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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福建省林业厅柴喜堂2006.09.21主要内容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动因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动因我省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全省有林业用地面积1.36亿亩,其中有80%以上的山林属集体所有。同时,福建又是老林区,包袱重,困难多,特别是长期以来,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问题一直困扰着福建林业的发展。要使福建林业走出困境,就必须从产权明晰入手,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且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对农村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要求,要通过承包等方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包括林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从法律层面,让农民实现山有其主,林有其主。(一)法律的要求(二)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产权不明晰,集体林区存在“五难”现象:一是造林难,二是护林难,三是防火难,四是科技兴林难,五是干群关系处理难。为此,林业要发展,就必须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群众的呼声近年来,随着山林经营收益的提高,群众耕山意愿日益强烈,还山于民、还利于民的呼声越来越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是回应了百姓的这种呼声。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一)改革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二)改革的原则(三)改革的成效(一)改革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1.改革目标从2003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2.主要内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是简单的确权发证,而是重在“四权”(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同落实。3.主要方法步骤一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二是试点先行,制定方案。三是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二)改革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2.分类指导原则。3.尊重历史原则。4.以民为本原则。5.利益兼顾原则。6.稳定第一原则。(三)改革的成效1.明晰产权任务基本完成。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明晰产权的村有11602个,占有改革任务村总数的99.5%;完成明晰产权面积7549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97%;林权已登记面积7576万亩,占应登记面积的95%。改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拥护。2.配套改革取得突破。明晰产权,仅仅是林业产权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只有全面深化配套改革,才能进一步巩固拓展林改的成效。目前,已在六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①在林业投融资改革上取得突破。林权证的出现,为金融部门在农村找到了有效的抵押物,为破解“三农”资金“瓶颈”找到了突破口。据初步统计,近两年全省金融部门已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近26亿元,实现了农村信贷史和林业发展史的两大突破。②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方面鼓励各地组建家庭林场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省已成立各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2400多家。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与林农合作建工业原料林基地。目前,全省企业办原料林基地面积已达340多万亩。③在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是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二是积极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三防”机制。④在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是强化了种苗的供应和管理。二是强化了种苗科技攻关。三是强化了技术服务。⑤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主要林区成立了各类营销协会、科技服务组织、木竹检尺中心、资源评估中心和伐区设计中心等中介机构。非林区也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突破。⑥在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上取得突破。重新修订了《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并积极搭建流转平台,认真研究规范流转的措施,已取得重大进展。全省近40个林区县都相继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了以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有效盘活了森林资源。3.推进了新农村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超出了本身的意义,完全符合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方针的要求。①加快了林业发展。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高涨,2005年,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07万亩,与2003年相比面积翻了一番。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5年的70%。林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去年总产值达920亿元,比增11.5%。森林资源得到很好保护,2005年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与2004年同比下降了73%、76%和74%,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255万亩,防治率和监测率都达95%。2005年全省盗滥伐林木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别比2003年下降了26%和12%。②改善了林农生活。通过改革,2005年,永安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430元,同比增长10.45%,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1%。同时,通过降低起征价、减免税费等措施,3年来,全省年还利于民达18.58亿元,对增加林区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③推动了乡风文明。通过改革,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学科学、学技术已成为农村的新时尚,促进了农村互帮互助体系的建立,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使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干群之间和谐相处。④改变了村容村貌。改革后,村集体在林业上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不少村把村财增收的钱用于乡村自来水、道路、绿化等建设,有效改变了村容村貌。⑤促进了民主管理。各地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和民主意识,加快了农村民主化进程。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一)抓检查验收。(二)抓配套改革,建设好保护、服务、支撑三大体系。(三)抓产业升级。(一)抓检查验收做好检查验收后的整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二)抓配套改革,建设好保护、服务、支撑三大体系1.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构建林业保护体系。一方面,制定乡(村)规民约,成立护林联防组织,逐步形成群防群治的森林“三防”机制。另一方面,改进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制度,推进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2.根据建立服务型行业的要求,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网络化的林业服务中心。二是建立专业化的行业协会。三是建立社会化中介机构。3.从资金、法治、科技保障入手,构建林业三大支撑体系。一是资金支撑。二是法律支撑。三是科技支撑。(三)抓产业升级一方面,加强软环境建设。继续推进“五个对接”:1.科企对接2.政企对接3.银企对接4.农企对接5.市企对接另一方面,强化硬件建设。重点实施“两区一中心”发展战略:一是莆田秀屿港的木材除害处理加工区。二是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三是华东(闽北)木材林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本文标题: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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