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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源考勤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策源公司考勤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策源公司各部门。外地分公司及办事处可参照执行。2.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使其有章可循,同时对员工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从而严肃考勤纪律并保障员工应享有的工作机会和休息权利。3.职责3.1策源公司各部门文员负责本部门的考勤,每月2日统计后将部门考勤表、外出登记表、员工考勤卡及各类请假单一并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负责考勤汇总及考勤管理的监督。3.2核定后的考勤记录将作为薪资发放依据之一。3.3考勤人员须对考勤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4.内容4.1工作时间4.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本部为周一至周五;案场为轮休制。4.1.2每天工作8小时:本部为8∶30―11∶30,12∶00―17∶00;特勤人员(司机)工作时间可随工作需要变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案场由专案视实际需要及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另行确定工作时间,但每日实际上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4.2出勤规定4.2.1公司实行拷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在考勤机上拷卡,严禁代人拷卡,若有违反,扣款50元。因故晚进或提早离开公司,应及时拷卡,以准确记录进出公司的时间。4.2.2考勤卡因损坏或丢失而无法考勤,应主动到行政部修复坏卡或领取新卡,并登记上下班时间。4.2.3因加班或其它原因忘记拷卡,应尽量取得主管或他人对其上、下班时间的书面证明,并交行政部备案。两次以上忘记拷卡并无法取得任何证明者,视作无考勤记录,并按当天事假扣发工资。4.2.4无拷卡机的案场实行记卡制度,将各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记录于考勤表上。4.2.5员工因故外出,应自觉在总台填写《外出登记》(见附录一),注明外出事由及时间,作为考勤依据。4.2.6不实行外出单制度的业务部门,需有专人实行考勤记录,该部门主管负有审核和监督的责任。4.2.7班车迟到,乘班车人员仍须自觉拷卡,所有人员按常规迟到统计处理。4.2.8当天工作须当天完成,若因主观原因而延长工作时间不以加班处理。部门安排的加班,一律事先填写《加班(延时)工作申请单》,(见附录二),由部门主管签字后生效。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加班,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平时工作超过18:00未离开办公区域,由物业保安进行登记。案场排班表上安排的值班不以加班计算。4.2.9经理以上级别(含经理级)人员延时工作不以加班计算,总台每天延长一小时工作时间,无需填写《加班(延时)工作申请单》,直接以加班工资计算,其余人员加班在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做调休处理,无法调休的则以支付加班费处理。4.2.10加班工资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1)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职级工资)/20.92/8小时2)日工资=月(基本工资+职级工资)/20.923)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1.5*加班小时4)双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5)国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34.3休假4.3.1法定节假日a.元旦一天b.春节三天c.五一三天d.国庆三天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4.3.2年休假加入公司满1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有薪年休假,标准如下:满1年不满2年的3天/年满2年不满3年的5天/年满3年不满4年的7天/年满4年不满5年的9天/年满5年不满6年的11天/年满6年以上的,可享受14天。1)年休假可以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休息,但不能跨年度。若员工连续休假的,则应包含期间的公休日。2)若遇公司统一安排休假的(如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春游等),应扣除员工相应的年休假天数。3)因工作需要,当年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领导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可以按正常日工资计算。4)若员工同时享有年休假和探亲假时,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假期。5)员工在当年度内离职的,其尚未休完的年休假按自动作废处理。6)年休假假期以半天起计算。4.3.3其他由总经理特批的节假日。4.4缺勤规定4.4.1迟到和早退a.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分钟扣1元;31-60分钟,每分钟扣1.5元;61分钟以上,以事假半天处理。b.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将当月所有迟到的时间加倍处罚。c.经理迟到,按员工迟到的处罚标准加倍处罚。d.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4.4.2病假a.病假者需持有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患急病可以街道医院就诊)。b.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c.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假单者,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并设法补交假单,才能按病假处理。d.各部门员工发生每月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三天以上病假,须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薪资专员备案。e.病假在3天以内(含3天),扣除基本工资及职级工资总额的20%;病假在3天至7天(含7天),扣除基本资及职级工资总额的40%;病假在7天以上,扣除基本工资及职级工资总额的70%。4.4.3事假a.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申请单》(见附录三),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生效。b.若情况特殊不能办理请假手续,需设法及时报告,工作之日起2天内补办手续。c.员工发生三天之内(含三天)的事假,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须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薪资专员备案。d.凡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包括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则按旷工处理。e.员工请事假,原则规定每次请假最少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一天的,按一天结算,以此类推。f.事假当天无薪(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津贴),考核工资酌情扣减。4.4.4旷工a.旷工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降职或除名处罚,并扣罚三倍当日的工资及奖金等的总额。b.凡一年内连续旷工达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公司单方面予以辞退。4.5其他假期规定4.5.1工伤假1)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的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区级医院以上签发的《病假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2)工伤假期间享受全部薪资。4.5.2婚假a.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薪资专员备案。b.非晚婚者婚假为5天,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女方满23周岁或男方满25周岁)的员工,假期为10天。c.非初婚的婚假均为3天。d.享受婚假的员工应是在集团开具婚姻证明书的员工。e.婚假的假期逢节假日连续计算。f.员工在公司期间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书的,应在一年内使用婚假。g.婚假期间享受全薪(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津贴以实际出勤天数发放,考核奖金按当月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核定。4.5.3产假a.请假手续同婚假。b.产假期按政府规定:1.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后假15天。2.符合晚婚年龄的女性员工可增加产后假15天。3.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性员工可在配偶产后连续使用有薪假3天。4.哺乳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c.参加社会医疗统筹的女员工,其生育医药费按社会医疗统筹规定办理。4.5.4丧假a.请假手续同病、事假。b.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的父母亡故,需办理丧事的给予3天有薪丧假。c.凡员工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祖父母等)亡故,给予1天有薪丧假。d.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亡故,丧事在当地料理的,另给予路程假,具体时间视地点确定;员工赴外地奔丧不享有路程费。4.5.5探亲假a.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父母不居住在一地,而且不能在公休假回家居住一昼夜的,可按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b.请假手续同婚假。c.员工工作满一年,探配偶(或单身探父母),可享有每年7天有薪探亲假;工作满三年,每年可享受10天有薪探亲假;工作满五年以上,每年可享受14天有薪探亲假(节假日连续计算)。d.探亲假应一次用毕(不可分次使用,且隔年度按自行放弃处理),路程假另计。累计使用路程只报销单程。e.婚后夫妻同地,而探亲父母的探亲假为每满四年一次,每次7天。4.5.6部分说明:4.5.6.1探亲假和年休假的使用凡当年享受有薪探亲假的,即不再享受当年的有薪年休假。4.5.6.2部门经理(主管)请以上所有假期均应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4.5.6.3凡未按以上步骤执行请假程序的均以旷工处置。4.6全勤全勤即为当月无任何请假发生,包括以上所列之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产假。公司设立全勤奖,以三个月为一个考核结算周期。具体考核办法详见《薪资福利管理规定》。5.附则5.1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所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变更。5.2本制度自集团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
本文标题:策源考勤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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