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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1056337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和机构设置调整的思考201X/X/XX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和机构设置调整的思考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深入,税制改革吹响了激动人心的号角,接着而来的是“金三系统”的上线运行,“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运行,资源税的改革,国地两税的深度融合,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风险管理的实施等等,这一系列政策快而有序落地的背后是无数地税人辛苦付出的结果。在征管改革推进的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和机构设置调整相对滞后,只有稳妥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才能有效的促进改革的实施到位,罗列以下观点仅供参考。一、改革中突显的问题。(一)国地两税管理机制不统一征管范围不同引发的问题:比如A企业位于鸬鹚渡镇,以前为地税自管户,“营改增”后归国地税共管。地税归三分局管理,国税归桃花江镇管理,造成A企业申报纳税要分别向马迹塘镇和桃花江镇两头跑。这是国地两税不同的征管体制所决定的,需要及时调整。收入归属不同引发的问题:比如房地产企业A,机构所在地在桃花江镇,其在灰山港镇也有开发项目,“金三”系统纳税只按机构所在地规定申报,默认为桃花江镇收入,对灰山港镇任务方面就有影响。这是系统所限制的,需要明确规定和调整要求。(二)部门业务职能有交叉重叠1、税政与征管职能混淆。作为税收执法的两个主要业务部门,虽然有明确的部门职责,但在很多具体事情上,需要两个部门共同完在。比如某个行业的管理规范,某个税种的方式确定审核及流程,稽查案件的审理,纳税人的业务投诉等等。“金三系统”里设定了流程的能分清,但系统里没设定的就[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和机构设置调整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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