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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书风二王书风我国书法艺术到了两晋,特别是东晋,是一个大转折的时期,书法艺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有名的书法家,特别是出现了王羲之和王献之这样的书法革新家,使中国书法艺术的面貌为之一新,进入了真正的书家的时代。曹魏改革汉制,把汉代流行刻碑的风气禁止了,这在书法艺术史的一个方面来说,固然有所损失,但就当时的历史条件看,是比较开明的一种措施。曹操在禁令中说,这种立碑的风气“妄媚死者,增长虚伪,而浪费资财,为害甚烈”。汉末三国连年动乱,生产力受到很大的破坏,曹操受财力限制,想恢复一下经济的发展,禁止刻碑的歪风,是当时的一种客观需要。晋朝的统治实力本来就薄弱,所以这道禁令就被沿续下来。当然,这种禁令,不会执行得那样彻底,至今流传的碑刻中有一些仍然是晋代刻的,如隆安三年的《枳杨府君碑》,永和己卯的《侯君残啤》以及有名的《爨宝子》、《爨龙颜》等,但数量显然不多,影响当然不会太大。刻碑之风气既禁止,书家则需另辟蹊径,于是,西晋尺牍兴起。尺牍在两晋、特别是东晋之所以成为当时书法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汉代用竹简,尺牍、奏章、文契等和碑刻的书风距离还不太大,而用毛笔写在绢或纸上,和刻在碑上要求的艺术效果则很不相同。因此,尺牍和碑版的书风就有很大的区别。从汉碑、汉简古隶到章草,从而进到刘德升、钟繇的“行押书”,经过了很长的发展阶段。西晋在书法艺术上是个过渡时期,从流传下来的墨迹看,主要还是接近隶书的章草最为流行。当时有名的书家如卫家父子和索靖等人,都是以章草擅长。《晋书》说:“瓘与索靖俱善草书,时人号为一台二妙。汉末张芝善草书,论者谓瓘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对于卫瓘的儿子卫恒则说:“恒善草隶书,为《四体书势》。”索靖的草书在当时很有名,“靖与尚书令卫瓘俱以善草书知名,瓘笔胜靖,然有楷法远不能及靖”(《晋书》)。我们从流传下来的《出师颂》可以看出“有楷法”和“得伯英肉”的特点,古代章草不脱古隶的特点,崇尚肥腴,所以索靖的肥笔容易被当时接受,成为一代草法的代表。据后来王僧虔的记载,索靖当时自视甚高,称自己的字为“银钩虿尾”,以后这个词就被用来形容书法艺术柔中有刚、刚柔相济、含有馀味、“短笔意长”(黄山谷跋)的美称。西晋流传下来的重要墨迹是陆机的《平复帖》。陆机的书法在当时也有点名气,《宣和书谱》说他“能章草,以才长见掩耳”;但据王僧虔的评价则是“吴士书也,无以较其多少”。可见,陆机虽是有名文士,但书法未必是第一流的。《平复帖》的字迹有的已相当模糊,不能辨认清楚,但从用笔和结体上看,虽不能脱草笔意,但要比索靖的《出师颂》新一点,可能在当时也“不能为楷则”也。总之,从流传的字迹风格看,这时还是古汉隶、章草的系统,承接了张芝、皇象的风格而有所变化。东晋渡江以后,刘德升、钟繇的真书和行押书系统才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从古汉隶到正书(真书)笔法的变化是很自然的趋势,而从碑版到案牍的发展,更加适应了笔法变化的需要,两晋(特别是西晋)固然仍有大量古书、章草的流传,但已逐渐推广了以刘德升、钟繇等人为代表的新书体,也就是说正书的笔法逐渐被采用。《晋书》上记载陶侃“善正书,远近书疏,莫不手答,笔翰如流。”既曰“正书”,当然是和“隶书”有所不同的一种书体,而且手写起来比较方便,不必刻在简上。这种正书系统的笔法,应该说,成熟于东晋。据传说,王导随琅琊王渡江时,衣带里藏着钟繇的《宣示表》,看来,王导在推广正书笔法上,起过一定作用。王家是当时大豪门,过江以后政治势力很大,他提倡一种新的、适应当时需要的书风,流传起来就比较快一些。这种新风书绝不是王导(或钟繇或其他人)发明的,而是一种风气的反映,可能在初期人数并不太多,当时豪门象郗、瘐二姓,书家如崔悦、卢谌等人对王家新书风都不以为然,直到王褒入关,甚至还引起北周书学博士赵文深思想上的一番变化,可见,新书风也有个逐步推广的过程。王羲之是王导从弟王旷的第七子,据说他年青时学卫夫人书,后来渡江北游,看到李斯、曹喜、钟繇、梁鹄等人的书法,又觉得光学卫夫人,浪费了时间,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习,所以中年以后书法才达到较高的水平。卫夫人名铄字茂猗,汝阴太守李矩的妻子。《书后品》说“夫人善钟法,能正书入妙,王逸少师之”,可见她的书法接近正书行书,而如果上述关于王羲之的学历可信的话,那末就是他先学了一种新的书体,然后再学比较旧的书体的。王羲之在我国书法史上是个承前启后的人物,可是流传下来他的作品,却没有一张没有疑问的。《晋书》上说:“羲之善隶书,古今为之冠。”可是,即使历代标名为王羲之的作品的,竟没有一张隶书;别传里又说,“羲之善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自成一家之法。”这里算是提到了行书,但八分,飞白却也未曾得见。于是,从这里就有人怀疑王羲之本来就是写隶书的,因为唐太宗喜欢行楷,就把王羲之的真迹藏起来,改头换面,以他的名义推行一种新体。这种猜测,随着近来挖掘发现的一些晋代民间抄经手迹和王兴之墓志铭的发现,越来越言之凿凿了,甚至否定了魏晋一个时期的楷法的存在。当然,这种看法,细细研究起来,仍有不少问题。首先,王羲之不是唐太宗吹捧出来的。王家父子的字当时就很有名,《世说新语》上有些传说就是关于书法的,正式的书评有梁庚吾的《书品》,他把王羲之和张伯英、钟繇并列,称为“上之上”,可见王的书法一直被认为是第一流的。当然,既是名家,就会有人作伪,但无论作伪开始于何代,但总要近真才能蒙混过关,而改头换面、甚至面目全非的伪物是很少的。如果说某些人要借王羲之的名气来推广一种新书风,似乎也难以找出一种过硬的理由来说明提倡的新书风和王羲之本人一点联系也没有。唐太宗的提倡,或许可以说明为什么王羲之的隶书作品一点也没有留下来的原因:他要推行行楷的新书风,对王羲之的隶书作品有意无意地就束诸高阁了。真伪问题,还有从实物上来的一些证据,可是对这些证据看法上又有很多分歧。新出土王兴之墓碑,是一种墓碑体,即使是王羲之本人写的,也可能墨守旧规写出那样的字来,我们看到碑刻字形的变化,是隋以后的事。碑刻作为一种墓葬仪式,在封建迷信的社会,变化起来当然要慢得多。至于民间手抄《三国志》或其它文件,风格是多种多样的,不能以偏概全。至于有些实物,有的说有楷法,有的说全是隶法,就不太容易说清了。譬如《东汉永和二年简》罗振玉认为楷七而隶三,就遭到讽刺,但前凉李伯文书一稿的隶书意味很浓,而二稿则楷法很突出,两稿书体很不一样(但看出确是一人手笔),说明一般人写字不见得就用一种书体。所以,按照我们的看法,从曹魏两晋期间,楷法早已存在,但是否很流行,为普遍公认,则还要一个过程,因此,当时的墓碑,一般人的笔下还用旧的书体,并不奇怪。而楷法作为一个新的事物(就书法艺术来说),总要冲破一些束缚,逐步开辟自己的道路,这也是事实。《兰亭序》是王羲之的代表作品之一,从六朝隋唐以来影响很大,可是后来被断定为伪物,理由之一就是书体太新,但如果因为“新”而被怀疑,那末世上一切新事物都将受到怀疑。持这种观点的人,自命为历史唯物主义,但要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实际上这是历史学中一种庸俗化的观点,只承认渐变,不承认质变。持这种观点的人自以为有群众观点,重视民间的实物,因为只看到一部分保守的势力,拿它来冒充群众,因为看到的只是群众中习惯了的东西,而不是群众中真正受欢迎的东西。的确,这不仅是个考据问题,唐太宗当时之所以大力提倡王羲之的书风,也是为了反对书法上的一种保守风气,可是,就以封建皇帝的地位来提倡,还是不能马上奏效的。王家新书风流行以后,韩愈还有“羲之俗书趁姿媚”之讥。在这个问题上,他的标准是保守主义、复古主义的,他把王羲之的字和石鼓文相比,说它只求形体漂亮,没有古朴之气,这当然一点道理也没有,可是在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中,特别在“好古敏求”儒家思想统治下,却有很深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王羲之的书法本身也成了一种偶象,宋以后的书家,言必称二王,甚至由此形成一种“台阁体”,王家书体真的变成了“俗书”了。“俗”有两种含义。韩愈讽刺王字是“俗书”正是它的优点,这就是说,在当时它是一种便于书写,接近民间、通俗易认、字体流畅的新书风,而后来却变为形式呆板、毫无生气的庸俗书风了。从流传下来的文字记载和虽有疑问但总还近似的作品来看,王羲之在书法上的成就主要在行书方面。据唐张怀瓘《书断》记载王愔的话,“晋世以来,工书者多以行书著名,昔钟元常行押书是也。尔后王羲之、献之并造其极焉”。张怀瓘很坚持这个观点,他认为王羲之的各种书体中,以行书最好,他在《书议》里又说:“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资自然,风神盖代,就草书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銛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是以劣于诸子,得垂名者,已真行故也。”王羲之的隶书无传,章草有《豹奴夜不归》等帖,比起索靖皇象来,未见其长,今草有《十七帖》,就草书来说,稍嫌呆板一点,从章草到今草、大草,似乎还没有完全解放出来,后来流传其广,特别经过赵子昂,他专学十七帖,曾一度使草书的风格衰退。王羲之的楷书,相传有《黄庭经》、《乐毅论》等,前者流畅,后者凝重,但也不脱钟繇《宣示表》的风格,当然,这在两晋已属可贵,只是比起他自己的行书来,的确略逊一筹。王羲之的行书以《兰亭序》为代表。据考证,修禊山阴兰亭的时候,王羲之是四十七岁,书法正在逐步成熟的阶段,又传说他写此记时微有酒意,用的是蚕茧纸,鼠须笔,酒醒后又写了好多张,但终不及这一本,可是这一切都无法印证,因为留传下来的《兰亭序》不是临本就是伪迹,最好的是双钩本。神龙年间,太宗命供奉拓书人赵模、韩道政、冯承素、诸葛贞等四人各拓数本,以赐皇太子诸王近臣,后来发现钤有“神龙”印记的兰亭,便断为太宗命摹的双钩本《兰亭序》,是为流传的最好本子。那张作品钩摹精细,笔划清晰,笔锋微俏,神采奕栾,不失为一张很好的书法作品。从整个书风来看,色彩比较柔和,可能和当时的心情、文章的内容有关,也可能与用的工具有关,所以比起流传的其他王字来,风格上似乎柔软一点。我们还可以从唐集《圣教序》里看出王羲之行书的风格来。唐僧怀仁从王羲之的字中选择,拼凑了一部《圣教序》得到唐太宗的批准,成为一种行书的规范标准,对后来书法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作为一个完整的书法作品来看,《圣教序》当然缺乏一气呵砀的气势和精神,但它每个字都经过选择,作为个别的字看,都经得起推敲,所以后来学行书,大都从《圣教序》入手。在王羲之的作品中,我们还应该提到《丧乱帖》,这个作品字数不多,但却飞动跳跃,大小参差、变化多端,在王字中,可说是最好的一张,也是最代表王羲之风格的一张。这个作品风格比《兰亭》硬,比《十七帖》变化大,而接近《圣教序》的遒劲,所以从风格上看,这个作品也许更接近真迹。《丧乱帖》接近今草,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大草,从笔法上看,是以行书的笔法来写草书的,因此,可以叫做“行草”。如果说王献之在行书方面创造性比较大,那末,在草书方面,王献之的贡献就更大些。王献之是王羲之的儿子,他在书法上的成就,是历来公认的,可是评价却始终要比王羲之低一头。当然,这大半是封建儒家宗法观念统治的结果。按照这种观点,只能一代不如一代,而不允许客观地、历史地评价其优劣和历史地位。果真这样,那末王羲之就不能压过王导去,而如此上溯,怪不得韩愈只能赞叹石鼓文了。王献之的书法上是否真正超过他的父亲,我们要看实际情况,从现有作品和文字记载对照分析其历史价值。先看文字记载。《晋书》本传上说:“献之工草书”。比王羲之的评价,多了一个“草”字,可见在草书方面,王献之是有特别的表现的。《晋书》别传里更进一步说:“献之幼学父书,次习于张,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率尔师心,冥合天矩。至于行草兴合,若孤峰四绝,迥出天外,其峭峻不可量也。”这里指出了两点。一点是王献之对王羲之的书风有所改变。第二点是在草书方面成绩较大。从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王献之的作品(有的是近似的作品,不必为真迹)来看,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书法在东晋,本来就是大变化时期,王献之改变父制,又是一种新书风,加上王献之在当时政治舞台上比他父亲顺利一点,所以他的书法在当时是很受欢迎的。王献之对自己的书法艺术也很自信,他自认为写字比他父亲好,而据说他写信给谢
本文标题:二王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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