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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与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成立员工职业辅导委员会,事业部副部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辅导委员会的运作,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计划和总结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发展档案,并负责保管与及时更新。第二条事业部副部长与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的主管领导为辅导人。第三条建立员工发展四条通道:管理通道、技术通道、业务通道、生产工人通道。管理通道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技术通道适用于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业务通道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和服务工作的人员,生产工人通道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操作工人。第四条生产工人通道分为普通工、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深技师四层职业发展层次,公司在相应的《岗位贡献工资方案》中已做详细规定,遵照具体条例执行。第五条实行新员工与主管领导谈话制度。新员工入公司后三个月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负责与新员工谈话并填写有关表格,主题是帮助新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职业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分析考虑个人发展方向,大致明确职业发展意向。由人力资源部跟踪督促新员工谈话制度执行情况并汇总相关资料。第六条进行个人特长及技能评估。人力资源部及职业发展辅导人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表》(见附表1),包括员工知识、技能、资质及职业兴趣情况等内容,以备以后对照检查,不断完善,一般每两年填写一次,新员工入公司后一个月内填写。第七条员工对照目前所在通道种类、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对照自身,填写《能力开发需求表》(见附表2),每年填写一次,新员工入公司后一个月内填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及科目时,应从员工需求角度出发,参考员工《能力开发需求表》确定相关培训内容。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对照《能力开发需求表》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表》检查评估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没有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机会、员工个人一年中考核情况及晋升情况,并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情况特殊的应同其直接上级讨论。第十条职业发展辅导人每年必须在本工作年度结束、考核结果确定后,与被辅导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调整能力需求,以适应岗位工作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第十二条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职业发展档案包括员工《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表》、《能力开发需求表》,以及考核结果记录,每次培训情况记录在《能力开发需求表》中,晋升、晋级记录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表》中。考核结果记录存档,以作为对职业生涯规划调整的依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管、整理、修改。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每年晋升、晋级情况,在员工岗位工资中增加相应的级数,对员工取得的成绩给与肯定。具体级数依据不同职别由人力资源部协同各相关部门商议决定,报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执行。
本文标题:职业生涯与规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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