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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公司防突管理制度新义煤矿二OO七年二月-1-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新义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10-15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新义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经考试合格-2-履行签名手续后方可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和施工。7、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专项检查,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8、生产技术部在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布置等环节中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11条规定;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通道直接与总回风巷相连。9、通风科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在有突出危险的长距离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必须建立至少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反向风门的要求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95条的有关规定。10、地测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煤(岩)变化情况,做好煤岩产状描述,定期对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验证,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防突部门必须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防突措施做出修改、补充和完善。11、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定期对局部通风设备的三专两闭锁、自动倒台装置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日常设备管理要有记录可查。12、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1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由矿培训部门对其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3-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6、防突部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17、防突工在实施防突措施过程中,必须认真收集现场地质资料、瓦斯资料和防突措施的参数;每次发生突出时,收集突出的煤量、涌出的瓦斯量、突出空洞的形状、突出地点的煤层情况及地质构造等资料。必要时由各生产部门专业人员对突出地点的资料进行收集,确保资料真实、准确。防突部门必须对资料进行整理并建立台账。每天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施工中出现在问题做出指导。18、防突措施实施后要及时填写防突通知单,防突通知单必需先由防突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后,要及时将通知单及总工程师意见通知调度及施工单位。-4-打钻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制度:1、打闭子必须保证质量,因打闭子影响生产的对打闭子工罚款50元。2、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下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3、钻孔设计由防突科技术员设计,业务部门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防突科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队长罚款20元,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5、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眼罚款5元。6、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7、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8、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75mm,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9、每班打钻施工中,班组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跟班队长、安检员验收签字;跟班队长向通风调度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其它后果自负。10、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5-员各罚款50元。11、每茬钻(包括补钻)余最后一个孔时,由施工队跟班队长通知掘进科和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安排预测,通知不到,对责任人罚款30元。12、每茬打钻施工完毕,防突科技术员必须及时绘出钻孔施工图送交有关部门,否则对防突部部长罚款30元。13、通风调度人员接到钻孔施工图后要在图纸上注明收图时间,否则对收图人员罚款10元。14、通风调度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30元。15、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队必须在开掘位置用白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20元。16、主管技术员要根据煤厚等情况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否则对主管技术员罚款30元。17、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队长、当班班组长各罚款30元。18、每一次钻孔设计经审批后,现场施工前,防突科技术员必须绘制一张打某个钻孔相对应的钻机相对位置及水平角、倾角的关系图,以保证打钻施工严格按设计执行。否则对防突部部长罚款30元。不按设计施工的对班组长、打钻人员每孔各罚款20元。19、在打钻施工前,由班组长负责在掘进工作面打钻开孔位置上用白漆做标记,否则每孔对班组长罚款5元。20、每班打钻施工中,打完一孔退钻杆时,专职安检员必须-6-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置、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相应的业务部门,否则对专职安检员各罚款50元。21、每一打钻掘进循环,由地测科安排队探一次煤厚,如无实际煤厚而设计钻孔的,各业务部门不进行审批,并对防突科技术员、地测科主管人员各罚款20元。现场施工图存在问题的一处对防突科技术员罚款5元。22、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各扣1分。在以后的掘进过程中进行回收的,可由专职瓦检工、安检员进行签字,由防突科、地测科酌情进行减免。23、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的,当时补孔或全部设计钻孔施工完毕进行补孔都可以,但不补孔而掘进的按盲目掘进论处。24、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每次对查住人罚款1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元,并取消虚报进尺。-7-抽放管理制度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500元,对工程科罚款100元。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探队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5元。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队罚款3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元。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队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20元。9、抽探队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防突科审-8-批后,送达物资供应科,否则对抽探队罚款2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科罚款10元/件。10、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探放队罚款100元。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30元。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对通风队值班队长罚款3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9-地质预报管理制度1、在采掘活动中,主管部门、地测科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异立即与地测科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地测科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否则对地测科长罚款100元/次。2、地测科要经常有人到岩巷掘进面观察岩层及岩性情况,准确预测出煤岩关系,以指导岩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50元/次。3、地测科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50元/次。4、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质部门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否则罚款50元/次。5、地测科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总经理、防突科、安检科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对地测科罚款50元/次。6、防突科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防突科罚款100元。-10-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防突部人员罚款20元。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最多不得超10分钟,否则每超一分钟对预测人员罚款2元。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50元。该预测时,施工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防突部,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30元。4、防突部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对值班人员罚款30元。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3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队长、生产队长各罚款100元。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闭子情况,立即进行补钻,通风调度立即汇报科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11-要求时,有权拒绝预测,并及时向防突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汇报,对跟班队长、跟班组长各罚款50元。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20元。9、在打完一茬设计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属钻孔设计问题,要求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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