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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实施方案为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建立符合现代税收管理体系的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4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国税发〔2017〕111号,以下简称《省局方案》),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依法征管、权责清晰、科学效能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顶层设计、统筹实施,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以“一个目标、四个转变、两个提高”为主线,推动《指导意见》落实。“一个目标”,即努力构建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四个转变”,即在保持税款入库级次和入库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2-“两个提高”,即通过转变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加强税法遵从度分析,应对税收流失风险,堵塞征管漏洞;对税务人员加强征管努力度评价,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能。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改革与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在承接好总局、省局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省局、市局统一规划,以县(区)局为主体、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征管方式转变。(二)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工作的统一性、协同性,将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等一体化考虑、统筹推进。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通过转变职能、优化配置、健全机制,力争在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推进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征管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焦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以点带面,激发改革动力。(三)坚持广泛借鉴与继承创新相结合在坚持总局、省局、市局既定方向、目标、原则的前提下,广泛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认真总结基层探索实践成果并将好的做法融入进来,立足实际,勇于探索,深入实践,逐步形成符-3-合当地实际的税收征管方式。三、主要任务(一)健全事中事后的税收监管体系落实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及配套规章、制度,建立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围绕制度清理和权责清单的建立,推动征管业务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与事中事后监管相适应的征管制度和管理体系。1.严格遵循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建立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前提,由申报纳税、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等主要环节构成,与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力义务,实现征管程序间的无缝衔接。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应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开展税额确认。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与日常征管、纳税服务相融合。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省局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之前各县区局应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具体做法:(1)全面推动“互联网+税务”向纵深发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发票、发票网上领购、发票网上代开等业务要全面-4-推进,力争年底实现涉税业务80%以上网上办理。(2)税额确认即风险管理制度要全面建立。将风险管理工作融入到征管工作的每个环节,市局要建立征管全环节的风险监控制度,实现纳税人风险分析常态化,风险任务推送制度化,规范化,着重建立对市、县级重点税源申报信息全面开展税额确认制度。(3)要做好欠税追征制度建设。综合运用征前预测,期后追缴、强制执行等程序降低欠税税额,实现欠税追缴预防与强制相结合。(4)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全面推进违法调查专业化、规范化,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健全争议处理机制,推进涉税事项行政复议规范化,为风险管理做好兜底工作。(5)市局将在新的税收征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后及时提出实施意见,依法规范全市国税收征管程序。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间安排: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时间落实2.集中开展征管制度和办税制度清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推动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精神和要求,-5-对市及市以下层面自行制定的征管制度、办税制度开展专项清理,进一步简并办税制度、流程和涉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自行作出的事前管理措施和涉税资料、表证单书填报要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必要的事中事后调查事项。对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可以获取的数据、表单,不再要求基层国税机关报送。组织评估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风险,落实相关制度和后续管理措施。具体做法:(1)全面清理市、县两级制度的征管制度。依据现行征管要求,市、县两级应全面落实好总局、省局出台的各项征管要求,原则上市、县不出台关于征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已出台的要清理废止。(2)各县区法规部门应依据上级“放、管、服”要求,落实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事项,落实相关制度和后续管理措施,结合此次转变征管方式,将后续管理事项全面制度化,列入《涉税事项管理清单》,确保岗责清晰,推动有序,切实落实后续管理职责。(3)市局、县(区)应在9月底前作出专项清理后续管理与具体安排。责任单位:市局、县区局牵头部门:征收管理部门-6-配合部门:纳税服务、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所得税管理部门3.完善与事中事后管理相适应的配套措施(1)推行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一次性办结清单制度。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对纳税人首次办理税务登记(或一照一码户信息采集)后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采用清单方式列举,推行一次性办结制度,能够办结的一次性办结,不能办结的一次性告知办理时限、办理方式、提供资料等,切实简化程序、还权明责于纳税人。具体做法:县区局应在9月底前完成《纳税人首办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制作,并下发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纳税服务部门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间安排:2017年10月底,持续改进(省局2017年底前)(2)推进实名办税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无缝对接。推进实名办税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无缝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全业务、全流程“一次采集、刷脸办税”的实名办税模式,建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信用密码”,同步简化纳税人身份证明等涉税资料。-7-具体做法:①各县区局应在8月底全面完成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全面完成电子税务局网上注册,全面推进网上办税业务日常化。②配合省局安排推进“刷脸办税”、简化实名采集纳税人办税资料简化、力推“互联网+税务”成为一张新名片。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征收管理、纳税服务部门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间安排:2017年9月底前(省局2017年底前)(3)逐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的意识,逐步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快递、商贸零售等用票量大、信息化程度高的领域推广使用,通过发票电子化从源头防范偷骗税风险。具体做法:市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扩大我市电子发票使用领域,各县区局应严格依据市局要求完成规定领域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货物与劳务税部门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底前(省局2018年底前)-8-(4)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与其他社会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依托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甘肃”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认,实现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共筑诚信。实现纳税信用信息评定结果的差异化服务和管理运用,创新应用方式,将评定结果应用覆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的各环节,提升纳税人纳税遵从度。①市局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修订,市、县(区)局根据后续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及时修订完善。②县区局应结合纳税信用登记评定,并提出对纳税人差异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推进纳税服务差异化,风险管理差异化,。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纳税服务部门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底,持续改进(二)建立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体系改革税收管理员属地固定管户模式,在科学分类税源和涉税事项基础上,发挥省、市级数据、资源集中优势,提升风险管理事项、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复杂事项的管理层级,建立分级分岗承担涉税事项管理职责的专业化管理体系。-9-4.改革税收管理员属地固定管户模式(1)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度。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度,实现税收管理员由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的转变,将有限的征管资源分配到高风险、高难度的征管环节。具体做法:①各县区局应结合实际,改革税收管理员属地固定管户模式,改“一人统管”为“分类分级管理”,推进分类分级管户制落到实处。依据税收管理员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优点特长,开展双向选择,将其分配到合适的岗位,发挥优势,力争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②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对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分级管理。(2)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对涉税事项进行分类。各县区局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结合纳税人现行管理实际情况,对纳税人涉税事项按照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法制事务事项四类进行梳理、整合。对涉税事项分类管理。属于宣传咨询等纳税服务事项的,主要由基层纳税服务部门承担;属于户籍管理、税源调查等基础管理事项的,主要-10-由基层税源管理或纳税服务部门承担;属于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应对等风险管理事项的,由各级国税机关相应职能部门承担。应由纳税人自主承担事项,从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取消;税收管理员重点向从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转型。具体做法:①各县区应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在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涉税事项合理配置管理员岗责,事项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的转变。②各县区局在对涉税事项、管理职责、工作流程梳理清晰明确、互为对应的基础上,制作《涉税事项职责清单》、《转变征管方式资源配置手册》、《转变征管方式业务流程》在8月31日前提交市局。③市局在8月31日前组织专题业务会议对各县区局涉税事项管理职责分类、虚拟机构岗位设定,征管资源配置、征管流程配置情况进行讨论。④在9月初市局、各县区组织对涉税事项、管理职责、工作流程进行适应性模拟运行。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相关部门时间安排:2017年8月20日前(省局2017年底前)-11-5.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1)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各县区局依据税务总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和省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以“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一般税源企业”为基本分类模式,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对辖区纳税人细化分类标准,充分考虑纳税人规模、行业、特定事项等因素进行合理分类,结合风险、信用高低,制定差异化的管理策略;依据梳理整合的涉税事项,进一步明晰各层级和各职能部门的涉税事项管理职责,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具体做法:①各县区局摸清税源情况,对辖区税源按照大企业、重点税员、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特定事项划分要求开展摸底,全面了解各类型纳税人数量、规模、行业、应纳税额、具体辖区分布、风险类型情况,制作纳税分类统计表。②结合县域管理实际对辖区纳税人提出分类分级管理意向,一并提交市局专题业务会议讨论补充完善。责任单位:市、县(区)局牵头部门:征收管理部门配合部门:纳税服务、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税种管理部门时间安排:2017年8月20日前-12-(2)大企业管理。大企业分类原则,重点考虑是否为千户集团企业成员
本文标题:X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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