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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1、建国初期,企业实行的是职工代表会议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应当不定期地召开职工代表会议,讨论研究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群策群力搞好生产经营。2、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要在企业职工代表会议的基础上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3、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文件,要求在全国企业中正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明确规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4、1986年9月,国家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8年,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首次将职工代大会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中,从此职工代表大会走上了法制化轨道。5、2001年10月新修订的《工会法》从法律上进一步保障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主要机制之一。二、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有利于“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企业的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抓得好,企业改革就顺利,发展就稳健。2、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3、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健全现代企业制度。4、有利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第二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特点和任务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定机构,《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法》、《工会法》也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就明确地规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很多,但职代会是法律规定的、必不可少的主要形式。二是企业其他民主形式必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都是对这一基本形式的补充。因而企业全体职工主要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其二,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是职工代表大会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即法律赋予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解决问题的权力,而不是一个咨询机构或议事机构。权力,即强制性的支配力量,与权利不同。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或不可以作为的一种许可,而权力意味着具有强制力和支配作用,即职代会通过的决议,董事长、总经理也要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二是职代会行使的权力,并非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最高权力,也不是企业行政领导的管理指挥权力,而是法律所赋予的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力。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权力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劳动者付出了劳动,要维护自己的劳动所得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另一方面劳动者群体潜在的管理智慧和能力需要职代会激发才能释放出来,因而这种权力主要表现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三是职代会行使的民主管理的权力,不是少数人或个人的权力,而是多数人的权力,是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权力。这就要求职代会在行使权力时,要充分实行民主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1、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性。3、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保证了职代会工作的经常性。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或者专门委员会,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这就使职工代表大会不仅在开会期间能够有效地实行民主管理,在闭会以后也能保证其工作具有经常性。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1、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就是讨论审查或通过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至于决策和方案的实施过程,则不干预。2、监督行政领导。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它包括职工的民主权利、劳动经济权益、精神利益和文化权益,指职工作为国有企业的主人应有的地位和尊严。第三讲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提案和召开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会前)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是指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总称。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程序是:1、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企业工会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充分了解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职工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2、企业工会与经理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对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初步意见。3、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4、由工会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以备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二、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会前-会中-会后)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提请职代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方案和建议是由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提出,经职工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或小组)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主要是涉及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企业改革、内部分配、规章制度、职工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等方面,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问题。职工代表提案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提案的理由、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并由提案人和二人以上的附议人署名。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的一般程序是: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发放提案征集表。2、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3、各代表团(组)收集提案并送交工会或提案委员会。4、工会或提案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实施价值及可能,对提案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可以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提案人并作出说明。5、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登记,分送经理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和实施,对有关企业重大问题的提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落实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6、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处理及落实情况。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会中)1、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在正式会议召开之前,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开好预备会议是保证正式会议圆满成功的基础。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主要程序:(1)选举大会主席团;(2)由工会主席汇报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4)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和议题;(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2、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关键。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要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主持好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程序:(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如到会代表人数超过代表总数的2/3,即可宣布开会。(2)由经理做工作报告,并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作出说明。(3)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4)由工会主席及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报告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5)由工会主席就上次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决定的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对以上报告和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7)各代表团(组)应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汇报。(8)大会选举和表决。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9)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10)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3、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会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就会议议程、企业工作报告等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民主程序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应得到尊重,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修改。4、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时,经企业经营者、企业工会或者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就这一重大事项作为议题召开临时会议。例如:黄龙滩电厂职代会闭会期间临时会议:2012年2月25日,审议《岗位管理办法》,厂领导、职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参加会议,形成会议纪要;7月25日,审议主业和多种产业分开有关事项,厂领导、职代会各代表组组长、经营管理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第四讲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工会组织的关系一、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1、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对重大问题主动征求企业党组织的意见。3、在各项活动中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行政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1、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企业行政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行政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经理向职工代表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应提前一周印发给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经理要根据职工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并向大会就有关修改补充的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2、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经理应当组织实施职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保证职代会各项决议或决定的贯彻落实。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经理应及时提交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或者建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解决。3、负责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提案中,凡涉及企业行政方面的提案,经理应负责处理:一是经理接到提案后,应责成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尽快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经理根据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提案作出明确答复,如条件不具备则需说明情况;三是经理应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工会或者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由工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小组)转达给提案人,并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此外,对于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提案,在采纳的同时,还要给予提案人以物质和精神奖励。4、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监督的方法主要有民主评议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质询、民主管理信箱、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及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等。5、支持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1)充分认识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2)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听取工会的意见;(3)支持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四、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承担下列工作:1、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2、组织职工群众认真选好职工代表;3、组织和协调职工代表广泛征集和整理提案;4、会同行政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和建议;5、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准备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材料;6、主持主席团的选举并协助主席团主持召开好大会,做好会议程序的安排,组织小组讨论,安排大会发言,认真听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大会决议;7、大会闭会后,组织和协助职工代表向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发动和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大会决议;8、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10、搞好职工代表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企业的能力;11、受理职工代表在行使正当民主权利时遭受打击报复而提出的申诉、控告;12、接待和听取职工代表、职工群众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3、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书档案工作;14、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本文标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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