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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J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8]23号)、《Z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Z政办发[2019]17号)和D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乡村振兴行动(2018—2022)的实施意见》(D发[2018]7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Z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聚焦各方资源和政策,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D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思维、聚焦重点。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实行县域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等,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保护乡情美景。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要求,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等最突出问题,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时序,集中攻坚,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村容村貌和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建设管护水平”四提升,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强化村庄规划设计,注重乡土味道,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区分不同类型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试点示范,分类推进,以试点探索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由点及面,点面结合,不断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和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参与建设和维护美好家园。——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个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5%、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业废弃物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有效,村庄整体美丽宜居。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引导规划发展村庄拓展人居环境改善的内涵,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到2020年,全市建成140个“美丽宜居村庄”、2个Z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在此基础上争创2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二、重点任务(一)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原则,积极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全面落实J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D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D政办发[2018]174号),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探索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开展非正规垃圾排放点整治,严禁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到2020年,全市农村新增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二)治理厕所粪污。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每年建设一批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厕所粪污得到资源化利用或处理。鼓励农村中小学校、党政机关、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无害化公共厕所向社会开放。推动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无害化卫生户厕一体化整治。各镇(区)要制定并落实改厕行动计划,明确2019年、2020年规划保留村无害化户厕覆盖率分别达98%、100%的目标任务。足额安排农村改厕资金,市政府将把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指标,纳入对各地政府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深入实施《D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并对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一体化试点示范。继续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强化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到2020年,全市规划发展村庄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继续开展农村河道轮浚工程,按时完成疏浚农村河道土方任务。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四)治理农业废弃物。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强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创新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推动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落实《D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D政办发[2018]184号),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加快小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社会化处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五)提升老集镇区整体面貌。按照“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的要求,开展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到2020年完成1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以镇(区)为主体,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准确定位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功能,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调整居住区布局,完善生产生活功能。整治生活垃圾。被撤并乡镇集镇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配置齐全,收集、运输实现密闭化。整治脏乱环境。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等现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美观。整治黑臭水体。开展河道清淤疏浚,落实河道管护措施,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改善河岸环境,提倡建设生态化驳岸,提高水环境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道路、路灯、绿化、供排水、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优化公共交通路网,满足群众基本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提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规范日常管理。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广告店招,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路子,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有别于乡镇和行政村的管理机制,加强对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的管理,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做到经费、人员、责任“三到位”。(六)提升村容村貌。落实《Z市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落实镇(区)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规范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程序,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村到组、村到组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开展农村地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加强村庄绿化,优先选择基础扎实、工作积极性高、具有一定规模的规划发展村庄,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充分利用家前屋后、道路两旁、水塘、庭院等种植珍贵乡土树种,营造自然、淳朴、优美的田园景观。在绿化布局上合理分配,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形成布局均衡,富有层次的景观效果,到2020年建成村庄绿化示范村14个。有序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镇、卫生村等卫生创建和健康乡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七)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的优化工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推行多规合一。依托规划发展村庄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建设,吸引农村居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村庄新建内容应与老村庄肌理融合,尺度、材料、风格要有乡土特征。鼓励优秀设计单位和设计师下乡。编制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引导建设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当代宜居农房。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设计编制机制。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八)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认真落实《J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按照“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组织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申报工作,将具有一定历史沿革、保持传统空间格局、留存公共空间记忆的村落和传统民居纳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有效保护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优先将省级传统村落纳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范围,到2020年,有效保护3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注重将保护和发展有机结合,鼓励联动推进传统村落与特色农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发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传播的力度,推进传统技艺与现实生活的整体融合,实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九)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各镇(区)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等创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逐步推行和完善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三、政策支持(一)加大政府投入。市财政统筹安排各类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聚合投入支持。各镇(区)要加大投入力度,聚焦“四治理、五提升”,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并防止增加村级组织负担。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强化金融支持。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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