.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3份,经计量仪表科(室)领导签字后,送财务科报帐,列入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国家规定对仪器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费;5.按照仪器分类建立仪器总台帐、卡,注明统一编号、出厂号、名称、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单价、入厂时间及主要附件;6.低值易耗仪器除填写“低值易耗品”验交单和计值不列入固定资产外,其余管理与固定资产方法相同;7.仪器统一编号不得重复,帐卡建立后不得涂改,以备检查。返回目录第五章仪器的使用、调度与管理十五、仪器的合理使用与调度,是仪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管理措施的逐步完善,对仪器使用应实行有偿占有的出租办法,以利提高仪器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计量仪表科(室)应选配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科学管理和调度,充分发挥现有器仪的作用。十六、凡生产车间、研究室需长期使用的仪器,由各单位专(兼)职仪器管理员到计量仪表科办理领用手续,并建立分帐册,注明仪器编号及附件数量一式2份,计量仪表科(室)和使用单位各管理1份。使用单位对每台仪器要落实到个人保管。十七、短期使用及短缺仪器,各使用单位应在每季度末报下一季度的使用计划,由计量仪表科汇总平衡,并尽量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使用单位按计划借用的仪器,要按期归还,并严格办理借还手续;须继续使用者,经计量仪表科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十八、库存周转仪器应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清洁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厂(所)应建立一定的库房条件,如库房面积、环境、温度、湿度、仪器柜架等,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十九、加强仪器调度是提高仪器利用率、充分发挥现有仪器作用的重要手段。计量仪表科(室)应根据生产、科研的轻重缓急,对在用仪器进行合理调度;各使用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调配,凡拒绝调度、影响科研生产正常进行者,使用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因调度不当影响科研生产者,调度人员应承担责任。二十、因工作需要须将仪器携出厂(所)外,必须经计量仪表科(室)批准。仪器外借、出租,由计量仪表科(室)统一办理手续,并按规定收取租用费。收费标准按仪器原值的0.1%~0.8%乘使用天数计算。在租用期内仪器需修理时,其费用由租用单位古树。二十一、计量仪表科(室)应重视对仪器管理、使用、调度、修理、计量等各种数据的收集、积累和统计分析,为科学管理和计算机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各厂(所)每两年必须对全厂(所)仪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附件、备件进行一次清查,使仪器帐、物、卡相符率达到99%以上,附件资料齐全率达到90%以上。返回目录第六章仪器周期检定二十二、对仪器各项指标实行定期检查和校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性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和开展仪器的周期检定工作。二十三、所有在用仪器必须进行周期检定,检定周期以仪器的检定规程和校准方法规定为准,仪器受检率应>95%,厂级标准受检率达100%二十四、计量仪表科(室)要定期编制仪器检定计划,并提前通知受检仪器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要主动将受检仪器按时送检,否则应停止使用。二十五、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和检定规程(校准方法)对仪器进行检定,合格者贴上合格标记,注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并将检定数据记入仪器履历本。检定人员要对签发的合格证负责。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应贴上醒目的禁止使用标志,并要及时送修理部门修理。列入免检的仪器,必须挂上免检标记。返回目录第七章仪器维护与修理二十六、加强仪器维护与修理,是提高仪器可靠性、稳定性、确保仪器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的重要环节。仪器维修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科研、生产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熟悉并掌握本职业务。二十七、仪器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对仪器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整洁,放置有序,搬运轻取轻放。各实验室内要有良好的使用条件,保护接地、绝缘良好。仪器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干燥。库存仪器要保持整洁,分类上架存放,防尘措施齐全,保管妥善。二十八、仪器发生故障,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拆修,应及时送计量仪表科修理。二十九、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分析和排除故障。仪器修复后,要进行自检及必要的考验,以提高仪器一次修复合格率。仪器修理完毕,应认真将故障现象、修理手段等详细填写仪器展历本,然后由计量室(组)检定,并做好修理资料的积累和技术总结。仪器经检定合格,挂上合格标记方可继续使用。三十、仪器维修人员要面向科研、生产,急生产所急,做到及时修理、不积压。三十一、部分仪器因长期使用,有些指标经反复修理和检定计量后仍达不到原有指标,但在科研生产中仍可使用,由计量仪表科(室)领导召集计量、修理、管理人员讨论,做出降低指标使用的决定,并将降低后的指标记入仪器展历本,以备后查。检定人员应在许可使用标记上详细填写降低后的技术指标。三十二、修理人员要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新技术,提高仪器修理水平。返回目录第八章精密贵重关键仪器的使用与管理三十三、精密贵重关键仪器是科研生产和新产品研制、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关键测试手段,各厂(所)应对其加强管理,维护和保养。三十四、精密贵重关键仪器是指:1.国家科委规定的23类仪器及部规定的重点仪器;2.各厂(所)计量标准,同类仪器中技术指标在本单位最高者;3.生产科研中的关键仪器。三十五、各厂(所)计量仪表科(室)应建立精密、贵重仪器测试室,并配备专门管理、测试人员,负责对这些仪器的保管、资料消化、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测试方法。精密贵重仪器的存放和使用环境,应做到恒温、恒湿,无强磁场和振动,室内清洁无灰尘。三十六、凡需用精密贵重仪器者,应填写使用申请单,经使用单
本文标题:电子工业仪器仪表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9月电子工业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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