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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培训广西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019年8月30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根据广西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广西科技厅组织,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为主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促进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为核心。项目类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战略需求类自由探索类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研究项目系列人才项目系列人才项目设置变化青年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滚动项目;回国基金分为回国基金一般项目和回国基金重点项目;增设了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人才项目设置变化在新的项目体系设置下,刚毕业的青年博士可以通过逐步承担青年基金项目A类(一般)、青年基金项目B类(滚动)、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项目,不断提高基础研究水平,形成研究团队,争取进入国家层次的人才队伍,有效地发挥科学基金项目的人才培养作用。人才成长资助路线图一、资助范围与条件(一)依托单位广西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向自治区科技厅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高等学校的下属单位和机构(如高等学校的二级学院、医学类高等学校的附属医院等)原则上不能单独另行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条)在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能力;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托单位主要职责(5项)负责组织科技人员申请自然基金项目;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提供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项目的时间;跟踪项目的实施,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二)申请人凡在广西境内工作、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通过依托单位申请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4条)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可靠的保障;非各级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须经导师同意。限项说明资助次数: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人只能被资助1次。申请人年龄:青年基金项目未满35周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未满40周岁;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未满50周岁;面上项目、回国基金项目、重大项目未满57周岁。(三)资助条件1.申请面上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基本条件);(2)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3)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57周岁;(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三)资助条件2.申请青年基金一般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2)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3)申请当年12月31日,申请人年龄未满35周岁,且项目组1/2以上人员年龄未满35周岁;(4)申请人未主持过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滚动项目产生办法青年基金滚动项目,由自治区科技厅在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时间内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期限完成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中,择优资助项目完成质量高的科技人员开展持续的基础研究。(三)资助条件3.申请回国基金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2)具备一定研究工作基础,回国工作未满3年;(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57周岁;(5)未主持过回国基金项目。(三)资助条件申请回国基金一般项目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回国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在国外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外从事博士后工作1年以上,或者在国外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三)资助条件申请回国基金重点项目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回国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在国外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且主持过国外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三)资助条件4.申请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2)具有主持国家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40周岁;(5)未主持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三)资助条件5.申请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2)具有主持2项以上(含2项)国家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50周岁。(三)资助条件6.申请重点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2)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57周岁(广西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批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三)资助条件7.申请重大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2)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4)申请当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57周岁(广西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批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二、项目申请与评审(一)指南发布与申请项目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在公开发布年度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30日之后正式受理项目申请。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程序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项目申请。(二)项目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申请项目的形式审查和初审,负责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本着科学、客观、公正、负责的精神,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对项目申请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三)项目立项自治区科技厅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年度科技工作重点和评审专家的意见,综合平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对拟资助的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滚动项目在立项前向社会进行公示。三、项目管理介绍(一)项目任务书的签订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主持人)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填写自然基金项目任务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治区科技厅核准。核准后的项目任务书,作为资助经费拨付和项目检查、结题的依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项目任务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二)项目实施管理1.项目组应完成的任务(1)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每年须向依托单位填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作为项目资料归档备查。(二)项目实施管理1.项目组应完成的任务(2)重大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实施时间满2年,还需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二)项目实施管理2.依托单位应完成的任务依托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核《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写《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管理工作报告》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三)项目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期间,主要参与者、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项目任务书内容原则上不能调整。如有客观原因需要延长期限和终止研究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附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相关总结、证明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四)项目延期或终止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研究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四)项目延期或终止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不再是依托单位科技人员的;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四)项目延期或终止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协商不一致的,自治区科技厅可以直接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项目实施的决定。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则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由依托单位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五)成果标注发表自然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ThisresearchwassupportedbyGuangxiNaturalScienceFoundation)及项目编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自然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参与项目结题。可形成专利的研究成果,应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四、项目结题(一)结题方式自治区科技厅依据项目任务书对项目组织结题。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须按项目任务书要求,进行会议验收。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可申请书面结题,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查后,对项目给予结题确认。(二)结题时限及要求自研究期满之日起3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项目结题申请和相关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结题的自然基金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建立自然基金项目档案。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回国基金项目提交到科技厅申请结题的材料(一式1份)应包括:1.系统上打印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2.含加盖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印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4.项目任务书内容已调整的,应当提供自治区科技厅同意调整的批复件(复印件);5.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代表性论文、专利、专著等资料和论文收录证明等证明材料;6.项目任务书中约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提交到科技厅的结题材料(一式1份)应包括: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3.项目任务书内容已调整的,应当提供自治区科技厅同意调整的批复件(复印件);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5.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提交到科技厅的结题材料(一式1份)应包括:6.加盖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印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7.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代表性论文、专利、专著等资料和论文收录证明等证明材料;8.项目涉及检测或检验、现场查定、研究成果被引用(应用)等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报告或证明;9.项目任务书中约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自治区科技厅在每月1-10日受理自然基金项目结题申请。项目依托单位须在受理期内提交申请项目结题材料。自治区科技厅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项目结题申请。自治区科技厅受理项目结题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审查或者项目验收。对符合项目结题要求的,准予项目结题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五、信用管理设立信用管理的目的:对项目申请、立项、实施、结题等过程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单位和个人信用状况作为项目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一)项目实施信用管理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区科技厅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拨款、终止并撤销项目,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补助经费,在3~5年内取消相关人员的项目申请资格等处理:1.无故不完成项目任务或因人为因素致使项目难以实施的;2.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一)项目实施信用管理3.侵占、挪用项目经费的;4.不按规定报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本文标题: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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