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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电力行业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组是企业根据劳动分工、协作和管理的需要,按照工艺原则或不同产品(劳务或经营活动)而划分的基本作业单位。它由同工种职工或性质相近的不同工种职工组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管理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元。第二条班组建设是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环节,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促进现代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基点,是现代企业开展好经济核算的保证,是现代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的主要阵地,是激发职工活力的细胞,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企业的落脚点。第三条为了加强陕西电力行业班组建设,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做到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系统化、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结合陕西电力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协)各会员单位所属班组。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班组建设一般应实行以行政为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制。2第六条各会员单位应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的领导。第七条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应下设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企业管理综合部门,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班组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班组实行业务指导。第九条分场(工区、站、所)是班组的直接领导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的班组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第四章班组组织体系第十条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范围,按照专业化和有利于组织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班组设一名班组长,10人以上的班组根据需要可设副班长,并按规定设工会小组长一名。实现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组织协调、岗位协作等职能,理顺运行机制,整合、优化班组各项资源,实现班组目标。第十一条班组应建立以班组长为首、副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组成的班组核心。第十二条班组管理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实现民主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专业管理员,在班组长领导下参与班组管理工作。第五章班组长任职条件、职责、产生、权限第十三条任职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2、熟悉生产经营,懂业务,技术精;了解现代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关心爱护和团结员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身心健康;4、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第十四条职责1、接受分场(工区、站、所)的领导,组织带领职工搞好本班组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经营、服务等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2、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企业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班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按期组织安全活动,制止习惯性违章,坚持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3、组织文明生产,搞好班容班貌建设,加强设备管理,所辖设备完好、整洁、标志齐全。4、抓好岗位技术培训,开展管理创新,组织QC小组、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5、实行民主管理,考核和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6、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班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第十五条班组长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开招聘、行政任命和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班组长的产生应报人事劳资部门备案。第十六条权限1、组织、指挥和管理本班组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42、拒绝、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根据上级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制定班组工作的实施细则。4、依据有关制度、规定,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奖惩。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考核、奖励、晋升等机制。按照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规定,推行绩效管理,对本班组成员的奖金进行考核分配。6、向上级推荐本班组优秀成员学习深造、提拔和晋级,对本班组不符合上岗条件的职工,向上级提出培训建议。7、维护班组成员的合法权益。第六章班组基础管理第十七条贯彻执行各项制度、标准,并有明确的检查考核办法,实现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系统化。第十八条加强班组经济核算,做好各种定额执行情况或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第十九条加强信息管理,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的填写和保管,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同时做好资料和数据的保密工作。第二十条搞好班组成员岗位培训,经常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第二十一条班组应根据上级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完善健全必要的规程、制度。5第二十二条班组应按照上级及企业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基础记录、专业管理有关台帐、记录、图表、图纸、资料等。班组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记录:1、班组工作记录;2、安全活动记录;3、培训记录;4、会议记录。第二十三条班组各种台帐、记录要填写规范、整洁清楚,数据真实准确。第二十四条班组要搞好文明生产及材料、工器具管理,所管设备完好、整洁,标志齐全,班容班貌整洁,各项工作标准化。第二十五条积极推进班组的微机化、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无纸化管理。第七章班组生产管理第二十六条科学地组织实施生产、经营、管理等作业,强化效益意识和成本意识,搞好班组经济核算,开展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完成生产计划和指标。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班组所辖设备实行定置化管理,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第二十八条搞好班组备品、备件、工器具及原材料的管理,做到制度完善、手续健全,做到帐、卡、物相符。6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发生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统计准确、上报及时。第三十条搞好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做到工作有序、管理有章,工作完毕清理现场,保持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第八章班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第三十一条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十二条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结合企业和岗位的特点,大力开展班组健康、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健康、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增强员工自我防范能力。第三十三条认真落实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对危险源、污染源的控制。第三十五条坚持安全日活动,生产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非生产性班组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第三十六条运行、检修、基建班组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发生事故的规律,每年必须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其它班组要根据情况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思想、查规程、查隐患、查薄弱环节,并做好相关记录。7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等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及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第三十八条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检查、试验和使用应符合规定,禁止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压力容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九章班组质量管理第三十九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管理意识,预防和杜绝质量事故。第四十条严格执行技术和工艺标准,积极开展“三检一控”(自检、互检、专检、控制自检正确率)工作和现场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服务过程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第四十一条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各种创优质服务活动,针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QC小组活动,班组每年至少完成一项质量改进课题,并做好活动记录。第十章班组民主管理第四十二条坚持和完善班务公开、班组民主生活会,增强主人翁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做到“三参与”(即:参与策划、参与管理、参与实施),调动班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四十三条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内容是:1、听取班组长关于生产和班务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班组绩效考核、先进评选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83、贯彻落实企业职代会的有关决议,保障员工享有对企业改革发展、班组生产目标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平等享有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等权利。第四十四条开展班组“建小家”活动。第十一章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第四十五条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职工头脑,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企业精神教育,不断推进班组精神文明建设。第四十六条紧紧围绕完成企业生产经营任务、提高经济效益等中心工作,结合班组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以“人民电业为人民”为宗旨,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活动。第四十七条积极开展争当岗位能手活动,鼓励班组成员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比安全、比质量、比贡献,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十八条积极开展有利于班组成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第十二章班组管理制度、规程、台帐、资料第四十九条班组应有相关管理制度,并收集成册。第五十条班组应具备本专业的相关规程、标准、导则,并收集成册。9第五十一条班组应具备管理台帐、图纸、资料,并要求实现计算机管理。第十三章班组评审定级第五十二条行协每年进行一次班组建设评审定级。第五十三条评审定级分为:标兵班组、优秀班组。第五十四条定级依据1、各会员单位参照《陕西省电力行业发电企业班组建设定级考评细则》和《陕西省电力行业供电企业班组建设定级考评细则》制订本企业“班组定级考评细则”。2、考评内容一般分为安全管理、文明生产、专业管理、管理基础、现代化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共七个项目,总分为1000分。班组定级考评内容总分非千分制的单位,可转换为千分制进行定级评审。第五十五条定级标准1、考评总分在900分及以上为标兵班组。2、考评总分在700分至900分为优秀班组。第五十六条定级程序各会员单位每年年终或翌年年初对本单位班组进行定级考评,定级应自下而上,先班组自查,再经分场(工区、站、所)初验,最后由企业审定,并推荐报送。第五十七条考评和申报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评资格:1、造成中断本单位安全记录;102、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责任交通事故;3、未按规定完成部门或本单位下达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4、本班组职工有违法违纪事件,严重影响企业声誉或社会稳定;5、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事件及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6、有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严重事件。第五十八条各会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评审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四章命名与表彰第五十九条经评审定级的行协标兵班组、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由行协予以命名表彰,统一颁发证书,各会员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六十条班组建设评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凡发现有存在否决条件的班组,经查核实后取消命名称号。第十五章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办法停止使用。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11陕西省电力行业标兵班组、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班组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学习标杆,依照《陕西省电力行业班组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行业发电企业班组建设定级考评细则》和《陕西省电力行业供电企业班组建设定级考评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评审规定第二条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协)每年组织一次标兵班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审工作,各会员单位自愿参加考评。第三条评审类型分为:标兵班组、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四条标兵班组1、各会员单位在申报的优秀班组中择优推荐标兵班组。2、依照《陕西省电力行业班组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按照《陕西省电力行业发电企业班组建设定级考评细则》及《陕西省电力行业
本文标题:陕西省电力行业班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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