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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的保险【学习目标】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复习思考题【学习目标】1.了解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保险的发展状况。2.熟悉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等内容。3.了解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保险的风险以及其存在的问题。4.了解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保险的发展趋势。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一、贷款条件1.借款人的基本条件(1)个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符合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6)购车人为夫妻双方或家庭共有成员,必须共同到场申请,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应填写委托授权书,并签字盖章。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7)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2)法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符合的条件1)在当地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汽车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应具有营运许可证。2)在工商银行开立账户,并存有一定比例的首期购车款。3)信用良好,收入来源稳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二、贷款的最高比例(1)借款人以贷款人认可的质押方式(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银行出具的个人存单)申请贷款,或以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存入银行的首期款不得低于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80%。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2)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存入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3)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存入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60%。三、贷款期限四、汽车消费贷款利率五、汽车消费贷款程序(一)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1.对自然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自然人);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贷款人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职业和经济收入的证明;与贷款人指定的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不低于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证;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所购买车辆作抵押物的,应提供在合法抵押登记和有关保险手续办妥之前贷款人指定经销商出具的书面贷款推荐担保函。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2.对法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贷款证”;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经办行会计部门开出的购车首期款存款证明;与银行提定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二)贷款程序(1)第一步:借款人与银行指定特约经销商草签“购车合同”,凭此“购车合同”到银行指定经办行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同时提交有关资料。(2)第二步:银行经办行按内部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发放的,借款人应按经办行要求办理借款手续,经办行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3)第三步:特约经销商在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即可在经销商处办理缴税费及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限内,将所有购车发票、各种税费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等凭证直接交予经办行。(4)第四步:经办行在收到购车发票等凭证后,通知借款人办理支用手续。六、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主要费用(1)合同公证费:由国家公证机关按规定收取。(2)保险费:按保险公司经人行批准费率收取。(3)房地产评估费。七、汽车消费贷款偿还方式八、我国汽车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第二节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1)按照以前的贷款政策,银行只能向购买国产车的消费者发放贷款,贷款人不能是外国人,而且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只在国有商业银行试点。(2)贷款期限的问题。(3)贷款利率问题。(4)首付款的比例。(5)汽车经销商的资质。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义务1.投保人义务2.被保险人义务(1)被保险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对象必须为贷款购车的最终用户。(2)被保险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严格审查投保人的资信情况,在确认其资信良好的情况下,方可同意向其贷款资信审查时应向投保人收取以下证明文件,并将其复印件提供给保险人,内容包括:个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工作单位人事及工资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资信证明等等。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3)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4)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所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内容如有变动,须事先征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5)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赔偿的同时,应将其有关追偿权益书面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投保人追偿欠款。三、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程序1.保人(购车人)、担保人必备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有户口,固定寓所,固定工作,自有物业或不动产,有还款能力。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2.所需资料购车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购车人和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抵押或质押合同、抵押或质押之证书;分别与银行和汽车销售商签定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担保书、承保调查表。3.保险程序投保人(购车人)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程序如下:在保险公司业务员指导下填写“投保申请书”及准备有关资料;填妥资料,连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交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审核客户资信;购车人获知审批结果,到车行选购车辆,签定购车合同,取得有关单证;保险公司出具保单;银行放款,客户提车;投保人(购车人)开始按月供款。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责任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投保人不按期偿还欠款,导致被保险人贷款损失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即: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政府征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因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或经济纠纷使其车辆及其他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及车辆被转卖、转让;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及车辆价格变动,致使投保人拒付或拖欠车款。(2)由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提供的材料审查不严或双方签定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及其附件内容进行修订,而事先未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导致被保险人不能按期收回贷款的损失。(3)由于投保人不履行“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义务,而致的罚息、违约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五、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六、保险费率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表8-1保险费率表保险期限/年12345保险费率(%)12345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七、保费贷款八、赔偿(1)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如属刑事案件,应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对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效单证为: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保单正本;“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副本);“抵押合同”;被保险人签发的“逾期款项催收通知书”;未按期付款损失清单;保险人根据案情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在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内实行20%的免赔率。第三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4)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从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当日起六个月内不向保险人提交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5)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因本保险项下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应协商解决。九、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风险(1)物质损失风险。(2)个人信用风险。(3)政策风险。(4)法律风险。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一、保险程序二、被保险人义务(1)要求购车人提供具有担保资格的担保人,并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2)严格遵守购销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有关必备合同的规定。(3)严格审查购车人和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在确认其资信良好的情况下,方可按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车辆。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4)资信审查时向购车和担保人收取以下证明文件,并予以登记,内容包括:个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工作单位人事及工资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场所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单位的开户行、户名及账号;银行及税务资信证明等等。(5)按时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分期付款购买汽车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常检查分期付款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对保险人提出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7)被保险人的“分期付款购买汽车合同”如有变动,须事先征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8)被保险人对于本保险单所载的汽车不得擅白转让、出租、改装或非法使用,并应尽保养和维护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三、保险责任(1)一次性清偿责任。1)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依约履行到期债务。2)投保人(自然人)死亡,且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3)投保人(法人)依法宣告破产。(2)不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2)因购车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经济纠纷致使其车辆及其他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3)因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及合同纠纷而引起偿还贷款争议,致使购车人拒付或拖欠车款。4)因车辆价格变动致使购车人拒付或拖欠车款。5)被保险人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信调查或审批,对购车人资信调查的材料不真实或售车手续不全,以及与投保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的。6)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临时性变更“购车合同”。7)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订立的“购车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及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协商解决该合同的。四、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五、保险费率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表8-2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费率表分期付款时间保险费率(%)分期付款时间保险费率(%)6个月0.62年27~12个月(含1年)12年3个月2.251年3个月1.252年6个月2.51年6个月1.52年9个月2.751年9个月1.753年3第四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六、赔偿、追偿及处置抵押物复习思考题1.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中个人申请汽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2.什么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3.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汽车分期付款信用保险的风险。4.分析我国汽车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
本文标题:第八章-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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