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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总经理的提议,建立本工作条例。第二条工厂管理委员会是协助总经理进行生产经营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可以使总经理的决策建立在发扬民主、集思广议、发挥集体智慧基础之上。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第三条工厂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组成,必要时还可以吸收一些专家和生产骨干参加,人数应不低于5人。第四条总经理任工厂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最后做出决策。第五条工厂管理委员会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承担。第六条工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讨论以下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重大问题:1、公司长远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规划。2、公司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3、公司职工培训,生活福利规划,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4、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重大调整方案。25、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6、总经理认为应提交工厂管理委员会讨论的课题。第七条工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工厂管理委员会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可根据公司工作和决策需要随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2、总经理办公室要根据工厂管理委员会任务和总经理指令,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3、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会议时间,召集主持会议。总经理首先向会议介绍有关生产经营方针的具体方案,提请与会委员分析讨论,提出建议,最后由总经理决策。第八条总经理召开工厂管理委员会,必要时可扩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第九条工厂管理委员会讨论的重大问题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由总经理负责提交。第十条本工作条例经研究,提交总经理审议或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贯彻执行。第十一条本工作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3劳动(工作)纪律规定劳动纪律是全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劳动法条款的有关规定,以及总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守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劳动纪律第一条凡本公司员工,不论干部、工人以及各岗位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劳动纪律。第二条劳动纪律包括:工作时间纪律、组织纪律、安全生产纪律等,具体内容是:一、严格执行劳动考勤制度,严肃考勤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二、遵守组织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对于上级分配的工作,不得无故拒绝。第三条执行公司“十不准”劳动纪律禁令:1、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2、不准睡岗、脱岗和串岗;3、不准下棋、打扑克等文体娱乐活动;4、不准干私活;5、不准私拿公物;46、不准打架斗殴;7、班前、班中不准喝酒;8、不准吸烟(指生产车间和禁烟区);9、车间内不准电气焊(设备维修除外,但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防护措施);10、不准玩手机、带小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及妨碍他人工作。第二章违规违纪处罚第三条凡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一律视为违规违纪,按以下规定处罚:1、凡迟到、早退(10分钟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达3次,除给予警告处罚外,一次性罚款100元;旷工累计4次,立即辞退。2、凡班中睡岗、脱岗、串岗、下棋、打扑克、玩手机(含干部工作时间闲聊,上班期间洗澡等),每次罚款30元。3、凡班中干私活者,一次罚款30元,并根据动用公司原材料、动力等核算后处以2-4倍罚款。4、私拿公物者,按物品原值的10倍罚款。5、凡在班中打架斗殴者,一次罚款100元,如情节和后果严重,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6、酒后不准上班,班中严禁喝酒。如有发生,除令其5离岗外,每次罚款100元。7、发现在生产车间、禁烟区(含贴有“严禁烟火”警示区)内吸烟者,一次罚款100元。情节后果严重者,按《公安消防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者,立即辞退。8、发现车间内随机电气焊者,一次罚款200元,设备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如违反一次罚款300元。9、违反考勤制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次罚款200元。10、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指挥调动,经说服教育仍无悔改之意,轻者罚款200元,重者辞退。11、违反工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尤其是人为因素,造成设备、人身、质量事故责任者,除按造成损失的2-4倍罚款外,直到辞退。第四条各项违规违纪的处罚,均在公司门前的“违纪处理公告牌”上张榜公布,以示公开、公平、公正。第三章管理责任第五条劳动纪律是公司管理素质与员工队伍素质的综合表现,所以公司实行各级行政管理者直接负责制和专业部门(生产部)、综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第六条各级行政负责人按管理跨度对本单位及直接下属人员实施劳动纪律和劳动考勤管理,并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全权负责教育、检查、落实、处理和上报。6第七条各单位要设一名兼职考勤员,专门负责工作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的日常工作(人数较少的单位由部门领导直接负责)。使全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劳动纪律管理责任体系。第八条办公室对劳动纪律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劳动纪律的组织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违纪处理,上报经理和“违纪处理公示”的上榜公布。第四章检查与考核第九条劳动纪律的执行,是公司硬性规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重点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就因为是硬性规定,所以必须做到奖罚严明,加强监管。第十条劳动纪律管理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全公司员工要百分之百遵守,违规违纪要百分之百登记上报,对违纪者要百分之百处理。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办公室每周不定期检查1-2次,每月定期考评一次,做好记录,并将考评结果在公示栏公布。凡发生未登记和未处理的违规违纪,一经检查发现,除处罚违纪者本人外,追查直接管理者责任,并按处理违纪者处罚金额2倍给予罚款,严重者按玩忽职守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和处分。第五章附则7第十二条各单位(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条款,按本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关公司和每个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公司稳定和长远的大局,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总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进一步地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公司生产的管理方针,所以要求各级领导都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确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研究、布置和解决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第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生产和行政、后勤经理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担任安全生产监督员。第五条办公室是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又是公司安全领导9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商定的具体事项。第三章安全生产负责制第六条公司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要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达到尽职尽责。分管行政、后勤的经理对生产车间以外的区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七条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环节。要认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百。第八条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新任命的各级管理人员在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任。第九条新入公司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重点是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结合公司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填写安全教育卡,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第十条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一般安全知识和安全常识,并进行考试,必要时还要纳入计件工资的考核范围。10第十一条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机会,有针对性地搞好安全教育,真正做到有布置、有内容、有检查、有记录,注重质量,讲究实效。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二条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生产经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重点检查生产车间和仓库,检查安全设置配备,如消火栓、灭火器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有无漏电;生产设备的转动部位有无防护措施,各种物资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等。第十三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办公室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并按“四定”的原则,即: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第十四条对暂时不易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提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在未解决前,要严格控制,不准发生事故。第六章安全生产禁令第十五条执行公司“十四不准”安全生产禁令:1、距离厂房5米以内严禁烟火;2、员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上班,女工不准穿高跟鞋,以防止不必要的伤亡事故;3、运转设备,禁止跨越,禁止横穿,行人必须走人行通道;114、各种消防器材、工具等属于安全防火专用设备,平时禁止随便动用;5、电工作业时,必须穿好绝缘鞋,以防止意外;6、高、低压配电室进行停、送电及检修作业时,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禁止不设监护人,严格执行“联保制、确认制、挂牌制”;7、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8、锅炉、压力容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各种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要齐全、灵敏、可靠;9、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禁止油脂沾染,并且不能与可燃气瓶同放一处,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10、电器设备带电部位需加绝缘罩和防护栏,并有可靠的接地线;11、生产中从事起重、车辆驾驶、电气焊、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禁止“无证操作”;12、在“严禁烟火”区内动火,必须经生产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操作;1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危险的作业而未采取防范措施及违章指挥,员工有权制止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14、工作时间要认真执行公司“十不准”劳动纪律禁令。12第七章工伤事故管理第十六条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安排人员抢救,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以便查清事故有关责任。第十七条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第十八条对构成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设备、人身的重大损失,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直到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13生产调度例会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努力降低各项消耗,以及更好地平衡、协调和控制生产中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制定以下生产调度例会制度。一、调度例会的目的分析和解决生产方面各个环节的运作情况,依据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并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以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二、调度会时间、地点每周星期一下午五时为调度例会时间;地点为东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三、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公司顾问、原纸库、成品库负责人、车队队长、市场部主管、办公室行政主管等。四、调度会内容1、检查上一次调度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2、汇报生产(工作)中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3、提出生产中存在的质量、安全、设备等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协调、平衡影响生产方面的各种关系;4、提出下周生产目标以及完成目标的具体措施;5、研究、探讨与生产任务有关的相关工作;146、对上周提出的任务,如果未完成要说明具体原因。五、调度会程序1、由总经理主持,提出本次例会的重点内容;2、各个部门汇报上次例会确定的工作落实
本文标题:管理工作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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