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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综放)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采(综放)工作面(以下简称“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及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第三条生产部是工作面安装、撤除的业务主管部门,采掘专业负责审查矿井工作面安撤接续计划,机电专业负责牵头组织经矿申请的工作面安装、撤除的现场验收,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综采设备的调剂与调拨。第四条集控中心是工作面安撤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矿井提交的工作面安撤申请,及时安排责任部室现场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资料搜集建档。进行工作面安装、撤除期间的日常调度,督查施工进度。第五条安全监察局是工作面安装、撤除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作面安装、撤除施工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及时分析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第六条生产矿井机电矿长是本单位工作面安装、撤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副总具体负责工作面安装、撤除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七条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机构,岗位责任制,工作面安装、撤除管理制度,要明确主管职能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细化落实责任,指定安撤施工各工序环节的部门及分工,达到责有人负,事有人管。第八条生产矿井必须将工作面安装、撤除工作纳入到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严格检查、考核、验收和奖惩。第九条生产矿井必须编制年度工作面安装、撤除计划,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每月定期召开安撤计划会,排定下月安撤的计划。每个工作面应当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设备选型配套方案,机电矿长具体组织实施。第十条建立健全工作面安装、生产、撤除设备档案,详细记录所有设备规格、数量、产品质量、来源、使用地点、验收人员、下井时间、回撤时间等具体情况(包括工作面生产期间,维修更换的设备、设施等)。工作面回撤的支架,凡是新支架井下使用两年或两个工作面,大修支架使用一年或两个工作面,必须升井大修;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原则上不准在井下转移倒面使用,必须回撤上井维修。不具备上井条件的,可由专业维修队伍在井下专门的维修硐室维修,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第十一条参加工作面安装、撤除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十二条积极推广应用实用性强、安全性好的小改、小革创新项目,鼓励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装回撤技术和装备,提高工作面安装、撤除工程质量、安全和工作效率。第二章基础规范第十三条工作面安装、撤除前,由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组织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现场会审,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切实抓好现场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第十四条工作面安装、撤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带班、跟班、盯班及现场安全监督监察制度。第十五条工作面安装、撤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日协调会制度。由机电矿长、调度室分管主任组织,每日召开安撤施工协调会,分析现场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落实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存在的问题。第十六条由总工程师负责,根据工作面设计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前30天组织编制《综采(放)工作面安装(回撤)作业规程》,10日内审批完毕及时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详细传达、贯彻实施。第十七条《综采(放)工作面安装(回撤)施工作业规程》的内容和要求:(一)各种设备的安装、撤除数量及大型部件的重量等。(二)设备安装、撤除顺序。(三)设备运输路线和安装、撤除运输提升设备的布置情况及布置图。(四)设备安装、撤除方法及标准要求。(五)安装、撤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六)安装、撤除中的顶板、防冲管理措施等。(七)事故应急预防措施。(八)其他要求。第十八条设备通过的巷道必须支护状态良好,断面尺寸和轨道质量满足装载设备的车辆通过要求并畅通无阻,巷道两侧和上部空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运输工作面支架及其他大型设备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运输路线进行检查、测量。第十九条综采设备装车要求:(一)装车前必须使用合格的相应吨位平板车、花车。(二)装车前,先找好设备重心,必要时在平板车上垫防滑胶带或木板等物,按要求进行固定,装车要平稳。(三)封车选用符合规定的钢丝绳或特殊的锁紧装置,要确保绑扎牢固安全。(四)对于易损坏、怕碰的设备、部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碰坏。(五)封车时,要在设备上垫上木板等,防止设备滑动或损坏设备。(六)专用车辆的宽度和轨距必须符合巷道宽度和线路曲率的要求。(七)装在车上的设备,其两侧超出车边部分的宽度不得大于200mm,否则要将设备解体或采取其他措施。(八)综采设备装运前,应详细校对运输路线及安装装车顺序,并确定好设备的装车方向。第二十条提升工作面设备的绞车、钢丝绳、钩头、连接环等都要事先根据工作面设备提升的最大质量进行计算,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设备安装和撤除的运输、提升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通讯、信号系统必须清晰、灵敏、可靠。第二十一条工作面设备运输必须到安监处签批准运单并持单运输,同时遵守以下要求:(一)根据设备的装车情况,准备好连车工具及其它有关用具,并要全面检查其完好情况。(二)检查设备的装车和封车情况,查看有无滑动和没有固定好的小件,无问题方可运输。(三)检查阀组、立柱和各种千斤顶、胶管等液压元件的进出口是否封堵好(对仪表和易损坏部件要派专人运送,以免损坏丢失)。(四)运送较长设备和液压支架等时,要使用特制连杆连车,车速不得超过2m/s,并要运行平稳,无特殊情况不准急刹车,防止碰撞。(五)斜巷、工作面顺槽中运行前,必须检查信号、通讯等装置,保证其完好、灵敏、可靠。(六)运送设备前要对轨道、钢丝绳、绞车、单轨吊机车的连接装置、钩头、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运送。(七)集中运输时,绞车司机应尽量相对固定,防止车辆掉道。(八)运输途中处理车辆掉道或物件歪斜等问题时,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绞车司机刹好车,在对车辆进行可靠的固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的处理工作。斜巷运输发生以上问题时,还要在车辆下方打好戗柱,人员要站斜上方处理,有专人统一指挥,司机不得离开岗位。(九)平巷或起伏不平的小坡度巷道优先使用单轨吊或无极绳绞车,使用其他运输设施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二条工作面设备起吊(一)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二)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三)设备应捆缚稳固,找好被起吊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四)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五)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六)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中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七)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八)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要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斜倾倒。(九)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十)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十一)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钢带等做为起吊点。第二十三条工作面设备严格执行交接、验收手续(一)所有工作面安装、创造撤面条件及撤除验收、交接均按采煤工程质量标准化及安装、撤除质量标准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二)职能部门制定工作面交接验收单,明确需交接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线和管理范围,以及需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名单。(三)接收单位对验收后的综机设备、机电设备、电缆、小型电器、轨道、道岔、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各类牌板、管线等要纳入工程档案,列出明细清单,以备下次交接。(四)需交接的采掘工作面,各种设备、设施、管线若出现损坏、丢失或无法交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除限期整改外,按照影响时间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对劣质工程进行处罚。(六)所有交接工程留有尾工的,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付费”的原则,超出规定工期产生的费用,除不予结算、由本单位承担外,矿必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四条工作面安装完毕正式生产前或具备安撤条件后,必须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面自检验收合格,向集团公司集控中心申请,经生产部组织现场验收评定合格方可施工。评定不合格严禁施工。第二十五条工作面正式生产前,不允许无生产经验的安装单位进行试生产。第二十六条工作面安装期间的设备出厂验收、交接验收及安装过程中的各种验收记录、工程档案必须妥善留存保管,期限一年。第二十七条工作面撤除前要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工作面周期来压及周边生产系统情况合理确定停采位置,避开压力集中区。第二十八条工作面安撤施工前及回采前,工作面低洼点必须设置水仓,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排水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转。水泵及排水管路吊挂整齐,现场挂牌管理,实现自动排水。第二十九条工作面安装、撤除期间,在临时泵站电话附近安装撤人报警装置;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在控制台安装撤人报警装置,信号必须清晰、灵敏、可靠,确保在发现安全隐患时调度室能够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第三十条工作面控制台、皮带机头、支架组装硐室等地点要安装调度电话。工作面控制台、面内、运输巷设扩音电话,工作面扩音电话间距小于等于12m;运输巷扩音电话间距小于100m。第三章安装规定第三十一条工作面掘进竣工后安装前交接验收(一)工作面准备巷道竣工后,由矿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掘进工作面巷道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分别填写工程、设备验收记录,并下达交接验收整改通知单。(二)验收时,各参与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三)经营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标准和验收结果进行考核结算。(四)掘进后的竣工安装工作面验收标准1.巷道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程规定。巷道施工长度、位置、层位、坡度、标高、高度、宽度、断面、支护形式、安全硐、绞车窝、车场、硐室符合规程措施的要求,无遗留尾工。2.切眼断面、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于顶板破碎、受矿山压力影响较大,要强化顶板控制,严防顶板冒落。井下各组装硐室的位置、断面、支护方式要达到设计要求。3.巷道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要求。4.所属区域巷道卫生清理干净彻底,施工单位自用物料、工具等全部转走。5.轨道铺设、车场安全间隙符合标准要求。6.巷道内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绞车信号、声光报警设置齐全、灵敏、可靠。绞车必须经自检安装验收,部件齐全、完好,使用正常、操作灵活;绞车基础、地锚牢固可靠。7.各类管路、线缆吊挂整齐,达到标准要求。第三十二条工作面安装前,由矿分管矿长牵头组织生产、机电、通防、地质、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按有关标准要求对所有待安装的机电、通防设备、安全设施进行严格验收。凡下井的综采设备必须进行地面安装调试,经调试有问题或质量不过关的设备部件不准下井。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电缆、胶带、钢丝绳等特殊物品下井前,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做相关试验。大型租赁设备到矿后,及时做好设备验收、卸车解体、装车下井及交接工作。第三十三条工作面安装前,按照质量标准安装好风、水管路,形成工作面通风系统,按配风计划调风量。第三十四条安装施工单位根据工作面安装需要,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照规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安装工作。第三十五条设备安装准备工作。1.准备井下使用的各种绞车、平板车及其他需用矿车,需经检查、检修达到完好;按绞车型号、运输设计
本文标题:综采工作面安撤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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