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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高中历史人民版必修一专题六第3课罗马人的法律教案2
罗马人的法律【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了解、掌握《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的内容,分析罗马法发展与完善的原因及历史影响,理解认识法律在人类社会生中的价值。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提炼并运用材料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问题教学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和合作学习的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认识罗马法的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局限,结合学生的生活体验进一步认识法制建设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意义。【导入新课】2008年10月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连续两天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原告胡青,将自己家的小保姆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其生父一笔价值60万的遗产。这场官司从2004年开始至2008年历时四年,胡青的起诉要求一再被驳回。原因是小保姆拿出一份经公证机关公正的遗嘱。其父的遗嘱明确写道,将自己名下所有的遗产无偿赠给小保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总结:其实,这种法律依据早在两千年多年前的古罗马就已经产生了。罗马法是古代历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整,影响最深远的法律体系,是近现代法律的渊源和先驱,具有超越时空和民族的永恒价值。今天我们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罗马人的法律》。【讲授新课】公元前509年罗马发生了一场重大政治革命,罗马人推翻了君主专制建立了贵族共和制,从君主个人专制,转变为贵族集体统治,贵族垄断了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权。在共和国建立之后有这样一件事情。【案例一】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公元前450年),托蒂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托蒂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托蒂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但是法官却驳回了原告的请求,把财产判给了他的儿子。为什么这样判决呢?基本思路: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马人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习惯法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平民为维护自身利益,与贵族积进行了长期的斗争,迫使贵族做出让步,最终编订出《十二铜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案例二】《十二铜表法》颁布后的公元前440年,托蒂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托蒂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托蒂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展示课件《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关于财产继承有了新的规定和依据。如果法院再次判决,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基本思路:法官将判托蒂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问题设计:《十二铜表法》从根本上是维护贵族利益的,也掺杂了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给平民并没有带来多少好处,但在立法上仍然被看作是“平民的胜利”,为什么?基本思路:它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二、从公民法到万民法从此罗马法完成了第一次转变,由习惯法进入成文法时期。成文法的实施,使平民的地位空前提高,大大激发了平民的爱国热情,并积极加入到对外扩张的战争中,使罗马从一个弹丸小国发展成为一个地跨欧亚非的超级大国。(展示:罗马帝国疆域图)【案例三】向罗马帝国过渡时期,托蒂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他们都为外邦人)。但托蒂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托蒂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想一想,按照《公民法》法官会怎么判呢?为什么?基本思路:因为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跟随托蒂作战受伤及战死士兵的家人为外帮人,无法享受罗马的公民权。问题设计: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罗马统治者面临着怎样的挑战?他们是如何应对的?基本思路:将公民法发展成为万民法。而同样一个案例放在《万民法》颁布之后,法官会怎么判呢?【案例四】向罗马帝国过渡时期,托蒂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他们都为外邦人)。但托蒂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托蒂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想一想,按照《公民法》法官会怎么判呢?基本思路:跟随托蒂作战受伤及战死士兵的家人可是享有罗马的公民权。问题设计:万民法与公民法相比有什么进步之处呢?(展示提示词:范围、形式、内容、)基本思路:第一,形式上:从繁琐、死板到简洁、灵活;第二,内容上:从国事与程序到民事与经济;第三,范围上:从罗马人到外邦人。小结:罗马法至此完成了第二次重大转折,第一次是由习惯法到《十二铜表法》,第二次是由公民法到万民法,如果说第一次是形式上的转变,那么第二次就是范围上的转变。万民法逐渐取代公民法成为稳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但是,罗马法的精华还不是万民法,而是自然法。因为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是整个罗马法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问题设计:以下材料体现了哪些法律理念?法律的目的是保证人类“政治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西塞罗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光复彩色百科大典·罗马法》基本思路:平等、公正、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知识小结: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公元前509年前后)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罗马法按形式来分,可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分界点是公元前5世纪颁布的《十二铜表法》;从适用范围(或结构)来分,可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罗马法的思想基础和指导原则是自然法。问题设计:罗马法不仅有完整的体系,还蕴涵着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根据以下材料分析罗马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十二铜表法》: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民法大全》: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的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基本思路:平民、奴隶和贵族不平等;妇女地位很低;皇帝专制三、罗马法的历史意义罗马法尽管有这些不足,但是它对罗马的发展和稳固仍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展示材料)“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格从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罗马人不仅会用武力打天下,更懂得以法律治天下;罗马帝国几个世纪的辉煌,除了依靠了强大的军事力量外,还得益于罗马法的维系作用。问题设计: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三目的前三段)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共和国时期和帝国时期分别起到了什么样的积极作用?基本思路:对罗马的直接影响①共和国时期:平民变化——扩张动力②帝国时期:理顺关系——帝国稳定发展;国家、个人——文明程度提高罗马法的影响不仅仅维系了罗马的长之久安,而且还有跨越时空的永恒价值。(展示材料)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等,都是以罗马法学说为理论基础。西方国家的陪审制度发端于罗马;罗马律师制度是现在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初级形式;西方国家的某些司法原则,也源于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罗马法的原则。问题设计:请同学们概括它对后世的影响是什么?基本思路: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具有超越时空和民族的法律观念。【总结升华】课标要求:了解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罗马法的内容有:习惯法、成文法(《十二铜表法》)、万民法、自然法历史作用:1、对罗马:①共和国时期:平民变化——扩张动力②帝国时期:理顺关系——帝国稳定发展;国家、个人——文明程度提高2、对后世:是近现代法律的渊源,永恒的法律观念(公正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问题:通过对罗马人法律的学习和你的理解,谈一谈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合作探究:谈一谈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学生活动同桌前后桌探讨)基本思路:文明标志;社会规范;个人权益。【迁移运用】罗马法律制度集中代表了古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杰出成就,其影响源远流长,直至今天我们仍可以从这份宝贵的法律遗产中受益。请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写出在罗马法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的几个重要法律文献的名称,并概述罗马法的作用。(6分)(2)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自然法之父”西塞罗认为,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但是罗马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请写出二者之间的矛盾所在。(3分)(3)恩格斯曾评价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请结合所学知识及下列材料论证该观点。(3分)材料一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光复彩色百科大典·罗马法》材料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人权宣言》
本文标题:高中历史人民版必修一专题六第3课罗马人的法律教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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