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成立于1989年,2007年10月8日经过国家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后,批准组建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09年10月25日通过验收正式成立。目前,实验室主要定位于神经科学问题的前瞻性基础研究,以探索人类大脑的奥秘为目标,设“神经发育”、“突触可塑性与学习记忆”、“感觉信息处理”、“相关疾病发病机制”和“神经干细胞”五个研究方向。为了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和基地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竞争、合作”的运行机制设开放课题,支持与本重点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一、重点资助领域1.神经干细胞及神经发育2.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3.突触发育和可塑性4.感觉、行为的神经环路机制二、申请要求1.申请资格:申请人应是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神经科学科研工作者。申请人应以本重点实验室的一个研究组为依托,并且受到资助后在依托组进行研究工作。申请课题应符合本重点实验室项目指列范围,与实验室在研课题有密切联系,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新颖的研究内容。2.申请和审批程序:课题申请者填写《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同时提交电子版。重点实验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项目先进行初审,再交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再次评审,根据评议情况择优资助。3.资助经费及研究周期: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额度10-15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按年度划拨,第一年拨款70%,余下经费在开放实验室年终考核总结后下拨。三、项目管理1.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分析测试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材料费和小型仪器购置和维修费、论文版面费等。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转出本实验室,所有开销在本实验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2.每项课题在执行一年后填写《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论文、成果简介、鉴定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由实验室汇总,分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视评审结果给予表彰或批评,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的开放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对该课题的资助;3.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需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半时间前(一般为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2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可稍后提交)。4.课题完成后需写出总结报告并进行答辩,由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实验室对完成课题优秀的申请者按有关规定实行奖励,特别优秀的可以连续申请并给予资助。四、成果管理1.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学术论文时按以下格式共同署名,署名排序由研究者和依托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双方在工作中的贡献,并依照国际通行的惯例讨论确定。中文: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KeyLaboratoryofNeuroscience,ShanghaiInstitutesforBiologicalSciences,ChineseAcademyofSciences。2.所有科研资料由本重点实验室统一保存。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婧电话:86-21-54921714传真:86-21-54921735E-Mail:zhangjing01@ion.ac.cn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20号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邮编:200031
本文标题: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88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