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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施工期废水排放对区域水质的影响施工期工程施工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并随着项目建设期间不同时段其废水产生量有较大的变化。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建筑物砼浇筑与养护过程中,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及碱性物质,其产生时段主要集中于建筑物砼浇筑高峰期,产生的废水一般先汇集于建筑区低洼地带,经明沟汇集后,由潜污泵集中外排进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由于施工废水中含SS浓度较高,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后易造成雨水管网泥沙淤积,影响雨水管网的使用,因此,在施工废水外排前应采取一定的预处理措施。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产生,主要包括生活洗涤污水与粪便污水等,其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临时食堂、浴室、厕所等,主要污染物为SS、COD及粪大肠菌群等。施工人员生活区一般就近安排,临时搭建,据同类工程施工期水质污染调查,施工工地上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及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一般城市生活污水,COD、BOD5浓度一般为50-100mg/l、30-60mg/l左右。在施工期,工程区施工废水经周边渠道汇集,一般就近排入受纳水体河系中。如工程施工时段选择在工程施工高峰期主要为河系的丰、平水期进行施工,此时段河段水量较大,水体流速较快,污染物在水体中的扩散稀释能力较强,因此,施工废水直接排放虽然对排放口下游河段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的程度较小,污染排入河后能够很快得到稀释与纵向扩散,其对河系水质的影响区仅限于排污水下游附近局部河段,对河段整体水质不会产生大的影响。2、施工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粉尘与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在静风状态下,扬尘污染主要在道路两边扩散,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而趋向于背景值,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对施工区域及运输道路附近的空气质量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影响范围为施工运输道路附近。从施工工序分析,施工期建筑物拆迁、场地平整、地基开挖、结构施工、装修、道路、绿化施工等过程,由于土地裸露,建筑材料运输等将产生大量场尘。如遇天干地燥时,在自然风力的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沿线在自然风力的作用下产生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为100m左右,若在施工期间对开挖、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小70%以上。根据项目区周边1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各敏感在项目的主导风为时,以上各敏感点可能会受到基建扬尘一定程度的污染影响。因此,在项目区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粉尘与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各地区控制扬尘污染管理方法,防止或减小项目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扬尘污染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3、施工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各不相同。类比同类房地产工程施工经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施工噪声,其噪声值最高可达95dB(A)左右。在不考虑屏闭、隔声、吸声的情况下,通过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假定声源噪声级为95dB(A)时,其噪声衰减至60dB(A)时的距离约为281m;其噪声衰减至50dB(A)时的距离约为889m。由此可见,混凝土振捣器施工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大,特别是在夜间其影响周围近800m的范围。根据项目区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可知,施工噪声(特别混凝土振捣器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居民区的声环境将有一定的污染。由于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砼框架浇注一般需一次成形施工,混凝土振捣器的施工运行时间也需日夜连续运行,其在昼间施工区施工噪声对保护目标居民区声环境影响不明显,但在夜间施工噪声对居民区的声环境影响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应采取一定的施工管理措施来进行防治,如不加以管理则可能引起施工人员与周边居民的纠纷。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活动对施工场地地表的扰动,使部分地表裸露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①建筑基础开挖、削坡、道路施工等对原有地表的扰动,使其地表植被受到破坏,水土保持能力降低。②临时弃土、弃渣堆置,产生新的裸露地表,该地表受雨水冲刷极易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另外,根据工程影响区域植被现状调查资料。因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区内的植被生长区将要受到一定的破坏。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于项目区施工人员相对较少,其垃圾产生量也相对较少。根据前述分析,高峰时施工区垃圾产生量约为150kg/d左右,生活垃圾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如随意乱扔乱弃,将导致蚊蝇滋生、污染环境。另外,施工期项目区施工过程中也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主要污染物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这些垃圾将施工过程中结合建筑基础回填进行有效处理,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只要工程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所有的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可全部综合利用,使固体废物全部无害化。通过土方平衡与综合利用后,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对区域环境不会构成环境影响。6、对文物古迹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区所在地,是否属于该地区出土文物保护区。在工程建设所在地周围众多企业、商场的建设过程中,有否发现过有珍贵文物出土的记载。但在施工过程中如万一有文物古迹或墓葬出土,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对于出土文物应及时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二、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前述对项目施工期与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针对各时段不利环境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具有经济性、可行性与合理性,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够避免或减缓项目建设与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1水环境保护1)工程宜设置完善的配套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并与区域城市排水管道相协调。2)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挖填方配套作业,分区分片施工,在施工完成后,不得闲置土地,应尽快对建设区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和环境绿化工程等建设,使场地土面及时得到绿化覆盖,避免水土流失,美化环境。3)在临时人员临时生活区设立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施工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清液排入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达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污泥定期由人工清运至农田作为农田有机肥使用,不得排入农灌渠水系中。成套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其出水中COD值可达100mg/L以下,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4)运输、施工机械机修油污应集中处理,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乱扔,要妥善处理,以减少石油类对水环境的污染。5)施工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在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渣池,用草席、砂袋、挡土墙等对开挖坡面进行护坡,以稳定边坡,减少水土流失。1.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2.1控制标准施工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控制;施工区施工生产过程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67-1996)的二级标准。1.2.2保护措施1)施工基建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土地平整、基建材料运输的过程中将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间使局部环境空气受到污染,特别是干燥大风天气更为突出,因此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夏季或大风干热天施工。基建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地区或国家控制扬尘污染管理方法,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硬质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闭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减少扬尘产生,对重点扬尘点(如:挖、填土方,装运土,卸灰,化灰等处)应取局部降尘的措施。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和场内渣土运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亦必须进行密闭式运输。在进行产生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废浆应当采用密闭工罐车外运。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安排专人、专用冲洗设备对撒落的泥土进行及时清扫和冲洗。在施工工地内,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度,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以避免基建扬尘点源变成沿运输线路的线源污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网挡、覆盖等防尘措施。管线工程施工堆土应当采取边挖边装边运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构筑物建设和装运过程中运送散装物料、清理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2)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承包商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应执行《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14761.7-93),若其尾气不能达标排放,必须配置消烟除尘设备。施工机械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特别是对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应予更新。为减轻施工区空气污染,建议施工区生活燃料采用以罐装燃气。1.3声环境保护措施1.3.1声环境控制标准施工区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控制,办公生活区、周边居民区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控制标准。1.3.2保护措施1)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2)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90)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翌日6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对附近居民进行告知。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某些施工设备和操作尽可能远离敏感区。4)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划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不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5)减少交通噪声,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应限制车速,并杜绝鸣笛。1.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开挖弃渣及生活垃圾。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采取一定的临时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根据项目区施工营地布置情况,在临时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垃圾站,由施工单位安排人负责施工人员生活区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工作,并配套必要的清扫工具。垃圾清运结合工程车辆进行定期清运,每周清运3~4次,清运的垃圾应运至弃渣场挖坑,其表层应及时覆盖渣土,防止苍蝇蚊虫孳生。1.5其它环保措施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迹地及时恢复、平整,及时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对于建筑物及道路周围的空地,及时进行植树种草,进行绿化。如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地下文物或墓葬的出现,应对于出土文物及时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2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的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应进行放射性监测,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
本文标题:论房地产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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