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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电梯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2、设立负责电梯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电梯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4、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电梯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电梯的安全状况。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制定电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2、制定和落实电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组织电梯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3、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电梯安全教育培训。按规定配备专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雇(聘)用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电梯管理或操作;杜绝无证作业行为。4、组织编制电梯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5、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6、负责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7、组织开展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电梯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2、定期、不定期检查电梯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3、收集、管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4、编制电梯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5、编制电梯每年定期年检计划,按规定到期前1个月提交电梯年检申报资料。6、落实电梯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7、组织实施电梯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督促持证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进行证件复审申报,落实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复审培训及考核。8、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9、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电梯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10、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安装、使用、改造、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11、接到电梯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实施救援及善后处理。12、实施对电梯从购置、安装、改造、检验、维修工作过程的监督。电梯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执行本单位电梯安全档案管理制度。2.负责本单位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接受、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3.负责本单位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统计工作,定期清点核对档案、确保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好。4.切实履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查阅和借阅规定。5.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承担相关责任。电梯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全面负责电梯安全档案的管理。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3.负责制订本单位电梯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4.督促、检查和指导档案立卷,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5.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本单位电梯档案。6.负责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7.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8.收集、整理保管反映电梯各方面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报刊、杂志等资料,并提供利用。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负责组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9.做好档案库房的保洁工作,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10.追究因保管不当造成档案遗失、损坏相关人员的责任。电梯安全教育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一、安全教育部门职责1.提供培训教育资源,审核并协助申请教育经费。2.负责本单位员工纪律培训教育,行为规范教育。3.提出并落实培训教育计划。4.对新进员工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5.每年1月份,制订本年度新增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作业人员复审计划,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与特种设备专业培训机构联系,外送培训。二、各级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1.公司安全教育人员1)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主要法规标准的培训。2)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3)本单位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要求及有关防灾救护知识的培训。4)进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教育新进员工吸取教训。5)培训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要求。6)个体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要求及其它有关应知应会内容培训。2.部门安全教育人员1)负责培训本部门工作的特点及基本安全要求。一、电梯管理架构、相关人员、相关部门职责142)负责培训有关防灾救护知识。3)对新员工随进随时培训,老员工每年至少培训一次。3.班组安全教育人员1)负责培训介绍本专业工作任务、性质及基本安全要求。2)培训有关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的性能、安全特点及完好要求。3)培训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培训发现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措施。5)负责培训有关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及保管知识。6)对新员工随进随时培训,老员工每年至少培训一次。电梯安全操作规程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保养人员、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特种作业证的人员。2.开启电梯前,必须确认该梯状况良好,外观检查各机件没有异常方可以正常使用。3.电梯开启后,必须锁好控制箱,拔出钥匙,至少做上下运行观察一次。4.电梯运行期间,要不定时巡查各梯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呼叫专业维修人员处理,并在巡查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存档。5.关闭电梯时,要确认电梯轿箱停靠在基站并确认轿厢内没有乘客时才可以关闭,要检查一遍整机外观及轿门、有无异味等,清洁轿箱等并锁好控制箱拔出钥匙,关闭轿门。6.电梯内应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安全提示》以及求救电话等。7.维修公司在维修保养时,维修保养标准及要点参考电梯《维修手册》和保养项目。8.电梯维修保养现场,一般情况下要有二人或以上维修人员,应该在基站厅门口和轿厢门口设置警告围栏,围栏应有中英文警告语。特别是在轿顶或井道、底坑作维修时,必须悬挂工作警示牌和有一人在外监护。9.做电梯维修保养时,禁止载客载货;禁止使用手提灯电压高于36V;禁止维修人员穿拖鞋、光膀等进入维修区域;禁止双脚跨站在厅门和轿厢轿顶之间进行维修;禁止在维修区域吸烟、嬉闹等。10.维修保养完成后必须清洁现场并撤销警示护栏,通知管理人员并填写维修保养工作。11.严禁电梯超载、客梯载货、装运易燃、易爆以及超长超宽等危险物品,载荷重心应在轿厢中央均衡平放。12.电梯故障应急,参照《电梯故障应急救援规定》。13.电梯事故处理,参照《电梯事故处理制度》。扶梯安全操作规程1.扶梯管理人员、维修保养人员、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特种作业证的人员;2.启动扶梯前,必须检查扶梯上没有人员和物件,外观检查各机件没有异常;3.开启扶梯后,必须拔出钥匙,至少观察梯级运行一周;4.扶梯运行期间,要不定时巡查各梯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呼叫专业维修人员处理,并在运行维护日志上如实记录存档;5.关闭扶梯时,要确认梯级上没有乘客时才可以关闭,并拔出钥匙;6.关闭扶梯后要检查一遍整机外观、清洁、有无异味等;7.扶梯梯头、梯尾应贴有正确使用和危险警示标识等;8.维保公司在扶梯维修保养时,维修保养标准及要点参考相应品牌扶梯《维修手册》;9.扶梯维修保养现场,一般情况下要有二人或以上维修人员。必须在梯头、梯尾处设置警告围栏,围栏应有中英文警告语;10.做扶梯维修保养,禁止把拆卸的机件、螺丝、工具等放在梯级或踏板上;11.做维修调试运行试验时,必须一人操作另外一人监护;12.维修保养完成后必须清洁现场并撤离警示护栏,通知管理人员并记录维修保养工作记录;13.扶梯紧急情况处理:当扶梯发生严重的且影响运行(包括发生人员受伤)的状况时,如扶梯受到撞击、重压、地震、雷击、浸水、火灾等状况时,首先必须镇定,救治和疏导乘客正确离开、关闭扶梯、关闭电源、设置围栏等阻止乘客再进入,并通知维修公司进行检修合格后再启用扶梯。电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电梯、自动扶梯使用状况进行日检和年检,并督促电梯、自动扶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工作。一、总则1、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2、电梯至少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维保;3、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二、日检(一)电梯的日检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安全运行状况,日检项目参照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编制的《电梯日常使用状况检查记录本》中规定的项目执行。(二)自动扶梯的日检日检项目参照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编制的《自动扶梯日常使用状况检查记录本》中规定的项目执行。三、月检1、安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2、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3、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4、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5、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电梯维护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并做到:1.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梯的情况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并在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2.电梯维保周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可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要求增加维保的频率,并在维保合同中予以明确。3.电梯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4.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每次维保工作结束后,对该次保养质量在《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单》上予以签字确认,并将“使用单位存”联存档;同时将每次维保工作内容记录在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编制的《深圳市电梯运行、故障隐患、维护保养及检验工作记录本》上。5.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6.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维保合同进行检查,并在维保合同届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周期的维保合同。电梯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电梯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电梯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2.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3.因故拟对在用电梯停止使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特种设备科书面申请报停。4.当电梯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变更。5.电梯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6.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做好检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8.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
本文标题: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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