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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1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1总则1.1目的为有效支撑战略,提升资产营运效率,控制经营成本,保障合法合规经营,防范财务风险,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1.2管理原则(1)聚焦战略,价值管理。为企业战略管理提供财务支持,根据企业战略制定财务战略,从财务管理角度促进利润增长,将股东对企业价值的期望转化为公司业绩目标。(2)融入经营,优质服务。建立高效的财务组织,提升团队和员工能力,创造和革新财务管理运营模式并将财务管理流程有机融入业务流程中,提高财务服务水平,有效支持企业经营。(3)有效协同,提升效率。确保财务系统与其他专业系统有效协同,实现工作流程无缝对接,提高财务服务效率。(4)合法合规,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监控财务风险,建立事前控制为主的财务风险控制系统,确保企业可持续地发展。1.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奥集团所有单位。2组织与职责2.1各级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职责:(1)组织本单位财务管理体系的规划与建设;(2)落实集团财务政策,组织制订本单位财务制度、流程;(3)组织编制全面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过程;(4)投资活动中的财务管理;(5)资金与融资管理及资本优化;(6)成本管理;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2(7)确定会计核算标准,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组织会计核算活动;(8)收集财务信息,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支持;(9)建立财务监控体系,完善内控体系,防范风险;(10)提升本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2.2新奥集团总部财务部门主要职责:(1)集团财务管理体系的规划与建设;(2)组织制订新奥集团财务政策、制度,并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3)建立以风险防范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财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4)集团预算管理、财务信息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5)资金与融资管理并参与集团资本运作及重大并购、重组活动;(6)提升财务系统专业能力,组织、指导财务人员培训。(7)检查、指导各级经营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2.3各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3财务组织管理3.1各级经营单位必须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3.2财务组织设立须有利于强化责任、简化流程、提高协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3.3资产总额或年经营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须在企业成立或项目启动时任命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该企业或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3.4暂时没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或财务收支业务很小的企业,集团首席财务官或产业集团财务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授权方式指定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3.5财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岗位轮换和亲属回避原则。必须设置管理会计岗位。财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3格证书持证上岗。3.6集团财务授权须遵循分层级实施、控制例外事件、成果导向原则。具体执行新奥集团组织授权系列文件的规定。3.7新奥集团实行核心财务人员委派制度。产业集团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由集团总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协商一致后推荐人选,经集团分管领导审定、报集团决策层批准。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由所在产业集团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协商一致后推荐人选,经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审定、报产业集团决策层批准。对其他财务岗位,由各级经营单位直接聘任,报上一级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3.8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人接受本单位和上一级单位财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及双重考核。所在单位考核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日常工作,上一级财务部门考核下一级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专业能力及履职成果。4财务政策4.1新奥集团财务政策是规范新奥集团及所属经营单位财务行为,确立和调节财务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企业发展战略、业务特性制定财务政策,遵循合规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原则。4.2新奥集团财务部门为集团财务政策制定、发布的管理部门,产业集团财务部门为细化集团财务政策并督导执行的部门,成员企业财务部门为集团财务政策贯彻执行部门。4.3集团财务政策制定由新奥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财务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后拟定初稿、经过充分征求意见、确定终稿后由集团财务与预算委员会审核并报集团董事局批准。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各职能部门须参与制定工作。4.4各级经营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或地方政府的特殊规定细化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须经本层级董事会批准后下发执行,并报集团财务部门备案。细化原则:不得改变上级原则、不得降低要求。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44.5集团财务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每年须组织执行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对财务政策进行修改,以保证财务政策不断优化,适应集团财务管理的需要。5投资管理5.1新奥集团投资管理必须遵循价值导向、分类管理、分级决策、防范风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五项原则。5.2集团总部、产业集团财务部门须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投资管理;各成员企业根据投资管理授权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投资管理岗位。5.3财务部门投资管理人员须参与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5.3.1投资管理人员须参与编制、审核投资三一计划,做好投资规模和融资能力的平衡;参与编制、评审投资预算,提出评审意见。5.3.2投资管理人员须根据《新奥集团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投资项目的决策活动,包括投资项目评审、审批等。参与决策意见时,侧重投资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经营模式确立、投资和融资的平衡、项目风险等。5.3.3建立投资项目监控机制并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控。投资项目监控的时间区间确定在投资项目实施阶段,侧重对各类投资项目进度、投资质量、投资成本、资产接收、资产整合等进行监控,完成报告并提出建议。在对项目进行监督时,要根据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关经济政策、市场及其它项目决策时所依据的前提条件的变化,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指出条件变化对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的影响,供决策层决策。5.3.4投资管理人员须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后评价。开展后评价工作时,根据《新奥集团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选择后评价工作开展的时间;同时,确定恰当评价基准日,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对投资项目的历史、现状、未来出具评价意见,完成评价报告。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55.3.5投资管理人员要积极地对投资项目提供支持,包括尽职调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价值判断、价值谈判、商务合同的评审、资产接收和整合、投资项目调整或退出等经济活动。6资金与融资管理6.1新奥集团资金管理执行《新奥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6.2新奥集团融资和授信工作由集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6.3各级经营单位在编制本单位三一计划、年度经营计划的同时,专门编制融资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新奥集团财务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集团融资规划,经集团首席财务官确认后,纳入新奥集团三一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6.4集团年度银行统一授信由集团财务部门每年初根据年度融资计划和资本成本,汇总、平衡各经营单位的融资需求后拟订授信目标,经集团首席财务官审核、总裁批准并报董事局备案后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并将批准的授信额度分配各经营单位使用,同时分别登记资金信息系统授信台帐。6.5新增项目融资授信,由融资主体财务部门报上级财务部门和集团财务部门审核后,经集团首席财务官确认、总裁批准,并报董事局备案。6.6集团财务部门每年组织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促使金融机构升级集团信用评定等级,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6.7各经营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合理使用银行借款,包括票据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须首先填制《新奥集团融资申请书》,经产业集团财务部门和集团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集团首席财务官审批后方可与合作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在每次借款发放后3日内录入资金集中管理系统银行借款(担保、质押)台帐。6.8各经营单位必须每月制订借款偿还计划,纳入月度资金预算进行监控,确保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66.9外汇借款申请须报经上级财务部门和集团财务部门审核,报集团首席财务官确认、总裁审核、董事局批准。6.10直接融资由集团财务部门提出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直接融资动因、计划融资的时间窗口、融资成本、与可供选择的其他融资方案的比较等内容。直接融资方案由集团首席财务官和总裁审核、集团董事局批准后实施。直接融资实行项目化管理,由集团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必要时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6.11融资租赁由经营单位提出融资意向,产业集团财务部门牵头,组织融资单位、法律及其他相关部门,讨论后形成融资租赁方案,经产业集团财务总监和CEO确认、集团财务部门、集团首席财务官审批后,融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6.12各经营单位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由本单位总经理签字确认,经上级财务部门审核,报集团首席财务官审定、总裁批准、报董事局备案后实施,对外担保必须同时采取反担保措施。担保信息须在发生当日登记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担保台帐。6.13新奥集团各经营单位未获得批准严禁对外提供担保,不主动对新奥集团外单位提供担保,对有息负债存在违约或大量欠息的企业不提供担保。6.14集团及各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融资档案,包括内容参见《新奥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6.15在开展融资工作的同时,必须关注融资风险的形成,特别是在集团融资渠道结构的设计,融资综合成本的控制,融资周期的结构安排,融资还款计划安排等方面做好统筹和协调,以防止集团资金链断裂的潜在风险的发生。7预算管理7.1集团预算管理要遵循事前确立标准,事后分析纠偏;科学预算,提升预算合理性与可执行性;明确权责,严格执行的原则。7.2各级经营单位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7审查、调整、实施、监控、分析预算执行情况。7.3集团成立预算工作小组和预算评审小组,统一组织新奥集团的预算编制和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审核集团预算工作方案、预算目标、标准,负责审核各产业集团及集团整体预算并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各预算单位须成立预算编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7.4预算小组依据集团战略及三一计划,并结合国际、国内宏观环境的变化,制定集团整体及分职能的预算政策、标准,用以指导各级预算的编审。7.5预算编审(1)每年10月初,预算工作小组根据新奥集团发展战略、三一计划目标和资源配置方案、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各种定额、技术标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期经济形势预测等,制定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方案与指引》并下达各产业集团组织执行。(2)每年12月10日前,新奥集团预算工作小组完成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平衡、修订、汇总工作。(3)每年12月15日前,新奥集团预算工作小组将初审后的各单位预算草案报新奥集团预算评审小组。(4)每年12月20-25日,新奥集团预算评审小组将审核、修正、汇总后的预算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与相关意见反馈相关单位。(5)每年12月底前,集团预算工作小组将新奥集团年度预算报送董事局,由董事局主席签发。预算由董事局主席签字后正式生效,下发各预算单位执行。7.6预算执行与评价(1)每个季度、月度末或者不定期,各级预算管理部门需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实时监控所属单位的预算及目标执行情况。(2)每个季度末,各级经营单位的计划预算分析会议可与战略绩效回顾会合并,并在回顾会议中补充预算回顾专题,旨在分析预算执行与问题剖析。制度名称: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JT/ZD0401F-2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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