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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劳务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分公司),其他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本办法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合同管理,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退场,监督检查与处罚,资源库、数据库、结算库的建立和信息管理十项内容。2职责2.1集团公司集团劳务管理中心是集团劳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政府相关政策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制定集团劳务管理制度和规定;2)选择与集团长期合作、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合作信誉都比较好的劳务分包队伍,建立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储备库,为事业部(分公司)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3)建立集团劳务基地,统一为事业部(分公司)招聘、培训、选拔、输送劳务人员,并重点培养专业班组长队伍,为事业部(分公司)提供班组长和劳动力支持;4)根据事业部(分公司)提供的劳动力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事业部(分公司)按规定选择使用劳务队伍,按照“两个规范”要求,对事业部(分公司)及其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监督管理;5)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编制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和《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及《不合格劳务人员名单》,为事业部(分公司)提供及时、可靠的劳务队伍信息;6)监督、指导事业部(分公司)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既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集团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7)定期或不定期对事业部(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尤其劳务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8)总结、宣传、推广劳务分包模式和劳务管理的先进经验。2.2事业部(分公司)事业部(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事业部(分公司)的劳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上级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事业部(分公司)劳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办法;2)根据本单位年度施工任务情况,制定劳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班组长人员需求计划;23)对长期合作的劳务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对新增劳务队伍的资质、施工能力、人员状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报集团审批;4)在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对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5)负责本单位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既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集团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6)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尤其劳务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7)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劳务分包和劳务管理的先进经验;8)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劳务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2.3项目部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集团、事业部(分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办法和规定;2)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劳务队伍、劳务人员、班组长人员需求计划;3)配合事业部(分公司)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负责项目部专业班组长人员的选聘、使用和管理;4)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培训教育等工作,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考核和评定;5)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等工作;6)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的预、结算工作;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活动;8)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劳务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3管理办法3.1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3.1.1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分包队伍和劳动力需求总计划,向事业部(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详见附表1:劳务人员需求量申请表)。3.1.2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的确定,由集团公司或事业部(分公司)按《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选拔确定。3.1.2.1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的队伍,并应具备以下3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单位授权;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资格和较好的劳务业绩;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机构,以及和与项目要求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3.1.2.2对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查验以下有效证照(“五证一照”)原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4)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6)非工程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劳务分包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开具的《施工许可证明》;7)在青岛施工的外埠劳务分包应提供由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签发的《入青施工备案证明》和《信用登记证》。3.1.2.3对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分包队伍,除进行上述条件的查验外,还应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评定,报集团审批后,方可参与投标。1)对劳务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2)对劳务队伍合法有效性及能力的考察;3)对劳务队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4)对劳务队伍施工、管理水平及所需工种、人数的考察;5)对劳务队伍以往业绩、在建工程和信誉的考察。3.1.2.4对中标队伍下达《中标通知书》和《进场通知书》(附件2),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应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机具设备等。3.2合同管理3.2.1劳务分包单位确定后,由集团公司或授权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3.2.2《劳务分包合同》必须采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示范文本》。3.2.3《劳务分包合同》的谈判,由事业部(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与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按照国家《合4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3)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4)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5)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6)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7)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8)违约责任等。3.2.4《劳务分包合同》经谈判确定并经事业部(分公司)各有关部门会签后,由事业部(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正式签定《劳务分包合同》。集团未授权单位必须报集团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由集团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正式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集团、事业部(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事业部(分公司)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备案,集团法律处留正本备案。3.2.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3.3进场管理3.3.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根据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劳务分包队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集团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3.3.2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收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备案资料,包括:1)《进场通知书》和与集团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2)劳务分包单位的“五证一照”等证件;3)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要提供入场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3:《总(分)包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名单》和附件4:《总(分)包施工企业现场工人一览表》),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劳动保险证明,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工人进场要照相存档,入场人员花名册要求劳务人员在签字栏签字备案。进场人员的照片、身份证、上岗证、签名等必须人、证、照片、签字相符。未经登记备案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3.3项目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进场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整理资料建档。53.3.4劳务人员进场教育:劳务人员进入现场第一天,由项目部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进场教育。1)进场教育的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办法、遵纪守法、工人维权教育等,其中安全生产、维权普法教育及对工资结算、发放程序,现场签字有效人员名单,劳务人员维权“明白纸”等方面的内容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2)进场教育记录:进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领取“明白纸”签名等,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3.4现场劳务管理3.4.1劳动合同管理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等。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留存一份原件在现场备查。3.4.2现场施工生产组织1)项目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对交叉施工的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队伍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各专业协调配合、施工顺利。2)项目部预算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劳务管理员依据预算人员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给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单》。3)项目部要指导劳务分包队伍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施工,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的发生。4)任务单结算与验收。劳务分包队伍按照《施工任务单》组织施工,由项目部预算人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管理人员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考核、评价,并在任务单上结算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3.4.3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执行集团、事业部(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业部(分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分包单位与农民工个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采取各种形式对工人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2)项目部严格贯彻执行《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规定,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做好记录和对分包队伍的考核。3)事业部(分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的分包队伍;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队伍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6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队伍,应令其停工整改;事业部(分公司)应统计分包队伍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队伍的伤亡事故。4)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分包队伍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事业部(分公司)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3.4.4现场劳务人员管理1)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部同意,并及时办理登记和签证。未经项目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2)分包队伍不得私自引进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需要补充现场劳动力,引进分工种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时,须经项目部批准,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3)项目部劳务、保卫、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劳务分包队伍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应汇总上报各类人员及变更情况。4)新增人员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证件资料和进场教育。5)工人考勤:要求各项目部认真严格地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记录,于每月25日(或项目部规定的其他日期)报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工人人手一册个人考勤表,当日由班组长签字认可,班组长每日填制班组考勤总表,与工人个人考勤表对应,月底交施工员审核。施工员和劳务管理员应定期不定期结合施工任务对工人考勤情况进行抽查。班组考勤表每月由施工员最终汇集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6)建立现场劳动力统计制度,对现场劳动力及出勤数量实行日统计,旬、月报表制度。由分包队伍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台帐、编制报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力情况,并进
本文标题: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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