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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主题班会课初一十班一校园欺凌的定义指的是一种长时间持续的、并对个人在心理、身体和言语遭受恶意的攻击,且因为欺凌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权力或体型等因素不对等,而不敢或无法有效的反抗。校园欺凌的欺凌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透过对受害人身心的压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愤怒、痛苦、羞耻、尴尬、恐惧,以及忧郁而校园霸凌所带来的伤害往往是不可逆转的。校园欺凌不只发生在校园,因同侪而起的校园欺凌也可能发生在校外,甚至在互联网上。二校园欺凌现象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件省外校园欺凌事件校园欺凌事件产生的原因:第一、学习压力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排解。第二、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虚。第三、传媒渲染(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校园欺凌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犯罪道路。对于受害者而言: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校园欺凌常见情形1.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预防欺凌的办法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所压倒,任其欺压,那么这样的第一次妥协其实就纵容、鼓励了拦截者,就会带来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欺凌升级,导致眼前吃亏。第二、要及时报告。我们也要认识到勒索、敲诈经常是同欺凌紧密联系的,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第一次遇到拦截后的表现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相反的会在无形中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第三、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防范校园欺凌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第四、要慎重择友。要对学生的交友进行教育,鼓励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整治校园欺凌的法律支撑教育部11日公布了教育部联合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和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惩治校园欺凌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家长、媒体也要担责《指导意见》指出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事件。
本文标题:校园欺凌事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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