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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易混淆药品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易混淆药品是指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的药品。二、标识管理全院包括药剂科、各病房、摆药室,应使用医院药剂科规定的统一标识,对本部门的“多规”(多种规格)、“看似”(包装相似)、“听似”(名称相似)的易混淆药品进行分别存放、警示,提示取用者注意。药剂科组织专人定期进行检查。三、知晓管理(一)药剂科编制易混淆药品手册(配实物照片),有条件的调剂点,应进行现场展示,供学习使用。(二)管理制度及手册发放至药剂科各室组,定期组织药师学习。(三)管理制度及手册发放至各病房,药剂科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学习。四、储存及调配使用管理(一)药库、药房、存放药品的病区应合理摆放药品,使易混淆药品尽可能在物理位置上分开存放,并在相应位置做警示标识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补充药品时仔细核对药品包装上的文字规格是否一致。(二)药师在药品调配与发药交接时,应互相提醒;对同一患者取用药物中含有易混淆药物的情况,药师用药交待时应进行提示。(三)静脉药物调配时,调配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对因故需由病房自行调配的易混淆药物,药师应进行提示。(四)临床药师应对病房中使用易混淆药品的患者及发放药品的护理人员进行提示。(五)药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复核过程中,整包装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做明显标识;对已拆零的易混淆药品不得混箱装运。(六)摆药室的易混淆药品应使用统一标识、分开摆放,单包装易混淆药品在发放时双人复核,提示病房护理人员注意。(七)病房备用药品中如包含易混淆药品,应使用统一标识、分开摆放,护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复核。五、监督管理(一)药剂科负责制定、修订易混淆药品目录,向全院发放。(二)各部门对“一品多规”或“看似”、“听似”等易混淆药品导致的错误进行记录、整改,对易混淆药品目录提出修改建议。(三)各部门组织对易混淆药品的识别进行培训,避免发生差错。(四)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等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管理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对违反本规定者,按医院药事管理质控标准扣分,导致不良后果者,由科室和个人承担。
本文标题: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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