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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新版GSP药店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一)目的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力度,确保店内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人员的质量管理。(三)内容一、企业负责人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4、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5、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7、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的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9、负责组织药店员工每年健康体检。二、质管负责人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3、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4、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6、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8、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10、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11、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13、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14、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15、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三、采购员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2、对企业依法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承担直接责任;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4、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6、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8、对购进药品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目;9、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10、自觉接受质量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11、及时收集分析企业所经营药品及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为“择优选购”提供依据。四、验收员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入库质量第一关;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使否决权;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4、验收药品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区进行,普通药品应在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小时内完成验收;5、应按照“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7、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法定的药品质量内容;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11、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做好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及数量准确、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五、营业员: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3、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4、营业时应该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5、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配伍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6、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7、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8、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性质分类摆放,做到合理、正确,整齐、有序;9、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品种,应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10、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传递信息;11、负责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12、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品;13、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六、处方审核、调配职责:1、执业药师必须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职在岗,不得在其它企业兼职;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佩带标明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上岗;2、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知识,掌握最新医药信息,负责对非处方药的咨询,帮助消费者进行自我药疗,并能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3、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对门店内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陈列进行监督指导;4、负责对处方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5、负责对处方的药品名称、规格,用药剂量,用药方法,处方用药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进行审核,如发现处方有问题应拒绝调配,并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6、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等有关知识,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决不推销假劣药品;7、对店内的非药师人员进行业务指导;8、对处方的审核、调配负责。
本文标题:新版GSP药店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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