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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宋攀审核人冯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AH110210006510101-XF招标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人: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公章)2011年2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另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评标办法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1.1工程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21.1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药新工业园内31.1建设规模该建筑为华北制药新制剂项目口服制剂一车间,为三层(局部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丙类厂房,建筑面积17832平米,占地面积为5944平米,建筑高度为21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2.1招标范围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及广播设施、报警设施、消防泵启动系统、排烟系统、消防对讲电话、非消防电源切除等工程及安装时所涉及到所有的土建工程,并满足国家消防系统验收相关要求。详细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绝对工期82日历天。8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近3年内(近3年指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0日)具有3项制药行业消防报警安装业绩(业绩考核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人需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进行消防资质审验备案。104.2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资格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11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13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145.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招标人给予协助。1513.13拦标价上拦标价为:123万元超过、等于此拦标价的投标报价无效。1617.1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电子版一份。17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址:河北安惠招标公司第一会议室时间:2011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82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安惠招标公司第一会议室1931.3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2031.3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详见投标须知31.3条款2135履约担保金额与支付担保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2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23有关联系方式招标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耿彦欣联系电话:0311-88355071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开户名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市中山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002014210008334联系人:冯春、宋攀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邮箱:ruiheguoji@163.com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方式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另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评标办法7.2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无损坏、无涂改,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投标保证金;11.2.6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2.7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包含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以来重合同守信誉情况、工程获奖情况、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11.2.8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附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红章);11.2.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企业概况;11.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副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3.3项目施工现场拟派主要施工人员情况表11.3.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11.3.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3.6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总价表;(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价格表;(13)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对招标文件中URS及合同等不响应项写明。未明确表明,视为认同。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盖章,同时报送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本,电子版本工程量清单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书面版本一致,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且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与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否则均按废标处理。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部署及总平面布置(含施工总平面布置图);(2)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织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7)扬尘、噪音及扰民治理措施;(8)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及排列顺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本工程量清单根据GB50500-2008《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999216传真:(0311)8699923313.4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13.5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须依据设计图纸、规范认真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认为存在缺漏项或
本文标题:口服制剂一车间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12(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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