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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八年五月目录1.编制说明………………………………………………………52.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123.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484.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802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3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筑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文科专用教学设备2、理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馆设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文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音乐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美术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5.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卫生保健专用设备配备标准6.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7.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8.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图书资料配备标准5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初级中学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初级中学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举办普通初级中学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其他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本《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分。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1、普通初中设置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6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2、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3、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楼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场所。4、学校设置要本着相对集中、优化配置、注重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中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原则上,农村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以设1至2所初中,5万人口以下的设1所初中。5、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二)学校规模学校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将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依据上述原则,初中学校的适宜规模应符合表2-1的规定。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标准》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农村12个班以下的初中,可结合乡(镇)合并与规划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7普通初级中学适宜规模及班额标准表2-1规模学校类型适宜规模班额人数每年级班数班级规模学生规模独立设置的初中6-1018-30900-1500≤50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2-46-12300-600≤50(三)校园规划设计1、校园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2、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3.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和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要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4、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彼此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5.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室内外水、电、气、热力、弱电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6.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得紧靠交通主干道。校门外侧须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要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7、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88.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时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和科技活动用地等组成。学校建设用地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1、建筑用地。建筑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所需用地。建筑用地按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0.8计算。2、体育用地。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篮(排)球、乒乓球、体育器械等运动场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各类体育场地的设置与用地面积应符合表3-1的规定。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表3-1单位:平方米名称18个班900人24个班1200人30个班1500人36个班1800人数量规格面积数量规格面积数量规格面积数量规格面积田径场地250m7031300m9150300m9150300m9150篮球场(片)21216318243182442432排球场(片)1286128625722572室外乒乓球场地(张)8101214面积总计8533112601154612154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2)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3、绿化用地。学校绿化用地包括学校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9地等。普通初级中学集中绿地面积每生不低于4平方米。新建学校应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学校规划建设用地不宜低于表3-2的规定。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表3-2单位:平方米项目规模18班900人24班1200人30班1500人36班1800人建筑用地9751132001775120286体育用地8533112601154612154绿化用地3600480060007200用地合计21884292603529739640生均占地24.3224.3823.5322.02说明:(1)本标准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学校校舍由教学用房(含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用房等。其中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语言教室、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及其辅助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电10教室、图书馆(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3、生活用房包括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室、配电房、开水房及厕所等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见表4-1。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表4-1单位:平方米项目平面利用系数18班900人24班1200人30班1500人36班1800人备注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0.63110518343287214608310138687711462办公用房0.6558930698116382413739521587生活服务用房0.610131688131021831614269019083180不含学生宿舍校舍总面积46817801633610560852114201973716229校舍生均面积5.208.675.288.805.689.475.419.02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2)本表数据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见附件1。(四)校舍建筑标准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11号)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等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的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的要求。五、装备条件标准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学校环境通用设备。其配置既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又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常规需要。课桌、凳、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既要符合国家规格要求,又要满足初中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做到安全、规范、适用。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常用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合各学科教学的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照明、通风、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健康、安静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学校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要本着基本、先进、科学、适用的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各学科专用设备配备目录中标明选配或在配备数量上加括号的器材设备为选配器材设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初中理12科实验室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试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要求配备;其他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按《山东省初级中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鲁教基字〔2006〕14号)要求配备。1、文科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文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文科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应配置满足初中进行语文、英语、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
本文标题: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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