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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应由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器操作知识并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2.起重机必须在额定的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运行;3.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葫芦下方严禁站人,并要做到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4.开车前应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接通电原,开动并检查各运行传动机构及电器控制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准确,有无异常噪音。如有异常声音,应当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5.严禁吊装物体重量不清、歪拉、斜吊或吊拔埋置物体;6.作业地点灰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时不能操作;7.在重物接近或超过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100mm,低速短行程试吊,然后以最小高度缓慢运行。吊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地方通过;8.起重机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润滑和维护保养;9.起重机严禁长时间吊重物停车,防止制动电机轴及结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而疲劳损坏;10.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将电动葫芦停在靠近端梁的一边,吊钩停在上始点位置。严禁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开关,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开岗位;11.起重机在检修过程中严禁在主梁和端梁上有人的情况下试车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12.起重机在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步操作,严禁两个动作以上的操作,尽量减少点动操作(120次/时),在钢丝绳上涂黄油时应用毛刷或木片,严禁用手给钢丝绳上涂油。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标题:桥式起重机(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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