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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书(F-WI-ZB-003-02)招标书(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招标编号:TMZB0-招标项目:招标单位:总目录第一章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http:///第三章项目要求第四章报价表第五章投标函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一章前附表序号内容项目1招标编号:TMZB0-招标项目:2招标人:招标人地址:3答疑及现场考察时间:200年月日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5592818-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三十天(日历日)5投标截止日期:200年月日星期时递交投标书地址:广州市天河路208号天河城广场八楼西南塔广东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5592818-33115传真:020-855900896投标书式样与数量:投标书分为技术标书、商务标书两部分每一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7开标时间:200年月日星期时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路208号天河城八楼西南塔广东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获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为保证开标会现场秩序,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派一名代表参加。8签订合同地点:9项目实施地点: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1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为万元整12工期:天(日历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书仅适用于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宜。2.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书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书3.招标书构成3.1招标书包括:3.1.1前附表3.1.2投标人须知3.1.3项目需求3.1.4报价表3.1.5投标函3.1.6合同条款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书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4.招标书的澄清4.1任何要求对招标书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以前按招标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领取招标书的投标人,通知中包括所问问题和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招标书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书进行修改。5.2招标书的修改将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书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5.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书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制6.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6.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项目和服务说明文件等可使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简体中文译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书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6.3.除招标书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7.投标货币7.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8.投标书格式8.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书中规定的格式,完整地编写投标书。8.2.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写清相应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并具有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8.3.“投标函”、“报价表”须按要求详细填写,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涂改处须有授权代表签字。8.4.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不得把本次招标的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8.5.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应是确定的,任何有选择的投标将被拒绝。9.投标报价9.1.投标人应按“报价表”的要求报价。9.2.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书若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9.2.1.报价金额大小写不相符时,以价格较低为准。9.2.2.报价金额明细与总价不相符时,以明细汇总与总价较低者为准,但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9.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10.投标有效期10.1.所投的标在“前附表”第4款所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的其他内容。11.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1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款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和一份投标书副本,技术标书与商务标书须分开装订和密封,正本与副本须分开装订和密封,每个信封表面须清楚地分别标明“技术标书正本”、“技术标书副本”、“商务标书正本”或“商务标书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打印,并加盖公章。11.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四、投标书的递交12.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2.1.投标人应把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封口须加盖公章。12.2.每个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投标项目的编号和名称,以便如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3.投标截止日期13.1.投标人提交投标书的日期不得迟于“前附表”第5款中规定的截止日期。13.2.招标人可通过修改招标书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投标有效期亦应相应延长。14.迟交的投标书14.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15.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15.2.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作任何修改。15.3.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书。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会16.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第7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代表缺席不影响开标会正常进行,也不影响开标的结果。16.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16.3.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投标人须知”16.2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17.评标17.1.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进行评标。17.2.在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和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17.3.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7.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详细评审衡量投标书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书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7.4.1.投标书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书;17.4.2.价格;17.4.3.投标人的业绩;17.4.4.投标人的实力;17.4.5.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18.投标书的澄清与二次报价18.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作任何更改。18.2通过上述程序,招标人有权邀请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在前的至少3名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招标人可通知第二次报价投标人进一步交流、答疑,并可要求第二次投标人调整方案再重新报价。在此基础上根据第二次投标人新的承诺和报价,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定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六、授予合同19.合同授予标准19.1.招标人把合同授予经综合评定最优秀的投标人。19.2.招标人拥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且无义务向投标人作出任何解释。19.3.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会做出任何的补偿或赔偿,亦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0.中标通知书20.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21.签订合同21.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商谈并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人资格,并依次与第二、第三候选中标人商签合同。21.2.招标书、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投标中对招标人的条款性承诺或响应将视同实质性合同的不可撤销条款,中标后必须按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投标时的承诺条款更改或反悔、不在合同中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22.投标保证金22.1.投标人应与投标书一起提供如“前附表”第10款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2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7.款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2.3.投标保证金必须为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上述银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银行。22.4.凡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2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出收据后7天内无息退还。2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投标承诺签订了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22.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2.7.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22.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22.7.3.投标人在投标及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有违规行为。23.履约保证金2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按“前附表”第11款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取消中标资格。23.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上述银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银行。23.3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授予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3.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出收据后7天内无息退还。第三章项目要求一、投标要求:1.招标方式:招标2.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2.1.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2.3.;2.4.;3.投标书构成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技术标书与商务标书两部分:3.2.技术标书中须包含的内容:3.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2.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2.4.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2.5.对投标有效期的响应;2.2.6.;2.2.7.;2.2.8.;2.2.9.;2.2.10.;2.2.11.;2.2.12.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2.3.商务标书须包含的内容:2.3.1.投标函2.3.2.报价表2.3.3.原版招标书(附在商务标书正本中,商务标书副本使用招标书复印件)二、项目需求1、;2、;第四章报价表第五章投标函详见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表5:投标函(F-WI-ZB-003-05)第六章合同条款
本文标题:物业公司招标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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