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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72930274书画院管理办法及各职务管理细则201X/X/XX书画院管理办法及各职务管理细则书画院内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书画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一、每年召开一至两次院务委员会议,研究书画院重要事项。二、书画院实行院长办公会管理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办公会议。特殊活动由院长灵活召开院务委员会议。三、书画院日常工作由院长负责处理,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四、书画院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帐户单列。秘书长监管财务,报销审核,每月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书画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实行账钱分管制度,会计不得兼出纳.五、每年召开一次书画院代表或全体会议(含院士、会员),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六、加强书画院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并严格物品进出登记制度。七、加强与书画师的联系,热忱为书画师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征缴书画作品。具体各职务管理细则如下:院长:(一)主持书画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院务委员会议的决议;(二)组织实施书画院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书画院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书画院管理办法及各职务管理细则人民书画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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