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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长城汽车驾驶员训练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1教学管理制度14培训收费管理制度2诚信承诺制度15驾校培训预约制度3安全管理制度1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告知制度17安全责任倒查制度5学员管理制度18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6结业考核制度19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7投诉处理制度2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8安全生产责任制2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9教练员管理制度22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0培训质量管理制度23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11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4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12教练场地管理制度25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3教学车辆管理制度26教练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除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1.组织教练员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使每一位教练员都能吃透大纲,熟知每个阶段的教学项目、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及规定学时等方面的要求。2.教学管理科负责监督考核教练员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将考核结果纳入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3.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4.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5.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6.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1.教学管理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2.实际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分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三、培训纪律教学日志管理1、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领取。教学管理科(交通业务组)负责到驾培行业管理机构领取《驾驶员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做好领取记录并由专人保管。2、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的发放。教学管理科负责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的发放工作,做好发放记录,领取人应在发放记录签字。3、培训记录的填写。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教练员和学员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情况和签字认可,任何人不得代签。4、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报审前应由分管校长审核签字。教务科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部门约考5、三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培训管理科向各教练组收回各教练员的培训记录、教学日志,做好收回登记工作。6、学员各科考试合格后,30日内培训管理科应将培训记录、教学日志转交给档案管理科,由归档管理员归档管理,并妥善保管存放4年以上。四、培训学时管理1、教学管理科负责培训学时的管理工作,对各科培训学时进行监管。2、理论教学负责人具体负责科目一和科目三的理论教学管理工作,实行严格考勤制度,严格刷卡记录学时,达不到规定培训学时的学员一律不许参加下一科目的培训或考试。3、教练员管理科负责科目二、科目三实操学时培训记录工作,严禁教练员、学员刷卡时弄虚作假。4、教练员管理科负责模拟驾驶培训及学时记录工作,严禁教练员、学员刷卡时弄虚作假。诚信承诺制度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学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一、诚信承诺内容(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不“偷工减料”保证培训质量。(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6)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7)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8)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9)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二、承诺的形式学校实行公开承诺的原则。充分利用招生广告,承诺公示板、学校网站公布诚信内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三、诚信承诺的落实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2.全校所有教职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减少训练时的各种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1、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3、处理训练事故。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二、安全教育1、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核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例会、集中上课、观看安全录相或交通事故教育展览等各种方式对教练员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3、召开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4、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公安、交通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3)安全训练知识;(4)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的讨论。三、安全措施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4、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安全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消防器材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消防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消防器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数量配备充足,训练场消防器材布局合理,定人管理,精心保养,及时维修,保持良好状态。5、每日出车前,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发现漏油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停驶,应切断电源,查看有无火种。6、不准带车充电和使用简易充电器为电瓶充电。7、每辆教练都必须配备汽车专用灭火器,教练负责管理。8、训练期间每台车须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9、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10、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11、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12、坚持教练车训练前检查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13、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15、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四、安全检查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2、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3、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五、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2、事故划分(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3、事故赔偿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赔付,然后按学校《事故处理经济赔偿规定》,对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4、事故处理由实训安全部负责。六、重大事故报告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事故报告。七、安全应急预案1、安全科负责《驾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3、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须由校长批准安全告知制度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学员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驾校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驾培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驾校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一、告知内容1.公布驾校名称、训练场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2.告知学员在整个道路训练过程中,教练员是安全训练的守护者,是提高学员安全行车意识教育和示范者者,教练员要始终在车上指导学员训练。3.告知学员服从驾校和教练的安排管理,如不听从指导任意操作,停止学习。凡因学员私自驾车训练所造成的的事故损失一律由学员承担。4.告知道路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车辆行驶中不扒车、跳车。车辆停稳后,一定按要求开门换人和依次上下车。做安全训练,听从指挥。5.告知学员道路驾驶训练的主要内容和训练学时以及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培训过程。二、告知方式学员在进行道路训练前,教练员负有安全告知责任和义务。安全告知的形式主要采取教练员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两种,书面安全告知的内容附加在培训合同内容中。三、监督举报机制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值班制度;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3.制作监督举报明示牌。学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学员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4.不得酒后驾车。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学员学习管理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2.学籍保留期为三年,从科目一通过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三、培训合同内容的告知学员报名时驾校工资人员以口头协议形式告知学员培训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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