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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07级金融3班杨波20072106057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民实行以家庭保障为主,依靠后代供给的养老模式。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这种模式必然导致后代负担的加重和养老风险的增加。而对于失地农民来说,丧失了土地这一最后的保障物无疑将进一步增大养老的风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必将对维护社会稳定、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通过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共同出资,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统筹账户,统筹层次暂以县级为宜;通过个人从安置补助费中列支的资金建立个人账户,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同时,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或财政部门设立专门从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首先,要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制度,提高失地农民就业竞争能力。其次,要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为确保失地农民困难户的生活保障,在征地总额中确定一定比例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关键词失地农民政府购地退耕还林国企房价社会保障随着城镇化建设,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农民的社会保障没有着落,现有的医疗和养老制度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再加上失地农民就业受阻,不仅使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而且使子女受教育问题成为其面临的新的危机。特别是新近出现的失地农民的就业环境的恶劣和居住生态环境的变化,这些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建立关于失地农民法律保障措施,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土地征用预测和评估制度,全方位的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一、失地农民的现状1、失地农民的就业困难。从失地农民的实际就业情况来看,客观上存在着就业难的问题。现代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工人,失地农民大多缺乏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竞争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保守,大多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收入微薄的工作。尽管政府在征地之前与企业签订了一定比例的失地农民用功协议,但是多数农民还是无法适应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技能的要求,只好下岗。就业不稳定,缺乏就业政策,再加上金融危机,就业环境受到很大影响,对失地农民更是雪上加霜。2、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面临困境。失地农民已经丧失了土地所带来的保障,但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医疗等生活保障问题都是由农民自己解决的,效果往往很不理想。虽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在不断的改进,但是对于失地和半失地农民来说,现有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仍然解决不了失地农民的医疗问题。政府尽管也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但是由于起点低,大病医疗仅报30%。这对于几万元的住院费来说是九牛一毛。3、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目前我国土地征用普遍实行政府行为,往往群众利益得不到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使用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失地农民所得赔偿、补偿不但要解决当前的生活,还要解决今后的养老问题。失地农民中只有极少数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4、失地农民将面临的新问题——子女受教育问题。由于失去土地,大部分失地农民住在城市边缘。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失地农民的子女将和城市居民的子女享受相同的教育资源,而这是以高昂的教育费用为前提的。当今社会发展客观要求高素质人才,因此上大学受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必然。失地农民随着而来的子女教育问题是困难重重。二,我国政府购地实现退耕还林,现代化、工业化失地农民主要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大量出现的。根据农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从1987年到2001年间全国用于非农建设的占用耕地达3394.6万亩。按照预测,从2000~2030年占用耕地还将超过5450万亩。目前我国被征地农民有4000多万,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还将会有7000万到8000万的失地农民。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比较高,但有关调查显示,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几乎所有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都存在征地造成农民失地、失业的问题。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原因及造成的结果:1、国企高价买地的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就外部原因来看:(1)一些有利于国企方面的原因目前土地运作资本化现象十分明显,央企、国企、上市房企在积极出手争夺地王的同时往往伴随着资本市场的频频融资,实际上还是银行资金在支持地王。国企“强悍”入市,是抬高地价、加快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一些国企的主业并不是房地产,但频频制造“地王”,这将加剧市场的泡沫化、非理性程度。政府应该要规范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国企的投资行为,严控国企资金非理性进入楼市。此外还应完善国企投资房地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查国企炒楼、炒地行为。从宪法、土地管理法来看,并没有政府垄断土地交易的规定,但在各地的实际运作中,无一例外地由政府垄断。政府应该只是监管,不应该参与到交易环节中。各地政府之所以垄断土地交易,一方面是为了监管方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赚钱土地收益。政府只能储备公共用途的土地,例如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公益事业所需的土地等,其他用途的土地要从市场来。如果能够做到土地供应的多元化,不会出现地王频出的现象。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得不提到土地改革。2008年10月19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个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新的土地改革的序幕。之后,在浙江、成都、重庆等地,土地改革的试点已经开始。这些试点让很多人报以期望,但是,土地改革的动静虽然很大,但效果并不突出,土地改革的前景也不乐观。从政治层面上看,农民社保、就业、城市化资金来源等问题难以解决,如果找不到稳妥的办法,会影响到农村的安定,注定了中央不可能把农村的土地放开,未来几年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2)单一供应的房地产业截止2009年9月30日,排名前十位的上市房企土地储备已经超过3.02亿平方米。其中,仅合生创展集团一家的土地储备就可以供其开发房地产37年。上市房企之所以热衷囤地,关键原因在于打通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也就是所谓的“股地联动”。上市房企就是通过自己的土地储备向股民传达股票还会涨的信息,然后增发新股进行融资,而新融资的钱可以继续囤地,不断滚雪球。如果囤地不打压,上市房企囤地的规模将越来越大,房地产行业必将被少数几家房企垄断和操控,结果,必定是房价成倍地上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算了这样一笔账。全国目前闲置的房地产用地约1万公顷,占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左右。如果按容积率1.2算,这些地可以供应1.2亿平方米的住房面积。一边是为拿地不计成本,另一边却是大量土地闲置,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供应太单一。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从政府手中买地。开发商又垄断了房地产开发环节,人们只能从开发商手中买房子。从土地开发到房地产建设,这个过程中消费者与政府、开发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些垄断最终导致地价、房价过高。有统计显示,地方政府50%以上的收入都来自土地收益。政府控制土地的目标是为了让大多数人有房子住,但现在却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制度层面上,国土资源部早就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限制开发商囤地,比如闲置超过一年的土地要征收20%的闲置费,超过两年没有开发的要无偿收回。然而全国加在一起,闲置地被收回的不超过5例,这个制度形同虚设。土地闲置最大的问题是政府自身造成的,让地方政府打击自己闲置土地的行为,几乎没有可能。而对于打击开发商囤地,没有哪个地方政府愿意做。在制度层面,我国还没有这样的机制来打击囤地。开发商、地方政府不断炒作土地的稀缺性,抬高地价、房价。实际上,土地大量闲置,相对房地产需求来说,土地的供应很充足。从内部原因看:(1)目前很多国企有背景企业战略缺失、创新能力严重匮乏,经理人存在任期制,企业所有人对企业经理人的监管其实缺位,导致经理人在做出企业重大决策上更多的是基于个人考虑而不是企业长远考虑,他们已经没有兴趣也没有动机去进行创新,开发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产品或模式去谋求长期的利益,而是以短期的判断和短期利益取向的心态来制造地王。同时,国企自身有其从事的主业,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如果国企要进入一个新领域,必须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现在的状况是根本没有这样的监管。不仅如此,国企从银行获得的资金也没有得到银行的有效监管。这样两个监管的缺失使得过去很容易进入房地产领域,而这些国企中很多并不熟悉房地产领域,缺少专业的操作和分析。(2)有些国企拿地不是为了开发房地产卖房,而是为了消化现有的资金,因为从各种渠道得到的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花出去。还有一些国企则是为了业务调整,准备做房地产,先买块地做起来。这些原因导致国企拿地不计成本。这种现象,不仅让民营开发企业深感不安,也让公众更加担忧。因为,不管是民营开发企业还是国有开发企业,高价拿地,都不可能低价售房。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并非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是也想来获取超高盈利。三、这种城市化和工业化造成的结果是阻碍社会发展的:第一,银行呆坏账风险加剧。当前大型国企敢于当地王,一方面是银行信贷资金源源不断,另一方面企业判断今后几年房价会上涨。国企中海地产拍下70亿元地王,房价卖3万元/平方米才能赚钱。届时房价如果能卖到3万元/平方米或者更高的价格,企业和银行皆大欢喜,如果房价不能达到3万元/平方米,企业无疑将面临巨大风险,银行呆坏账的风险无疑也会加大。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泡沫被认为是中国信贷安全甚至金融安全最大的威胁之一。09年以来的信贷迅猛扩张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银行呆坏账的风险。第二,增加了房价调控的难度。当前中国的房价已经远远脱离大众消费的水平,如果房地产市场不能以广大普通消费者为对象,这样的市场不能持续并良好发展。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普通消费者工资待遇没有大幅提高,在需求能力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房价高企无疑会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大型国企凭借资金的优势,勇当地王,无形中抬高了房价,将大大增加调控房价的难度。第三,民企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资金是企业的稀缺资源,大型国企勇当地王,需要银行资金的支持。虽然今年央行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是大量资金还是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民企所能得到资金少之又少,无疑限制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第四,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明显偏低,隐患大。为了保证基础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针对具体重点工程项目制定了专门的征地补偿方案,统一了征用补偿标准,通过行政措施强制执行。不可否认,这种政策的出台,保障了我国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推进,为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补偿标准普遍偏低,也成了矛盾的焦点,留下很大的社会隐患。如浙赣铁路(江西段)电气化改造项目,上饶市的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标准。与同区域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的征地补偿费用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对于重点工程的征地,不仅是基层干部最艰难的工作,也是群众报怨最多、意见最集中的地方。第五,土地难以换得保障。生存的基本保障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补偿与安置中的一个核心内容。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让农民握着一生中难得有的一大把钞票,除了激动,更多的是疑虑。如何把现金转换成长远的生存保障?大部分农民非常茫然,投资找不准方向,只能盘算如何节约用钱,几年下来,几万元的补偿与安置费用完了,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再一次凸显,又成了政府的一个负担,这种现象已经在一些地方土地征用4、5年后开始出现。留地安置或把补偿与安置费集中由集体兴办经济实体,但集体经济经营存在很大风险,失地农民购买保险不仅存在门槛高,交费多的现象,而且农民对社保普遍存有不信
本文标题: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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