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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成本管理与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总公司改革发展及新的管理模式需要,统一规范会计核算口径,加强项目成本管理与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经营成果,更好地服务工程项目,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围绕工程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次性生产组织,也是一级责任单位。经理部对承建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全员和全过程管理。工程完工,该项目管理结束,而为该项目组建的项目经理部,也自行解体。第三条项目成本是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的制造成本,它既是落实项目经济责任的基础,也是考核项目经理的依据。项目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以工程施工项目为对象,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耗费进行审验、记录、计算、归集、分配的过程。项目成本必须注意划分以下界限:一、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界限。项目成本核算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成本的开支。二、根据费用的性质及确认条件,划分项目工程成本之间的界限。凡能分清受益对象的成本费用直接进入受益对象,与若干个工2程项目有关,且不易划清的成本费用,应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项目。第五条办法中的自营项目指由企业自行承接、自行施工的工程项目。分包项目指企业将所承接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其它建筑企业施工的项目。合作项目指企业与具备一定资质条件和良好资信、业绩的企业法人(以下称合作单位)合作,以企业名义投标,中标后合作单位在企业监管下自行组织施工的项目。第二章成本预测与计划第六条项目投标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投标工程预计直接投入项目成本费用和应摊费用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在确定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参与投标报价。非特殊原因严禁各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要素价格数据库,加强管理,为测算项目成本提供依据。第八条项目中标后,项目部应根据中标价格、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项目成本策划,分解中标价格,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明确项目自行完成及对外分包的工程内容、范围。并对计划分包的工程内容组织招标,及时签订分包合同第九条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成本策划结果,按可控性原则分别测算自行完成、对外分包等各项成本费用的实际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目标、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第十条根据分解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目标责任,按目标进行项目成本控制。3第三章成本控制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坚持按照以收定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用目标成本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第十二条人工费控制1、人工费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通过分部分项工程招投标,将人工费单价一次包死,明确劳务班组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单价及奖罚,同时月度预结算工作量实行从紧原则,一般情况按月度预算工作量的一定比例进行预结,完工后再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2、有条件的工程可采取整栋或分部分项工程总价包干的方式,并将零星定额用工、计时工及所有未预见用工视工程大小、工期快慢及难易程度按一定比例包死;对于因各种原因事先无法计算工程量的项目,采取单价包干的形式预结,在工程量明确后再按总价包干办法调整。3、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定额工作内容,减少因返工、返修发生的人工费支出,同时对上一工序留下的工程质量问题需下一工序修复的费用,在结算时从上一工序扣除支付下一工序,避免因工程质量、工作内容的变更引发重复结算。第十三条材料费控制1、材料费控制采取“量价分离”的原则,即材料采购价格的控制和材料消耗量的控制。2、大宗材料(主要指钢材、木材、水泥、砂、石)实行招标或比价采购方式,确保材料采购价格的降低比例。3、加强计量控制,各种材料进场时,项目材料员、工长、施4工班组、保卫等相关人员必须准确计量、验收。4、严格材料领用、耗用管理,实行限额领料。5、对部分小型及零星材料可采取按工作量计算消耗量承包给班组,随同人工费一并结算。6、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对周转材料做到事先预测、配置合理,减少周转材料的使用数量及时间。7、建立对剩余材料及边角料的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节流减支。第十四条机械费控制1、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2、通过加强设备管理,合理调剂,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第十五条间接费用控制1、制度控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控制,如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实行费用报销二人会签制度等。2、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控制聘用人员,减少成本支出。3、各企业应加强对项目各项费用开支的检查监督。第十六条分包成本控制1、应严格分包工程招投标程序,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册,选择多家合格分包商进行招投标,确定合格分包商,及时签订分包合同。2、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条款,在与分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应约定,双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和结算风险,即业主支付工程款后支付分包工程款,业主办理结算后办理分包结算,以此降低企业风险。3、严格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审核制度,建立分包结算台帐,使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在受控状态下进行。5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正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和有关法规及时与甲方进行变更签证的确认。第四章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及核算第十八条结算收入的确认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造价由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格、规费、措施费、安全费用和税金组成。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格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组成。项目确认结算收入时,应将规费中由建设单位直接缴纳到行业统筹管理部门的劳保统筹金扣除,不作为项目结算收入。将实际收到的行业统筹返还计入其他应付款-劳保基金。支出时从此科目列支,不足部分计入间接费用。结算收入由预算成本和税金组成。预算成本的组成:1、人工费:工程量基价及措施费中脚手架,砼模板及支撑,大型设备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等项目分析应计入人工费的部分。2、材料费:工程量基价及措施费中脚手架,砼模板及支撑,大型设备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等项目分析应计入材料费的部分。3、机械费:工程量基价及措施费中脚手架,砼模板及支撑,大型设备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等项目分析应计入机械费的部分。4、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冬雨季夜间施工,二次搬运,检验试验费,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赶工措施费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65、间接费用:工程量基价中的管理费,风险,利润和规费中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意外伤害险、残疾人就业保险定额测定费等。项目应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计算当月工作量,预算统计人员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确认工程报量计算当期收入,编制《工程量清单结算收入分析表》(见附表)。对于变更签证部分,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报量,对建设单位未审定的变更签证,原则上暂不报量。财务部门应根据预算统计部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收入分析表》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对建设单位的债权。第十九条自营项目的实际成本的核算内容: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7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5)采用人工费平方米包干的项目,应根据组成包干单价的实际内容分析计入相应的成本项目。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材料人员工资及费用、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6)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外租周转材料的租金等。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内容包括:(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8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8)外租施工机械的租赁费等(二)其他直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1、包括内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9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8)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2、下列项目不在其他直接费项目核算,应根据实际支出性质分析归集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
本文标题:项目成本管理与核算办法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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