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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全知识培训铁道部文件铁办[2005]133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上作业,影响路基施工的各种施工。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有:(1)室外转辙机、轨道电路、信号机、电缆、各种变压器箱、接线盒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和测试。(2)室内电源屏、组合架、控制台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及电源接地、电缆全程等影响设备使用的测试。(3)影响道口及车站设备正常使用的检修及试验。(4)可在维修天窗时间内完成的零小型器材的更换。(5)影响驼峰信号设备使用的检修作业实行停轮修。(6)零星更换转辙机。(7)CTC/TDCS设备检查。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少于180分钟。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三、施工等级的划分第7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包括: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更换正线道岔、主要干线及枢纽上跨铁路结构物、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的施工。2、Ⅱ级施工包括:(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4小时以上的施工;(2)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6小时以上的施工;3、Ⅲ级施工包括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六、年度和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协议书,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责任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时其他内容。十、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保证行车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及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当施工及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十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须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办法一、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提高施工计划完成的兑现率。凡未按计划给足施工点、打乱施工方案及运输秩序的,责令调度所进行认真分析,写出整改措施。对延点在20分钟以内的施工,由主管部门组织交班,并责成施工单位分析延点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对延点超过20分钟的施工,由主管部门处长参加路局早交班会,在交班会上说明延点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延点超过30分钟的施工,由运输处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交班,分析延点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路局。对延点超过30分钟的施工,停止该施工单位的次日管内所有施工;延点超过1小时的施工,停止该施工单位的管内所有施工2至3天。在此期间,施工单位要认真查找延点原因,制定详细的改进措施,确保今后施工的安全正点。二、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现场盯控制度,把局施工兑现情况纳入局每天生产交班内容。在营业线上或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做到: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9.卡死施工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三、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前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工、电、供)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察。安全保证措施一、保证既有线行车设备安全的主要措施开工前,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施工前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在设备管理单位帮助下,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进行确认,划定施工范围,必要时请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确保既有线运输秩序。施工中不得擅自移动既有线的任何设备,需移动时,必须征得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并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督下执行。施工中移动了既有线的任何设备,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当天不能恢复的,要派人昼夜巡视。移动过的既有线设备在恢复后,只有在设备管理单位到现场确认后,方可认为恢复完成。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邻线地段作业时,注意防止施工机械侵入限界造成事故。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根据安装设备的存贮要求选择适宜的存贮地点。设备存放期间,由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台帐,经常对设备及存贮地点进行检查,防止设备锈蚀等。设备运输过程中,按照设备说明书制定可靠的搬运措施,严格按照我单位《搬运、储存》程序进行。室内设备进场后,每站安排两人进驻,并用无线对讲机与施工队驻地负责人保持联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设备插拔应先断开电源开关,正式或临时保险应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设备调试的临时用电要接适当规格的保险。室外安装好的设备,派专人巡视,定期上油,防止设备生锈、受潮或丢失。二、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的主要措施1、组织措施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作业完毕后,经检查质量能确保行车安全方可开通。如达不到要求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延长时间,决不能降低标准盲目开通。严格执行“四不”、“四到位”、“八不准”原则:“四不”即: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要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不开工;与相关部门的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不开工;未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动工;对施工现场地下缆线、管道等隐蔽设施未查明并采取保护措施前不动工。“四到位”即: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八不准”即:慢行点前不准超出工务养护规范准备;慢行点内不准超量准备;项目经理、监理、建指有关人员未到位不准施工;防护员、现场专职安全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异地增援的队伍不事先熟悉现场,不自带安全员不准施工;没有备足应急工具不准施工;各工种配合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要点施工完毕后,加强设备维护,24小时派人在现场巡查,确保行车安全,并在规定的时间做到设备达标,尽早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2、技术管理保证措施2.1安全人员管理措施施工前充分准备,并针对施工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严禁超范围、超时间作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内容。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工地安全防护人员,确保施工现场与相邻车站保持可靠的直通电话联络,并相互作好通话记录。安全防护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安全防护员必须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工地安全防护员一经派定不得任意调换。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暂时离开岗位时指派合格人员代替。2.2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措施防护使用的携带电话、对讲机和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工地安全防护员互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工地安全防护员至少每3~5分钟通话一次,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安全防护员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恢复线路;在恢复工作未完成或机具未全部下道前,不得撤除防护。施工地点发生有妨碍行车安全情况时,施工负责人除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影响外,应立即命令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通知车站值班员(或经驻站联络员转告)拦停列车。每次作业收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工点进行详细检查,确定符合列车放行条件时,方准撤除防护。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止作业命令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限界以外,到安全地点待避。2.3装卸作业管理措施在既有线上利用火车卸料时,经行车调度批准,组织好人员和机具,负责人带队、加强组织,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区间作业和退回车站。作业完毕,卸车负责人要通知车上卸车人员停止卸料,组织车下人员关好车门清好道,确认所卸材料不侵界时,方可通知车长发车。2.4开挖作业管理措施在既有线行车地段进行电缆沟开挖作业时,弃土堆放要方便排水,防止冲刷路基和涵渠堵塞。尤其是雨季要加强巡视,防止发生溜塌、危及行车安全。在既有线站场或区间路肩上开挖基坑时,要注意防止掏空路基、道床溜塌,对易坍塌地段的沟坑要进行加固,立信号机柱要及时整正回填,防止机柱倾倒侵入限界,确保行车安全。在雨季施工,挖开基坑应尽量做到随挖、随立、随回填,以防雨水灌满沟坑,造成路基坍塌。在既有线站场或区间进行开挖作业前,会同运营维修部门,探明地下管道、电力、通信、信号电缆等准确位置(具体地点和埋深),并向现场施工人员作好交底记录,在施工时,先行试挖,弄清地下电缆管线的位置及走向,由运营部门派员配合处理,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方能进行施工。2.5立杆作业管理措施在既有线进行立机柱作业,必须两端设专职防护人员,站内设驻站联络员,作业人员当接到列车开来的信号或通知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清除一切危及行车安全的工具、材料等。邻近营业线施工时,要设立距钢轨不少于2米的限界标志,防止机具,车辆设备等侵限发生事故。2.6轻型车辆使用管理措施使用轻型车辆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的同意,填写“轻型车辆使用书”并有足够的人员随行,能保证随时将车抬出线路。使用单轨小车必须有专人随行,随时显示停车手信号。在既有线上使用轨道车时,严格执行《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在股道上停放时,必须制动防止溜车。轨道车的使用,按《技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携带复轨器及报话器以便发生故障时与司机、车长和车站值班员联系,每年对车辆及人员进行一次鉴定和审查。2.7施工其他管理措施作业人员不得在线路上行走和坐卧休息。人机、工具、材料严禁侵限,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
本文标题: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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