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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统一主要会计业务核算程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是:财务预算及计划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管理;筹资、投资管理;财务分析。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根据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进行财务预测,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依据公司财务目标,编制财务预算;通过会计核算和财务监察,进行过程控制;根据财务结果,进行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检查,对公司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做出正确评价。如图所示:财务预测和决策→财务预算及编制→财务核算、监察与控制→财务分析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以财会部为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两大管理体系,其中:经营性单位包括电化分公司、通信分公司、建安分公司以及各指挥部等12个决算单位。各单位设立财务会计室,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各单位与所属工程项目部2为统一核算整体,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设专职会计,单独核算,在业务上绝对服从本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任领导。“社管分中心”设立财会室,负责各基地物业管理、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等生活后勤服务方面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并汇总上报决算报表。第五条各级财会机构管理职责一、公司本部(一)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二)进行财务预测,编制财务预算,做好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三)积极筹措资金,满足正常的资金需求;(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五)正确计量和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金;(六)负责公司工资总额以及上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宏观管理工作;(七)负责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工作;(八)认真组织进行财务分析;(九)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十)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3(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分公司、指挥部(一)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其它内控制度;(二)认真测算本单位全年固定(基本)费用支出,根据公司制定下达的经营及施工生产计划,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并上报公司财会部;(三)负责本单位所属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认真执行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及时、足额完成公司下达的上缴款指标;(四)根据工程项目“内部预算”及“责任成本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资金支出;(五)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六)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财会管理工作,依法纳税;(七)积极牵头组织本单位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分析和考核;(八)积极配合集团公司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和检查;(九)及时、准确上报集团公司要求的各种统计资料;(十)组织本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十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按时上报财务决算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十二)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会计档案的归集和4整理(对所属项目部要分别设帐,单独核算。会计档案要单独装订和保存,项目结束后移交公司档案室)。三、社管分中心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离退休费用、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岗培训人员工资、“物业分公司”管理费以及小型项目资金管理等内容,要明确各部分管理责任人的相关职责,核算明晰,并能及时、准确提供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其中待岗人员生活费用的核算要能够充分体现“社管分中心”社会化管理的职能。(一)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核算;(二)负责离退休活动经费、生活补贴及遗霜待遇以及医药费报销等支出业务管理;(三)负责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人员的工资发放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支出核算;(四)负责“社管分中心”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五)负责小型项目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六)负责自揽工程及多经项目的财会管理,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支出;(七)按时上报财务决算,并按季度提报财务分析报告,对本系统经费支出要重点说明;(八)负责本系统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5第三章各级领导审批权限第六条审批原则一、坚持“依法审批”原则。财务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规定。二、坚持预算审批原则。强调计划性与实际性的协调和统一。重大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三、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强调责权统一,即谁审批、谁负责。第七条审批权限一、公司本部:公司财务支出实行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预算”内的各项支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各级单位或机构负责人审批。预算外支出须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确定。大额资金支付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下列支出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股东会同意:1、单项投资总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2、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3、总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年度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4、一次性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财产处置。5、其他预算外支出。6(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内各项财务支出的审批。下列财务支出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1、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总额度在200万元以下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2、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总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年度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3、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一次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财产处置。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项的支付。5、一次额度在3000元及以上的市场经营费用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咨询费、赞助费支出。6、多种经营投资及向外单位借款。7、乘坐飞机发生的费用。8、公司本部对所属各单位的借款及垫资款。9、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及员工的一次性嘉奖。10、公司本部员工办理公务所需的一次额度在3000元以上(含)的借款和预付款。11、财务会计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经营开发部的市场经营费用及业务招待费支出。12、公司本部副职发生的差旅费用支出。(三)总会计师的审批权限。受总经理委托,对总经理审批内容以外的公司本部的财务支出进行审批,主要有:71、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大修理计划之内的资金支付。2、计划内拨付公司“社管分中心”管理费用、小型项目维修及建设费用。3、偿还外部债务,缴纳税金、养老保险金、支付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上交集团公司管理费及其他相关支出。4、除财务会计部、经营开发部以外的其他部室年度费用计划之内的各项开支,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小车指挥车费用等。5、除一次性嘉奖以外的正常工资支付。6、公司本部员工办理公务所需的一资性额度在3000元以下的借款。7、总经理授权的其它财务支出事项。以上一至三项内容,总会计师在审批和支付资金时必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外出期间委托总会计师审批的非总会计师审批权限之内的财务支出,必须在总经理回来后送交补审。二、各单位的审批权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财务支出除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的内容外,其他支出受总经理委托可自行审批。金额较大的支出,应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单位正职发生的费用支出,在报销时应由常务副职和党工委书记共同审签。下列财务支出必须报总经理审批:1、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82、一次额度在3000元以上(含)的特定费用。3、多种经营投资及对外借款。4、对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拨款和借款。5、乘坐飞机发生的费用支出。6、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相关支出。7、业主拨付各类奖金。(一)项目经理的审批权限。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本单位制定下达的所管项目“责任成本计划”范围内,根据与本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书以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行使责任成本控制权和责任成本资金支出的审批权。其中劳务工工费支出总额超出60%部分、c类材料支出、一次性动用资金3万元以上以及其它较大的成本费用支出,必须报请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付。(二)各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为本单位各项财务支出第一审核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发生的财务支出内容必须进行审核。第八条审批程序。各项经济业务(借支和报销程序),必须遵循下列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和负责。需上级组织审批的财务支出,本级机构不得越权审批;需本级机构集体讨论审批的财务支出,不得个人或少数人单独审批。有权审批人出差在外,可由其被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经授权人补办签批手续。重大财务支出无书面委托书,被授权人不得9代核代批。一、公司本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会计师)→财会部门(内部流程)→出纳(或业务)。二、各单位: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会计师或财务主任)→财会部门(内部流程)→出纳(或业务)。三、项目经理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财会部门。本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在现场时,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办理;如不在现场,项目会计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办理,授权以外的经济业务必须征得同意。第九条审批责任一、公司各单位负责人为财务审批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常务副职为次级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财务支出负次级责任。二、各级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次级责任人,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已批准的支出款项从单据、数量和开支标准上加以审核。同时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秩序,财务决算及其它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三、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为财务审批次级责任人,对本部门承办经济业务或事项的计划性以及原始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章资金管理10第十条库存现金各单位必须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配备专职出纳人员,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企业非出纳人员不能经管现金收付业务。一切现金收支事项都必须以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为办理依据。一、保证现金存取安全完整。提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和专车护送,并严格保管和安全放置。大宗或特殊现金提取业务,主管领导应作专门批示。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防止现金遭受抢劫、盗窃,以及贪污、挪用等损失,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二、保证现金核算真实合规。正确核算现金收支数额,如实记录现金收支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现金核算信息。三、规范工作流程。财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现金支出办理程序及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一切现金收支业务。第十一条银行存款一、帐户设置各单位以资金控制为重点,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一)施工生产单位。各单位以管理机构或主要工程项目所在地为管理中心,只许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如果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重大工程项目,应分不11同情况具体确定。新开工的单项工程项目达到一定规模(一般工期超过一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制定的独立核算标准,且离管理机构较远,确需开设银行帐户,开户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财会部备案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零小工程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单设银行帐户。(二)社管分中心。以“物业公司”为核算主体,在榆次地区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核算生活系统总体资金收支情况。另外按规定分别开设专项存款户,核算公司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员工售房款的存交业务。各基地除“北京分公司”原帐户保留外,其它地方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日常费用支出实行报销制,财务设立个人备用金卡片,单独核算。员工工资可就近联系储蓄所,由银行代开。一次性支出数额较大的,如冬季取暖费用、水电费、小型项目维修费等,由各基地负责人办理结算手续后,经“社管中心”有关部门审核、领导签批后,通过银行统一办理汇款事宜。二、帐户管理根据国家《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及企业财务规定,加强银行帐户管理。各单位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如不按规定或没经批准开设的帐户,且没有说明帐户留存原12因的,公司将强行撤销并没收该帐户银行存款余额。(一)各生产单位财会部门应以管理机构或主要工程项目所在地为资金结算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以“基本帐户”为结算帐户,统一办理对外收取工程款、拨
本文标题: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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