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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的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软科学是新兴的决策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科学、数学和哲学的交叉与融合。软科学研究是以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第三条软科学研究强调以应用研究为主,同时要求体现目的性、综合性、系统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第四条市局科技主管部门是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管理、组织和验收等工作;市局直属单位、各县级局做好各单位、各辖区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和实施等工作。第五条全市质监系统重点支持以围绕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质量、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监管及标准化等专业如何2进一步促进全市的经济发展提出战略、方案、理论、研究等软科学研究课题。第六条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确定,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采取委托、申请等方法进行。第七条为了搞好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选题范围,市局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一)通过调查了解地方各级政府对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的需求,结合已有的软科学研究基础,进行统一运筹,确定当年软科学计划的选题范围研究领域,进行目标设计。(二)设计《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征集调查表》(以下简称项目征集调查表),根据已确定的研究范围和领域,有选择地发送市局直属单位、各县级局、有关部门和企业等。(三)由市局科技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对收回的《项目征集调查表》进行汇总和处理后,编制当年《项目指南》(草稿),经咨询论证、征求意见,报市局批准后下发第八条市局直属机构、各县级局根据市局下发的《项目指南》选择申报的软科学课题,并填报《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第九条市局科技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后,组织专家学者召开立项论证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筛选。对经立项审查同意的项目,由市局向承担的单位发布立项通知书。市局3对各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汇总,下达《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第十条软科学研究项目经费分为三类,即全部资助、部分资助、自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自筹资金的项目。第十一条市局软科学研究经费是主要用于资助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专项经费,应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应对软科学研究经费采取一次审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违章则罚的办法。多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拨给项目主持单位。对于承担总局、省局或科技部门等单位下达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市局将给与适当的经费资助。第十二条1234567(二)已列入国家、省、部门和地区的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4济论证等费用,不得在软科学研究经费中开支。第十三条分期拨款的项目经费,从第二次拨款时起,每次拨款前,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主动书面报告课题进展和开支情况。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执行或发生不利于项目进展情况时,市局有权减少或停止拨款、直至撤消项目。第十四条市局有权随时检查课题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配合。如发现严重违反规定,市局根据情况向承担的项目主管单位追回拨款。第十五条因特殊原因,研究项目中止或撤消,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书面报告市局,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结题,所余研究经费应退回市局。未经批准或完全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责任造成项目中止,市局向项目承担单位追回全部所拨经费。第十六条研究项目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不可随意延期。如确有必要,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适当延期,只允许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第十七条研究项目结束时,课题组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列支情况,并由课题组长和课题主管单位财务部门签字盖章,做为项目评审或结题的必要文件。第十八条软课题研究完成后,由课题组向市局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填写《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成果评审申请表》,同时提供研究工作报告、软科学成果资料及课题财务结算报告等,市局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组织5专家进行评审。第十九条评审结束后,课题组应在一个月内将全套资料(包括:课题阶段报告,课题综合报告及总研究报告;课题经费决算报告;研究成果简介等)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市局存档。第二十条未经市局科技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结题评第二十一条全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由市局和项目承担单位(人)共同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成果转让或提供第三方使用。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推广时,应注明属于聊城市质监系统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十二条市局对软科学组织、研究和应用推广软科学研究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市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附件计划编号: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项目计划申请书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盖章)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7填报说明一、《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项目计划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二、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并经市局直属机构、各县级局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局科技主管部门。未盖公章者,不予受理。三、申请书中计划编号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由市局科技主管部门填写。四、在市局立项的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不超过二年,其它项目实施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一、立项背景和依据9研究的目的、国内外同类研究现状分析与评价及存在的问题(含科技查新结果)二、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项目的设置及创新之处10三、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内容(每栏限125字)年度年度四、预期研究成果及形式11五、研究基础六、经费预算121、申请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经费资助预算表序号经费支出明细预算金额(万元)说明1资料费2国内调研差旅费3会议费4印刷费5管理费6其它7合计2、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情况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章)年月日七、参加单位、人员及任务分工13单位人员名称出生年月职称/职务专业特长任务分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14八、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起止时间负责或参加进展或完成情况15九、项目合作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合作单位1(公章)年月日负责人:合作单位2(公章)年月日负责人:合作单位3(公章)年月日16十、承担单位审查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十一、专家审查意见:备注:组织专家组审查,要附专家组人员名单,填写意见后,由专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17十二、市局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十三、市局批准意见:(公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软科学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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