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一、从封邦建国到中央集权二、中央集权与分裂割据三、专制君主和官僚系统一、从封邦建国到中央集权1.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2.分封制和宗法制①分封制②宗法制3.旧制度解体和变法运动①宗法分封制的衰落②社会转型和变法运动③商鞅变法4.大一统中央集权和官僚制确立①秦灭六国②皇帝和中央官署③郡县制西周实行分封制。周武王把王畿(都城镐京和洛阳附近周王直接统治的地区)以外的广大地区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周初分封的诸侯,大多数是同姓子弟,他们多被分封到重要地区。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层层分封,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西周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西周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在分封制下,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对象:宗室,姻亲,功臣,先代贵族◇地区: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义务:政治上:听命天子,朝觐述职军事上: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经济上:交纳贡赋◇权利:世袭领有封土,在封土内再分封,高度自主的行政权力(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西周实行了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宗法制。宗法制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它规定,周王称为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他们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却是大宗。诸侯的爵位,也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其他儿子领有封地成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又是大宗。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依此类推。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变革的重要时期,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更本性变化。(1)经济上,铁农具和牛耕出现并逐步推广,加上兴修水利、农田施肥等措施,大量荒地得到开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旧贵族势力开始分化,有的没落,有的向新型地主转变;(2)政治上,以选贤任能、奖励军功来改革世卿世禄,以实行俸禄制来取代城邑制,以中央集权来代替君主与贵族联合执政。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春秋时期,周天子大权旁落,宗法制、分封制遭到破坏。诸侯不再听命于周天子。各诸侯国为了控制更多的土地和人民,相互间进行战争。战国时期,一些强大起来的诸侯不满足自己的封号,纷纷改称“王”。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大变革●经济:土地公有(井田制)→土地私有●政治格局:诸侯分封→争霸·兼并·县制●行政权力:宗法世袭→专职官僚●社会关系:世袭→流动●文化学术:贵族→民间(百家争鸣)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和官僚制度战国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逐渐用郡县制替代了分封制。……郡县的长官,不再是世袭领主,而是由君主委派官员直接管理。郡县长官由君主任免,对君主负责,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取代贵族领主的职业官僚。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在国家制度中由地域关系取代了血缘关系,使早期的部族国家转化为疆域国家;二是国家管理人员由职业官僚取代了世袭领主,使贵族政治转化为官僚政治。——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封邦建国(分封宗法)→中央集权世卿世禄→职业官僚一些诸侯国为了富国强兵,开始对本国的政治、军事等方面进行改革或变法,力图通过兼并战争来统一天下。公元前445年,魏国魏文侯即位。任命李悝为相,主持变法。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制定《法经》,加强法制。在楚国,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秦国偏居关中,比中原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都要落后。秦孝公要实现富国强兵,到处招揽人才。从公元前356年开始,重用卫殃推行变法。第一,为增强经济实力,以农求富。①废除井田制度,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③统一度量衡。颁布标准的度量衡器。第二,奖励军功、加强集权。①奖励军功,按军功授予爵位。②废除“世卿世禄制”。贵族无军功剥夺贵族身份。③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制定连坐法。④普遍推行县制。加强中央集权。⑤“燔诗书而明法令”。烧毁儒家思想。⑥改革社会风尚习俗。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的利益,受到贵族抵制。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处死商鞅。商鞅虽死,但他“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桑“以及设县、什伍户籍等改革措施保留下来。商鞅变法是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后来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以至中国历史的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实力日益强大,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终于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咸阳。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把三皇和五帝的名称合为“皇帝”,定作自己的尊号,自称“始皇帝”,希望由自己开始,子孙能够二世、三世乃至千万世地传承,永掌政权。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一人才能称“朕”;皇帝的命令称“制”或“诏”;皇帝所用的玉印称“玺”。秦始皇统治时期,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个最高官职。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为若干县。秦始皇征服百越、北击匈奴后,增设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县以下是乡、里基层机构。乡有三老掌教化;有秩、啬夫管司法和赋税;游徼管治安。乡下面有里,里设里正。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人国家政治体制之中。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开创了中华民族国家统一的新纪元。二、中央集权与分裂割据1.秦朝的中央集权和郡县制2.西汉初年的王国问题3.魏晋南北朝的大分裂4.隋唐大一统和军阀割据5.北宋地方割据问题的基本解决6.元朝的行省制7.明朝控制地方政权的措施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为若干县。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县以下是乡、里基层机构。乡有三老掌教化;有秩、啬夫管司法和赋税;游徼管治安。乡下面有里,里设里正。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人国家政治体制之中。汉初仿秦实行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后来,诸侯王势力逐渐强大,对朝廷构成威胁。汉景帝采纳谋臣晁错的建议,削减诸侯国势力。公元前154年,吴王刘濞联络六个诸侯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起兵叛乱。即“七国之乱”。景帝平定叛乱后,汉朝不断削弱诸侯王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得到加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了许多节度使。节度使名为朝廷藩镇,往往发展成为割据势力。唐中期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节度使独揽地方上的军权、行政权、财权。宋朝建国后,宋太祖和他的继承者们吸取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导致国家分裂灭亡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加强皇权。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设立不同的机构管理军队,调兵的没有统兵权,统兵的没有调兵权。行政上,集中行政权,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设通判负责监督。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这些措施的实行,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这就形成了冗官、冗兵和冗费的局面,导致政府财政入不敷出。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三、专制君主与官僚系统1.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2.汉武帝的中外朝制度3.唐宋分散相权的措施①唐朝程序性的分散相权②宋朝事权性的分散相权4.元朝的一省制5.明清君主专制的强化①明初宰相制度的废除②明朝的内阁制度③清朝的军机处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把三皇和五帝的名称合为“皇帝”,定作自己的尊号,自称“始皇帝”,希望由自己开始,子孙能够二世、三世乃至千万世地传承,永掌政权。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一人才能称“朕”;皇帝的命令称“制”或“诏”;皇帝所用的玉印称“玺”。秦始皇统治时期,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个最高官职。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秦朝和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做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让他们担任尚书令等官职,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魏晋南北朝时期,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体制。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宋初,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为制约宰相,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这样就削弱了宰相的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元朝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明初沿袭元朝制度,在中央设立中书省,由左右丞相统辖六部,管理全国行政事务。鉴于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太祖朱元璋对丞相的使用一开始就存有戒心。他认为,这种制度妨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他还下令,以后不许再立丞相。至此,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废除丞相后,全国重大政务都由明太祖决断。他曾在八天之内,平均每天批阅奏章两百多件,处理国事四百多件。明太祖深感力不从心,于是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帮助他处理繁多的政务。这些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亲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后来.内阁地位日益提高,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票拟是否被采纳最终还得取决于皇帝的批红。主持阁务的首辅更是权压众臣。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清初,仿照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奏章票拟,由内阁负责。但军国机要,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定夺。雍正帝为办理西北军务,又在宫内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品级不高。他们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执行。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一人裁决。,这样,军机处的设置,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而且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
本文标题:中国古代史政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7200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