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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环鹏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版本A修订次数0次受控状态分发号领用人WHSN/OHS-ZY-001-A-2010至WHSN/OHS-ZY-025-A-2006另WHSN/OHS-ZY-114-A-2006至115、117、123、124、126、127、128、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4、145、146、2006年1月1日发布2006年4月1日实施目录乌鲁木齐环鹏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程………………1乌鲁木齐环鹏水泥公司交接班制度……………………..………….28物资管理制度………………………………………………………….29公司保密工作制度……………………………………………………31发案报警制度…………...…………………………………………….32乌鲁木齐鹏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暂行管理制度……………33销售工作管理制度……………………………………………………39事故调查处理制度………………………………………………...…40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4特种作业管理规定……………………………………….….………51锅炉房管理制度………………………………...……………………5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62安全奖惩条例……………………………………………………...…6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4安全警示牌管理制度………………...………………………………76干部值班制度…………………………………………………………7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82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7安全生产考核规定………………………...…………………………97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9环鹏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03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6火灾处理管理制度……………………………………………...…107水泥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08乌环鹏水泥公司水泥发放管理制度………………………………109乌环鹏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位淘汰制度…………………………115关于加强对经销商顾客管理规定…………………………………117销售工作管理规定…………………………………………………119水泥公司临时用工转岗、顶岗管理制度…………………………123水泥公司临时雇佣机动车管理制度………………………………124水泥公司中央控制及监视室管理制度……………………………126水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规定……………………………127水泥公司原、燃材料管理制度……………………………………128水泥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29水泥公司安全例会制度……………………………………………130水泥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131水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32水泥公司安全技术设施审批制度…………………………………133水泥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34水泥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35水泥公司个人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制度……………………136水泥公司原燃材料预均化管理制度………………………………137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39水泥公司节能降耗制度……………………………………………1401乌鲁木齐环鹏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程WHSN/OHS-ZD-001-A-2010一、总则。二、安全领导机构。三、安全工作责任。四、事故类别。五、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六、奖罚条例。七、公司各项工作的一般安全规程。八、各生产车间、部门、班组安全工作规程。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水泥公司的工作特点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全公司干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牢固树立起“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指导思想,自觉遵守本规程的各项条款,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克服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防止人身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和职业性毒害的发生,使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顺利地进行劳动生产。第二条:全公司干部、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令和规定,认真理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本公司干部、员工有发生违反国家政策和法令规定的行为,并对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者、必须给予严肃处理。2第三条:公司安全工作必须紧紧地围绕着生产活动来进行,不仅要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要促进生产的发展,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第四条:安全工作是现代化生产中的一门科学,公司干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工作中的业务知识。把安全技术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运用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去,在生产工作中去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各种问题和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五条:各级领导和生产班组的负责人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工作原则抓好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工作公司有人抓、车间有人管、班组有人负责、技术部门指导配合的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杜绝事故的发生。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的职工教育工作,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安环技术科负责安全技术培训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给各车间员工上安全技术课,促使受教育者在工作岗位上能自觉的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第七条:对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制定防范措施时必须明确、具体,要定人、定项目、定时间、定制度、并记录备查,做到措施落实按期完成。二、安全领导机构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安全最高权力机构,安环技术科负责管理日常安环事务。3安环技术科设专职安全员,各科室、车间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生产班组设安全员。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副经理书记安环技术科专职安全员粉磨立窑维修化验后勤锅炉车间车间车间实安安全房安安全安全安全全员员员员员员班组班组班组班组安全安全安全安全员员员员三、安全工作责任4第九条:经理负责安全总体工作,是公司安全领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经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政策、法令与上级规定,负责贯彻实施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各种计划和指令。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工作教育,并依照本规程审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工作。第十条:主管副经理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实施,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情况,并按经理意图领导生产技术科和工会组织负责制定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处理各类违反本规程所发生的问题。第十一条:生产技术科是公司安全工作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情况的检查和安全技术问题的处理,对各工段的违章行为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科室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应结合公司的工艺特点对各车间的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采取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出每个人如何领导车间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和计划,实行个人分片负责制,在处理一般性工作的同时也要负责处理好各类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第十二条:各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应依据本规程定期召集本车间员工进行安全学习,搞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结合本车间的实际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比,配合生产技术科及时了解处理本车间所属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和辅助设备、公司卫生中所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负责填报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统计表,参加各种事故的分析与处理。5第十三条:各生产班组负责人首先要加强自身业务技术的提高,明确本人在安全工作中所负的责任,当班期间要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和工人的思想情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要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对机、工具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以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有权拒绝上一级领导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要按规定准确记录和申报本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第十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建议,维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参加和接受安全教育的学习。第十五条:公司工会密切配合行政领导搞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经常深入车间班组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发动群众为如何开展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使每个职工都树立起安全工作的思想意识。四、工伤事故与机械设备事故第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工作人员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和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虽不在生产或劳动岗位上,只要由于公司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同视为工伤事故。(如工棚不牢而倒塌、火源管理不善而发生起火等)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受伤后经医务部门确认需歇工满一个工作日的生活行为不能自理的一般性事故为轻伤事故。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伤事故,经医务部门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伤势严重需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人体要害6部位严重烧伤、烫伤;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烫伤面三分之二以上;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销骨、肩胛骨、腕骨、腿骨);严重脑震荡;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手部伤害(大拇指断其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中任何一指断其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其一节);局部肌腱受伤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脚部受伤(脚部断其三趾以上、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发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内部伤害(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第二十条:死亡事故指在十六、十七两条款范围内的当时死亡或负伤后在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第二十一条:设备事故⑴、发生损坏件价值在500元以内,当班生产停机不超过两小时为一般事故。⑵、发生损坏件在500—2000元以内,当班生产停机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为严重事故。(3)发生损坏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当班生产停机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为重大事故。(4)发生损坏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为特大事故。五、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必须做好员工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总结和吸取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为改善劳动条件减少伤亡事故,正确执行劳动保护的工作的方针,可以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7第二十三条: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生产技术科全体成员及车间工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在会议上汇报本季度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公司安全委员会对接报的一般性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不得超过六天。第二十四条:各班组在当班工作期间、发生需歇工一天以上的一般性轻伤事故,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当班期间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接报后应亲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制定出防范措施。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等事故,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应立即派人向公司领导或安全委员会报告,在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未来到之前,车间主任(或班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处理工作。公司领导或安全委员会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发生未遂的与机械设备有关的各种事故,工作人员应先停机后报告。第二十六条:发生前条中所述情况,经理或安全委员会必须在八小时内呈报建材公司领导或有关业务部门。第二十七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受理公司各部门呈报的事故报告,并对各种情况加以分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领导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责成各单位加以实施,同时对公司各部门呈报的安全工作报表进行校对与核实。对有出入部分加以纠正。六、奖罚条
本文标题:管理制度汇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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