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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公司机关各党支部、区域公司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工作要求,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在中央企业落实落地,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驻国资纪发【2017】23号),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目标。其中“不敢腐”是前提,只有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持续威慑,才能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不想腐”是基础,是一个长期任务,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建设廉洁文化,才能真正从思想上筑牢防堤。“不能腐”是核心和保障,只有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根除病源。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在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强化“不敢腐”氛围,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筑牢“不想腐”思想防堤的同时,要根据从重点治标转入标本兼治的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不能腐”的目标。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XX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研究、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抓好落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推动制度建设。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做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执行者、实践者、推动者,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各级党组织层层抓好落实。各区域公司和基层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三、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全面体现党的纪律要求。尊崇党章,将全党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体现到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章关于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党的组织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等落实到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中。依据党内法规制度。特别是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抓紧清理、修订和完善企业已有的制度,确保与中央党内法规制度保持一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尺子,在制定制度时划清纪律的“底线”,在执行制度时明确纪律的“红线”,强化纪律约束,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让制度真正“带电”、管用,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四、抓好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XX机关、各区域公司及基层单位要成立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组,按照责任范围,全面梳理和总结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好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工作。制度体系要确保完整,必须覆盖企业廉洁风险的各个方面,必须覆盖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关键领域。制度本身要做到周延,既有实体性规定,又有程序性规定,还有惩戒性规定,每一项制度要做到闭环。制度的表述要规范简洁,确保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坚持“五问”标准抓落实。一问“全不全”,检查制度在覆盖廉洁风险点上是否有漏项,明确必须为的、可以为的、不能为的。二问“行不行”,检查制度是否科学,防止“牛栏关猫”。三问“力不力”,检查制度是否“带电”,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四问“新不新”,检查制度是否与时俱进。五问“顺不顺”,检查制度是否与时俱进,是否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保持一致、与平行制度保持协调。五、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重点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公司各部室、各区域公司及基层单位要紧盯企业决策权、用人权、监督权,完善议事决策制度、选人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紧盯企业投资决策、资产处置、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煤炭运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人、财、物”管理职能相对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建立健全行权履职约束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使用权力,严格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制定权力清单。坚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定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权责对等。完善“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及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及无缝衔接制度安排。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的权限。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工作方式,健全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内部议事规则,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制衡。健全重大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党务公开、矿务公开、业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暗箱操作。强化权力监督。修订完善企业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党内监督制度,明确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职责,健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完善对企业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制度。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具体办法,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内设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健全职代会、矿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加强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六、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基础是分析和把握廉洁风险规律,从企业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把行业一般性风险问题与本企业风险问题结合起来,找准病灶,开好药方。各区域公司和基层单位要全面梳理廉洁风险点。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巡视、巡察及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聚焦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梳理廉洁风险点。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对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为建立“不能腐”的体制机制提供依据。建立覆盖企业所有业务和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依据纪律要求、制度规定,紧盯投资决策、产权转让、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煤炭销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洁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加强对廉洁风险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将廉洁风险防控纳入管理流程、嵌入操作程序,以管理信息化推动廉洁风险的及时预警、及时纠正,实现行为过程可控、责任过失可追溯。七、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必须强化对不当用权、违规行权等行为的问责追责。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安全生产等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问责的内容、对象、程序、方式等,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方式、标准,确保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坚持“四看”标准,坚持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相结合、严格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八、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机关各部室、各区域公司及基层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全面梳理阶段,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一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依照“五问”标准,按照责任范围,全面梳理和总结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抓好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工作。二是根据岗位责任和管理权限,全面制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定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权责对等。三是利用审计、检查、查办案件等发现的问题,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聚焦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廉洁风险点。(三)健全完善阶段,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一是修订完善现有制度,确保制度依法合规,可操作性强。二是根据相关要求,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三是在梳理廉洁风险点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所有业务和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四)检查整改阶段,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机关各部室、各区域公司及基层单位要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促,各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按照“五问”标准,对制度建设的成果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总结提高阶段,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面总结制度建设成果,固化制度流程并严格实施。九、相关要求:(一)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围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二)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和党委(党组)负责人及执纪不严、监督不力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也要进行追责。中共XXXX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本文标题: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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