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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三同时”与许可证制度第一节“三同时”制度第二节环境许可证制度第一节“三同时”制度一、“三同时”制度概述——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建设项目条例》第16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决策阶段;“三同时”:项目实施阶段1、同时设计第17条2、同时施工3、同时投产第18、20条2004年川化集团特大污染事故(1)2003年11月,川化集团第二化肥厂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进行技改。(2)2004年2月11日,未报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擅自投料试生产,环保设备气提塔不能正常运行,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3)同年2月至3月期间,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4)2004年2月至4月,川化放水氨氮指标严重超标,川化集团未及时报告环保部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沱江干流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沱江中下游百万人饮水中断,水生态功能遭受严重破坏,经核查认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亿元。(5)2005年,四川省环保局对川化集团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6)2005年,成都锦江区法院对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青白江环保局的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第一节“三同时”制度二、“三同时”制度的发展——集中治理1、为什么要集中处理?——实现环境投资、人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即环保产业化和市场化2、污染集中处理的转变社会公益事业向市场化转变3、污染集中处理的法律性质——委托合同《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如果川化集团的污水净化设备全部开动,每吨产品的成本将增加300到500元。川化集团年生产能力约为150万吨,因此每年超标排污节省的成本就达4.5到7.5亿元,而“正常情况”下的罚款充其量却只有几十万元!4、污染集中处理的法律责任(1)环境行政责任——排污单位缴纳污水处理费后,是否仍要缴纳排污费?《水污染防治法》第44条——污水经集中处理仍超标排放,谁该承担行政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45条《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2)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特殊性:无过错责任——污染集中处理企业与排污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407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浙江民营企业家自力治污富阳,人称“中国白板纸基地”。但是河流发黑发臭,造纸产生的污泥一车车倒进山沟。当地最初规划建5个造纸工业园区,同时配套建5个污水处理厂。没有一家当地企业愿意投资污染治理行业,只能是政府出面引进外地企业。2003年,富阳市春江街道八一村党总支书记喻正其成立浙江江板桥集团,投资7.5亿元,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泥焚烧发电厂。春江工业园等周边园区数十家造纸企业可以向他的处理厂排污,按排放浓度和量收费。经过处理的污水可以养鱼,60%回到造纸厂循环利用,40%排进富春江。造纸污泥经处理,制成泥砖,在他的发电厂里可焚烧发电。喻正其坦言,治污目前依然是亏本生意。比如污泥焚烧发电厂,每烧100吨亏10万元以上,靠的是政府补贴、银行贷款和造纸盈利补贴维持。自建治污厂,每年治污省下10万元2010年3月,温州市环保局出台了《行业协会参与环保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尚属首次。作为工业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分成三种模式:园区管委会运营关系、园区企业联合投资运营,以及政府或企业投资由第三方运营管理。哪种模式最合算?例如,在温州龙湾区电镀园区,16家电镀企业共同筹资3500万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其中,美霸电镀投资200多万元,作为入股企业每年治污费用20万元左右,如果由政府出资或引进污水处理厂,费用超过30万元。而且大家都入股,就都会对污水治理负责,相互监督偷排漏排。温州抱团治污模式2008年,温州市鹿城区后京工业园针对园内的电镀行业重拳治污。依照当时的政策,入园企业必须交纳10万元/亩的治污费,整个园区占地287亩,2870万元专向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然而政府派来两家污水处理公司,污水排放还是经常不达标。最后,省内一家污水处理企业和园区立下“生死状”:只需在原有污水处理厂基础上追加200万元的投资改建,保证让排污达标。治污企业还拿出100万元押金,如治污不达标,作为赔偿,如企业有偷排放行为,100万元收回。污水处理厂改造后,后京工业园再也没有发生过大的排污超标事故。如遇到政府出台新环保标准,企业则共同出资改进设备。2012年7月5日,业委会代表所有业主签下了温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一单,92家企业购买保险金29万元,理赔金额一千万。环境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由公众责任保险(CGL)发展而来的。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投保人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损害和治理责任时,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企业污染,公众受损,政府埋单”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市场化2010年6月,浙江保监局和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3年2月,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第二节环境许可制度一、环境许可制度概述(一)概念——环境许可是指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就可能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的开发建设或排污行为进行审查,准许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行为。——环境许可证制度规定了环境行政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的规则。(二)分类1、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2、防止环境资源破坏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等3、综合环境保护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第二节环境许可制度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污染管制制度的核心(一)制度发展1、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总量控制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许可证2、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第二十条)3、地方立法:2010《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10.7)1、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原则《条例》第3条(1)持证排污(2)按证排污(3)违证处罚2、与总量控制制度相结合《条例》第4条实现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的双重控制,形成以环境质量倒逼总量减排、以总量控制倒逼经济转型的联合驱动机制,并尽早确立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环境管理策略。3、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和工业固体废物《条例》第2条4、排污许可的实施主体——环保部门统一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条例》第6条——《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地方人民政府第二节环境许可制度三、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排污权交易概述(pollutionrightstrading)——又称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是指在特定区域内,根据该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指标,并允许指标在市场上交易。——排污权即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嘉兴市秀洲区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嘉兴秀洲区从2002年9月起规定该区所有排污企业必须先购买“原始”排污使用权,然后把排污权引入市场,企业之间进行交易。在企业在转让过程中,排污权已成为重要资产。嘉兴七洲漂染公司一次性购买了1200吨排污权,由于是一次性付款,每吨价格打折为200元左右,随后一吨废水排污权的市场价格大概已升至600元。2007年11月成立嘉兴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1)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1、排污权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戴尔斯教授;1975年《清洁空气法》——“泡泡”政策;抵销政策2、排污权交易扩展到国家之间——2005年《京都议定书》——国际排放贸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排放贸易机制: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CDM: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3、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1999年引入中国,南通与本溪首批试点城市——2002年3月,开始排污权交易的第二阶段实验,简称为4+3+1——现在进入第三阶段,江苏、上海、浙江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实验——《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2010年10月9日)杭州排污权交易敲下“第一槌”2009年4月9日,19家杭州企业在杭州产权交易所竞拍排污指标。排污指标像商品一样买卖,这一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市场运作方式,正式在杭州启动。杭联热电公司花604万元购买了302吨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杭联热电的第三期工程环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600多吨,他们分配到了2300多吨的排放指标,还有300多吨缺口。604万,不是一笔小数字。不过,杭联热电正在进行脱硫改造,争取脱硫率从原来的70%提升到90%。这样排放的污染物将大大减少,而他们现在买下的排放指标,可能会有余量。以后排污指标会越来越稀缺,这些多出来的指标就可以拿出来再次进行交易,价格也一定会比现在要高不少。这也是环保部门的初衷——打破原来的污染控制模式,让企业从被动减排化为主动减排,从而达到控制污染总量的目的。(三)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优势1、实现排污总量控制,确保环境质量目标2、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3、促进清洁生产和绿色产业的发展4、激励污染者持续削减污染物政府的强制行为企业的市场行为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市场的经济交易(四)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主要内容1、排污总量核定2、排污权的初始分配(1)分配方式——购买、奖励、无偿分配;新老企业的关系?=1_1_3_1(2)初始分配价格3、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交易主体——环境银行——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在线监控系统)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
本文标题:第五章三同时与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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